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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克服三多问题和转变作风实施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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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干部克服三多问题和转变作风实施意见

一、精简会议

1、实行会议申报审批制度。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分别经市委常委会议(或书记办公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各部门和系统要求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申报,由市委或市政府秘书长协调初审后分别报市委或市政府批准。市委、市政府所属各部门要求召开的部门(或系统)工作会议,必须经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

2、减少会议数量。尽可能少开会、开短会。凡能用小型调度会、协调会、现场办公会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再召开大会;凡内容相近、参会人员大部分相同的会议要合并召开或套开;凡能通过文电办理的事项一律不再开会;能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不再集中开会;不开无实质性内容的会议。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安排一次。

减少会议数量,关键是要控制各类领导组会议(包括专题会议)和各单位“一把手”参会次数。今后,凡各类领导组召开会议(包括专题会议),各有关单位可安排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尽量减少“一把手”参加会议的数量。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通气汇报制度,无论是“一把手”还是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后都要及时在班子内通气汇报,以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3、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规模。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年度性专项工作会议,原则上安排区县、**风景区管委会和市直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工作会议,原则上不邀请区县党政负责同志参加,可视情安排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与会人员一般控制在50人以内。凡省由部门召开的会议,市有关部门不得升格为市委或市政府或市委、市政府的会议。各类会议不安排非主管领导陪会,也不安排与会议无关的部门和负责人参加。部门召开的会议,确需邀请市领导参加,应分别通过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作出安排。

4、压缩会议时间。除法定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重大会议外,一般会期不得超过1天。原则上一个会议只安排一个主报告,报告时间应控制在1个小时左右。

继续坚持每年两个月(6月、7月)的“无会月”制度。

二、精简文件

1、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凡能通过电传、下基层布置的工作一律不发文;凡已召开会议并印发会议材料或会议纪要、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的,原则上不再发文。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其“两办”发至县团级的文件、电报,要求明确具体的,市里一般不再发贯彻意见。严格控制转发文数量,市委、市政府及其“两办”要严控转发部门文件数量,有关领导在审签时要从严把关,严格控制文件升级。市委、市政府及其“两办”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办通报》和《**政办通报》一般摘要刊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或视内容摘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5000字,副职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3000字。会上已发的讲话材料会后一律不再印发。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应用现代办公手段,扩大电子公文使用范围,减少纸质公文数量。

2、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减少党政联合发文,凡能单独行文的,一律单独行文;凡不涉及全局和重大工作事项的,一律不发市委、市政府文件;凡属市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发文;涉及市直多个部门的事项,可由市直部门联合行文,减少“两办”发文数量。

3、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需市委、市政府及其“两办”发文的文件代拟稿,必须由拟稿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按规范渠道报送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核稿呈签。凡市委各部委、各直属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以及群团组织需要市委、市政府或“两办”发文的,文稿由市委办公厅为主审核把关、市政府办公厅会签;凡市政府组成部门、各直属单位需要市委、市政府或“两办”发文的,文稿由市政府办公厅为主审核把关、市委办公厅会签,以谁为主审核把关谁办文。各单位文稿不得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收到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文件代拟稿,要转市委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厅按程序办理,以切实避免文件倒流现象的发生。

4、精简各类简报。市直各部门原则上只准保留一种上报市委、市政府的简报(信息内刊),简报内容要少而精,力求反映本部门的工作实绩,交流工作经验,达到办刊的目的。各单位要努力提高简报质量,压缩简报篇幅,严格报送范围,不允许多头报送。有关重要工作情况可根据内容以信息方式报市委办公厅信息处或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由其摘编上报。

三、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

1、严格控制参加范围。市领导原则上不出席各种应酬性庆典等活动。确需市领导参加的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及其他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活动,要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可视情安排部分老干部、劳动模范等参加。

2、规范领导事务性活动的安排。市领导参加有关事务性活动,必须经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由市委办公厅统一安排并经各套班子办公厅通知到人。市领导一般不参加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各种事务性活动。各地、各单位邀请市各套班子领导出席有关活动,应提前将安排方案送市委办公厅审核后报批,不得自行邀请或越级邀请市领导参加。

3、严格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各类活动需要报道的,由市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报道。其他领导的活动需要报道的,由市主要新闻媒体发简短的综合消息。除市各套班子领导集体活动和市主要领导一次涉及多个区县的活动外,市级领导到区县调研一般不安排市新闻媒体记者随行,领导活动由各区县负责报道并报市新闻媒体。

四、精简临时协调机构

1、严格控制临时协调机构数量。除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成立的临时协调机构应予保留外,其他各类临时协调机构要合并、撤销。今后,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切实改变抓工作依赖临时协调机构的习惯,严格控制新成立各类临时协调机构。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要严格把关。

2、临时协调机构办公室要履行好职责。凡已保留的各类临时协调机构,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承担该临时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包括召开会议的通知、组织、会议室的安排和相关会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