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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要把抓好民主评议工作作为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和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纳入领导班子重要日程和目标管理,融入各项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单位要定期进行督导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奖惩力度,将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全市环保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占一定的分值,根据评议位次,确定得分。评议结果将与目标考核、审批权限、环保治理资金、评先评优等挂钩。凡在当地执法序列部门评议中位列后三名的,不得评为环保目标考核优秀先进单位,收回审批权限、不再安排环保治理资金,其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系统年度评奖,并取消该局当年获得系统各种奖励资格。对位列当地评议末位的,领导班子要向市局作检查,连续两年评议末位的,市局将向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提出调整其主要负责人职务的建议。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要紧紧围绕环保工作中心,结合自身特点,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强化措施,有效解决风气不正和效率不高的问题,着力解决制约环境保护工作和影响队伍形象的问题。加强对环境监察支队和工作薄弱环保部门的检查指导,健全责任落实和工作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级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纠、评、建”,建立和完善自我运行机制,认真落实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要求。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全过程。充分利用污染举报电话、行风监督电话、“政风行风”、“清晨行风热线”、“阳光服务”、听证质询、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等方式,倾听群众和企业的意愿,虚心接受所提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积极抓好行风评议热点问题、阶段性听证质询问题的解决,争取评议代表的支持和理解。认真做好环境污染和信访举报处理,有效降低重复举报率,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加强上下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合力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为群众、企业排忧解难的能力和水平。
(四)做好日常工作,加大沟通力度。
环境监察支队和县(市、)区)环保部门要按照当地民主评议活动经常性工作实施办法和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承诺践诺、行风热线、阳光服务、投诉举报等各项工作。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情况沟通,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和信息简报,按时反馈问题的办理情况,做好日常考核的各项工作。健全民主评议代表和监督员联系制度,重视与评议代表和监督员的情况交流,定期召开座谈会,监督行风建设工作的落实。要加强本单位的内部协调、系统的上下协调、有关部门的横向协调,理顺各个环节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要正确对待评议代表的明查暗访,以扎实工作赢得评议代表的满意度。热情接待评议代表的实例调查,客观反映情况,诚恳接受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大力宣传民主评议工作成果,展示环保战线干部职工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注重信息沟通,不断总结好做法和新经验,交流工作情况。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载体,加大环保部门职能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环保部门工作,对环境执法进行监督,支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民主评议工作的落实,确保“进位、保先、争优”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