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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地震安全建设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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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地震安全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全面提升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总体水平,保障全市的地震安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抗震设防能力,提高建筑防震水平,提高应急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年,建立健全“专家为主、专群结合”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实现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成功率不断提高,短期预报有新突破的目标;城市新、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基本完成抗震设防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加固改造任务,使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健全专兼结合、较为完备的抗震救援队伍体系,实现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灾区实施救援;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入扎实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六进”(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使全市60%以上的社会公众受到一定程度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工作体系。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市“抗震设防能力,建筑防震水平,应急救灾能力”明显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与“安全感”普遍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地震前兆科研试验场。

从现在开始,利用3—4年时间,在市辖区内建设一座国家级水平地震前兆科研试验场。防灾科技学院负责项目规划设计、立项审批和资金筹措,市负责项目选址、土地报批征用等相关手续。试验场建成后将在地震数据收集、宏观观测分析、地震知识普及,以及监测大厂夏垫地震断裂活动、研究三河—平谷大地震发生构造等前兆现象,提高全市整体监测能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它不仅填补我市多年没有专业台站的空白,在全国市级地震台站中也是绝无仅有。该项目已列入防灾科技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并上报国家地震局,选址初步确定在距大厂夏垫断裂带较近的三河市境内,占地约20亩,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项目计划分三期完成,年办理前期立项手续,年开工建设,年交付使用。其中,第一期计划投资2000万元,主要完成实验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建设地震前兆台网。

地处Ⅶ、Ⅷ度高烈度区,被确定为首都圈重点监视防御区,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年完成了《市地震前兆台网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成纵横交错的5个监测网络,使我市监测手段和监测水平实现大跨度提升。一是全市每个县(市、区)都要建设一个占地3—5亩的地震前兆观测台站,增加观测项目,优化观测手段,提升观测能力。二是建设以首都北京为中心辐射式强震台站监测网络,涉及三河、香河、大厂、广阳、安次、永清、固安、霸州等县(市、区),逐步架设地震强震动观测仪16台。此网对提高首都圈地区,特别是我市地震背景场探测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水平意义重大。三是根据活断层探测结果和现有的地震构造带分布,建立完善地下水位观测网和二氧化碳观测网。在三河、香河、永清、文安、大城形成地下水位观测网,在大厂、香河、永清、霸州、文安形成二氧化碳观测网。四是建立形成覆盖全市的电磁观测网络。以市地震局与科研院所合作研发的CNEM—01型电磁数采仪器为依托,形成遍布各县(市、区)的电磁观测网络。五是以动物养殖户为依托,在各县(市、区)建立180个左右动物宏观观察点,形成覆盖全市的动物异常宏观观测网。

(三)开展群测群防工作。

认真落实《省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办法》,全面总结“三网一员”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进展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修改完善《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办法》。年上半年要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在全市推广,下半年召开“全市新时期群测群防工作会议”,对全市群测群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利用3—5年时间,使全市群测群防工作达到网络全覆盖、工作见成效、经费有保障的目标。

(四)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

按照国家地震局要求,要积极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开发区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年完成主城区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价。从年开始,利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开展全市县级政府所在地及经济开发区的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真正做到“地下清楚、地上结实”,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提供更为精确的设计地震动参数。

(五)推进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示范城市和示范县建设。

国家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是国家地震局“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市及大厂、固安两县是国家地震局确定的示范城市和示范县试点。按照“地震安全城乡”创建工作的要求,从年开始,全面实施地震社会服务工程,年完成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编制、配套资金申请等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利用2—3年时间,建成包括城市地震灾害防御能力评估系统、建设项目抗震设防管理系统、城市规划服务系统、建设工程设计服务系统为主要内容的震害防御服务系统,形成分别面向城市与农村的震害防御信息服务平台,为全社会提供专业化的防震减灾应用技术信息服务。

(六)搞好重要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

按照市政府第二十三次常务会议要求,开展重要建(构)筑物、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和抗震加固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作为与防灾科技学院的合作项目,在完成主城区建筑物调查摸底工作基础上,年上半年根据调查结果和市政府意见制定具体抗震加固方案,并逐步实施,确保达到抗震要求。

(七)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

依据《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资料调查与抗震性能评价,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基础资料数据库。同时,会同市委农工部、建设、规划等部门共同设计开发经济适用、符合当地风俗习惯又具备规定抗震设防能力的多户型农村民居图籍,结合全市新农村建设进行试点建设,逐步推广。

(八)加强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经过软件升级、数据采集录入等工作,基本完成了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升级,年上半年进入最后调试阶段。为充分发挥应急指挥平台的作用,分期将市本级及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酒店、体育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工程的应急预案逐步输入地震应急指挥平台,统一管理,便于地震应急时随时调用。同时,将县、乡、村三级地震应急预案分步纳入全市地震应急管理体系。

(九)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提高“应急救灾能力”的基本要求,年完成:一是以公安消防为依托,组建编制为100人的“一队多用,一专多能”的综合救援队伍——市地震救援队。每年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专业培训,配备专用设备和器材。二是发挥好“市地震应急救援连”的作用。对已组建的“地震应急救援连”开展专门训练,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三是以防灾科技学院为依托,组建震害现场评估专家组。由防灾科技学院选派20名有丰富现场救援经验的专家教授,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四是由团市委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红字会、市卫生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组建以适龄青年为主体,具有专业特长的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

(十)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一是利用与防灾科技学院合作的平台,制定《市主城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规划》,年完成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后,依法纳入《市城乡建设规划》。二是利用公园、广场、防空设施,加快避难场所建设步伐。对原有公园、广场和防空设施每年升级改造1—2处,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对新建公园、广场要按国家避难场所的有关标准要求实现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年完成时代广场和馨境界防空设施升级改造任务。三是对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标准要求,分批分期规范避难标识和应急疏散通道建设,并配备相应的紧急救生避险设备,确保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其中,年选取一家学校、医院、商场进行试点,逐步推开。

(十一)加快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按照国家地震局要求,每个城市或县级政府所在地都要至少建立1—2所地震科普教育基地。主城区由于没有大型科技场馆,拟在学校、社区等现有场地建设小型地震科普教育示范场所。年主要完成主城区一个学校和一个社区的试点建设任务,其它县(市、区)也要创造条件,争取在1—2年内各完成一个试点。

(十二)推进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按照国家地震局《—年防震减灾宣传规划》要求,利用3—5年时间,逐步在每个县(市、区)建成一批有较高水平的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村、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地震安全示范学校。根据我市实际,计划年在市区范围内建成一个具有较高水平的地震示范社区和一个地震示范学校;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展开。十二·五期间,在市区和各县(市)建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示范典型,实现防震减灾知识的全面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意见》的落实,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以各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推进地震安全城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防震减灾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推进地震安全城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全部工作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将当年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等内容进行细化,做为市政府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责任部门。

(三)加大投入。项目是工作的支撑,资金是项目的保证。各责任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争取资金支持。市、县、乡三级政府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地震安全城乡创建工作做为“民心工程”办实办好,给人民群众撑起一顶“安全伞”。

(四)强化督导。要把“地震安全城乡”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把各项工作任务同市政府其它工作一并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各责任部门,做到同布置、同考核、同督导、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