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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纠风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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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纠风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06年的纠风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纪委第十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和治本抓源头工作,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十一五”规划开好局、实现我区建设经济强区、构建和谐城区的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着力推进“三项重点”

(1)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在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的同时,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清理整顿,凡是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要还原为公办学校,严禁公办高中以下学校开办“校中校”、“校中班”。继续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将择校生比例纳入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和学校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

(2)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积极推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和限价竞价等采购办法。认真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因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妨碍公平竞争、造成恶劣影响的商业贿赂案件。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病人就医,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认真落实《**市医疗机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试行)》,坚决制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严格规范医院和医生用药及诊疗行为,坚决纠正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问题。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行为,认真清理整顿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

(3)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继续督促配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安全问题,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巩固和扩大“三个坚决纠正”的成果

督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巩固已取得成果,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纠正城市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管,建立和完善拆迁公示、拆迁监督和违规拆迁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纠正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处理联动机制,对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资金审查、工程合同履约、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的监管,以及执行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严格实行重大事项职工听证会、欠薪报告、破产准备金等,切实解决企业改制和破产中涉及职工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的问题。

3、抓好两项新的“专项治理”

(1)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重点治理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2)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动乱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意见。

4、切实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实际,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驻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窗口服务单位,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以解决制约我区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结合“让企业满意在**服务月”活动,继续在全区开展千家企业评议执法部门工作;试行《特邀监察员与政府职能部门双向沟通信息例会制度》;组织重点执法部门走进直播间,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继续参与市纠风办和**人民广播电台开办的《行风坐标》节目,建立政风、行风评议长效机制。

(二)治本抓源头工作

1、进一步深化政务(办事)公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目录,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继续抓好政府各部门、街道政务公开的巩固、规范和提高,提升政务公开的水平,不断完善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全面推动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热、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街道要通过推广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搞好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的试点。区政府各部门要重点推行网上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公开办事程序,推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年底按照《**区政务网站评议考核试行办法》,对各单位政务网站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考核序列。

2、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区级编制部门预算工作。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全监督管理体制,认真落实招投标管理、监督员管理、评审专家考核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强化对产权交易的监管。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完善产权交易管理,所有产权交易都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遴选和监督。抓好进场交易的规范和交易过程的监督。

4、继续清理和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继续做好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制,强化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及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要求,重点抓好各自牵头和负责的工作任务。教育局负责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卫生局负责全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环保局负责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建委负责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及与区内具有拆迁资质的主责单位共同抓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财政局负责全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国资办负责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工作;民政局和工商局负责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脱钩和规范工作;物价局负责企业减负工作;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办事)公开工作;纠风办负责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和政风行风建设的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全区纠风工作的督察考核。并配合市纠风办抓好涉及本地区的其他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抓好工作落实和情况汇总;各配合参与部门要按照分工,结合部门实际,主动配合牵头部门抓好组织实施。区纠风办要依据《**市纠风工作督察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在年底对重点部门纠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

(二)加强监督检查,扩大舆论宣传。要重点在以下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履行教育投入责任和改制学校清理情况;招标采购中标药品让利患者、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规定情况;评比达标活动依法登记和清理情况;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情况;老百姓办事难问题的解决情况。把年终考核与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社会监督员和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岗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纠风工作置于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要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纠风工作政策和措施,大力推广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积极性,坚持以建带纠,以纠促建,创建文明行业、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三)认真查处不正之风案件,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建立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曝光台”,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予以曝光。要从严查处以下问题:学校以“改制”为名违规收费、中小学违规办班收费、学校强制性服务收费,政府部门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的;医疗机构乱收费和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和开单提成,刊发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收取贿赂的。

(四)加大源头治理,注重预防。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对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既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成风;又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从改革体制机制、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入手,逐步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要加强调查研究,用深化改革、机制创新推进源头治理,积极探索研究破解治理难题的新途径,努力构建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