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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素质学习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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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素质学习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重大意义

加快劳务输转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现实选择。我市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多,劳务输出潜力大,但我市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外出务工多从事低层次、低技术的体能型工作,收入低且不稳定,在劳务输转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影响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劳务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新兴产业的不断崛起,缺乏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劳务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切实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快提高农民素质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要把农村劳务输转当作重要产业,把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农民业技能培训工作,努力开创我市劳务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面向工业化、面向现代化、面向城镇化的方向,以农村未考入大中专的初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为基础,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国家启动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蓝色证书培训工程”为契机,统筹协调名,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源,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民转业转岗技能培训工作,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扶持,齐抓共管。各级财政、扶贫部门要大幅度增加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采取补助、培训券、报帐制等方式,努力提高培训的实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政策指导、资金筹集和各项服务工作。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摸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突出重点,分步骤、分专业对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3、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以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多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和用人单位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4。按需施教,注重实效。根据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的需求,区分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目标和方式

(一)培训目标

从年到年,累计培训30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25万人(次)。其中:年转移劳动力38万人,培训8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年转移劳动力42万人,培训10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年转移劳动力45万人,培训12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2.2万人。同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二)培训方式

在抓好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对已进入社会的农村劳动力要抓好以下培训:

1、开展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农民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原则上对外出务工的农民都要进行引导性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班、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培训,培训后由劳动保障部门发给统一的培训证书。引导性培训主要由乡村基层组织和农村中学负责进行。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指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的专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为主,采取定单式培训的形式,根据岗位需要设置培训课程。当前培训的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美容美发、服装加工、保健护理、保安、建筑、电子装配、家电维修,汽车驾驶与修理等行业的职业技能。由农民自上选择培训机构、培训专业,政府对接受培训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经培训考核鉴定后,由劳动保障部门发给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培训由市内具有相应资质的农校、卫校、电大、农广校、驾校和各农职业中学负责进行。

3、开展创业培训。是指对返乡青年、复退转业军人以及有创业能力的农村青年创业常识的培训。使他们通过培训,掌握创办企业注册登记政策和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创办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动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到非农产业就业。

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措施

(一)完善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

建立健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由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和管理。教育、科技、卫生、农牧、财政、交通、建设、扶贫和各相关部门单位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建立稳固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市农校、农广校、卫校、电大、教院、驾校和各县(区)农广校、农(职)业中学、职业技校、卫校要担负起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职责,完善培训条件,加强师资力量,经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联席会议认定,加挂“市、县(区)政府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牌子,承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授课教师的业务水平。培训师资可由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开展继续教育解决,也可通过专业部门或单位聘请等方式解决。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开发。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坚持统一规范、实际适用的原则。引导性培训教材采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印的《务工者必读》;职业技能培训教材采用全国统一编印的专业教材,市、县(区)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教材。

(二)统筹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建立资金保障机制。

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实行由政府、用人单位共同分担和农民个人适当承担的投入机制。政府培训经费由财政、扶贫、农牧、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按渠道筹集,市县分别设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专户,由政府统筹使用。按照中共陇南地委、陇南地区行政公署[]40号文件精神和专员办公会议决定,建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机制,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培训资金,搞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市、县(区)扶贫部门要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纳入扶贫项目,每年保证筹集130万元培训资金;财政部门要把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基地考察等方面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每年解决4万元、县(区)财政每年解决3—4万元经费;农牧部门要积极争取立项,逐年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覆盖面,到年力争全市九县(区)全部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城乡就业培训资金,每年保证筹集50万元农民工培训经费,教育部门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用于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前职业技能培训。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经费要做到专户管理、集中使用,采用补贴、报帐制等方式,专款专用。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培训后,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鉴定后发给国家统—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根据证书核发补助经费。补助标准每人100元左右。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检查监督,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用人单位负有所用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责任。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计入成本税前列支。

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均可申请使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扶持资金。获准使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扶持资金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须相应降低农民学员的培训收费标准。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扶持资金补贴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推行劳动预备和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组织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必要的转移就业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用人单位招收农民工,履行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应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用人单位因特殊需要招收技术性强,但尚未参加培训的特殊职业(工种)的人员,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先招收后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后再上岗。

凡农民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按现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办理,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农民职业技能参加收费鉴定,鉴定机构要视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建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效果评价制度。以实现高质量就业目标为导向,制定评价标准,定期对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专业设置、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收费标准、招生情况、学员结业率、结业学员鉴定通过率、就业率、工资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做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信息服务工作。定期检查并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定期对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分析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做好跟踪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各类培训机,构和中介组织要主动参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为农民转移转岗创造条件并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人才资源库,为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奠定基础。引导鼓励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派遣)机构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培训订单或输出协议,约定双方责任和权益,实现培训与输出良性互动。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素质和技能的提高,切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市劳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扶持政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农村劳动力转业转岗技能培训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协调解决农民转业转岗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农民转业转岗技能培训工作的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保证经费的及时到位,促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对各类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强监督和规范,防止借培训之名,对农民乱收费、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