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加快商标战略推进经济效益实施意见范文

加快商标战略推进经济效益实施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加快商标战略推进经济效益实施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加快商标战略推进经济效益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市商标战略,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工商局关于加快实施商标战略,推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提高商标战略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培育发展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争创具有自主商标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商标品牌,努力在全市形成一批具有特色、市场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商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的知名度,大力推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做大商标总量,夯实商标品牌基础。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深入开展“一所一标”的商标助推工作,到年使我市的注册商标总量比现有总量翻一番,达到600件;到年达到800件。全面构建覆盖我市所有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商标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和储备体系。

2、实施商标战略,壮大产业集群。力争用5年到10年的时间,形成一批在省内、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省著名商标,以及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国家驰名商标,有地理优势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一批叫得响、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城市形象的大品牌,力争全市拥有的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的数量、总体水平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到年全市驰名商标达到1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达到80件以上。

(二)工作任务

1、大力推进构建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以商标战略实施为抓手,推动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制定和实施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针对不同地区、行业发展特点,完善商标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商标、制造业商标、服务业商标,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的商标注册,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请注册有地理标志特征的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2、指导和支持市场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商标价值评估、统计、对外合作管理和重大事项预警机制,提高自我维权的意识和商标纠纷的应对能力,推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以商标为凝聚力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丰富商标内涵,增强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支持企业以商标专用权许可、质押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开发和利用商标专用权的市场价值。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在年全面实现全市商标战略总体目标,将实施商标战略划分来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年7月-年6月,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取得初步成效。结合实际,提出商标战略实施计划,大力开展商标战略宣传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督促落实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商标战略实施机制,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第二阶段:年7月-年,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取得实质性突破。总结前期经验,提高企业商标运用、保护、管理能力,进一步普及公众宣传教育,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措施,使全市注册商标总量比现有总量翻一番。

第三阶段:年-年,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实现。根据地区、行业发展情况,分类指导,综合平衡,提高完善,全面实现各项商标战略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协调指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文化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工商局设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整合优势、加强协作,共同推动全市商标战略的实施。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对推进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扩大商标对外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商标主体单位资金项目的落实和帮扶,安排、落实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奖励资金。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做好商标主体单位税收征收帮扶指导,配合商标权人做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申报材料工作。

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负责做好商标发展的项目支持,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做好行业商标发展规划指导工作,帮助和支持招商企业开展商标申报等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做好农业产业商标发展的基地规划、建设和品种改良、绿色认证指导工作,做好商标以及原产地证明商标注册的帮扶指导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做好木本果品、花卉、茶、油橄榄生产;协调、指导山区森林生态建设的综合开发,做好商标以及原产地证明商标注册的帮扶指导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做好商标主体单位年度科技计划和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制定促进科技进步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科技进步奖申报以及行业商标发展规划落实指导工作。

市文化局,负责做好民族民间特色文化产业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帮助商标主体单位开展质量管理、认证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建立激励机制。为了鼓励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扶持资金,对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所有人予以奖励。其中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所有人5万元,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的一次性给予商标所有人2万元的奖励。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商标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力度,特别是电视台、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优势,通过设立专栏,制作专题等形式,广泛宣传我市商标发展和商标兴市、商标兴企、商标兴农的典型事例,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商标、宣传商标、发展商标、保护商标的深厚氛围。

(三)加强执法检查,打击侵权行为。建立工商部门与公安、质检、文化和法院、检察院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联系配合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对专卖店、商场超市、商品集散地、商标印制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行政保护力度;引导商标注册权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力度,大力支持和鼓励创立商标自主品牌,杜绝商标违法侵权行为;加强商标品牌保护的政企协作,积极探索商标品牌保护的长效机制,为各类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立足区域特色,注重资源挖掘。各县(区)工商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实行基层商标专管员制度,加强对辖区企业商标注册工作的指导,推动辖区注册商标总量增长。要重视培育支柱产业自主商标品牌,特别是优势企业的自主商标品牌培育;引导出口型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做到“商品出口、商标先行”,培育更多具有自主品牌的外向型企业;加强对各类新工业园区、新投资项目、新投产企业的跟踪指导,大力培育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行业的自主商标品牌建设,引导企业登记与商标注册同步进行。

(五)加大扶持力度,壮大品牌集群。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工商部门要做好驰名、著名商标品牌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以创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引导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做大做强企业,服务经济发展。鼓励支持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设立集团,凡以著名(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冠“”行政区划不受注册资本、行业、组织形式的限制;拥有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出口名牌、中华老字号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有2个以上子公司,总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可申办企业集团。

(六)做活农字号商标,推动新农村建设。各县(区)要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商标发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培育、扶持和推荐具有原产地人文和自然特征的“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品牌,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各县(区)每年至少推荐1件涉农注册商标,积极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经营模式,推动乡村企业开展商标品牌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