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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所属党支部基础建设,认真落实《xx市xx区**年永葆先进性·“**先锋”工程目标考核责任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局属各党支部中,开展建设标准化机关党支部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先锋”工程,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新盘龙,圆满地完成机关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标准化党支部的总体要求
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活动经常;按时召开“”,支部和党员实施目标化管理和“一岗双责”,并有年度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台帐资料齐全、准确;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和违纪党员;有健全的党风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能保证党员正常行使权利。
三、标准化党支部的标准
(一)党支部的设置
1、局属各部门,凡有正式党员**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最多不超过**人。一般设书记**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和其他委员若干人。党员不足**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支部书记**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人。党支部可以从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
2、党支部班子政治上坚强,思想上统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部门贯彻落实,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党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正确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政治学习制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主动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
4、党支部书记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坚持“两手抓”。支部一班人勤政廉洁,作风民主,联系群众,战斗力强,在群众中有威信。
5、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同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先锋”工程、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通过标准化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力,推动机关党组织建设,大力加强党的执政基础。
(二)党支部的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定、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严格管理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本单位、本部门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了解、反映部门工作人员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遵守国法政纪,遵守财经制度和人事纪律,不得侵占和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7、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8、领导本部门工、青、妇工作,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
(三)党支部的班子建设
1、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至三年。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机关党委批准。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机关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2、党支部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党性强、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的党员行政负责人或党员行政副职担任。新任的党支部书记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以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短期集中培训,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4、党支部班子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制度,班子成员互相支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支部班子勤政实干,事业心强,作风正派,能解决自身问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身作则,遵守党纪、政纪和国法,不谋私利,敢于同各种错误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1、报告工作制度。支委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重要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次,上党课每季度**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
3、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加强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质量。党员要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年终,党支部要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年度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党员标准,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程序,对党员作出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
5、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和“一岗双责”制度。党支部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党员目标管理手册”的有关内容和“一岗双责”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制定出党员在支部工作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必须完成的任务,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并建立一定的奖惩约束制度。通过加强管理、督促检查和考核评定,努力实现党员和支部的目标工作任务。
6、党员教育培训制度。要利用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党的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教育等。
7、“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制度。党支部要在每年每个党员的入党日,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要内容,谈一次思想,提一些要求,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并按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党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
8、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制度。党员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也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主要是指党员参加党支部生活会时,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党员自己或别人如在思想和工作中产生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当用书面的或口头的形式,向党组织经常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五)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
1、坚持严格教育,全面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用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的头脑,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核心内容,教育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主义没落思想的侵蚀,拒腐防变,始终保持先进性。支委会每半年对党员的思想情况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并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有针对性的党员教育活动。要改进教育方式,运用电化教育等手段,增强教育的实效。
2、加强党员管理,严格要求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忠实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督促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努力改进党员管理办法,使每个党员都处在党支部的有效管理之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和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工作。
3、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要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进行衡量和确认,一般需经一年以上的考察,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参加5至7天的短期集中培训,成绩合格者才能发展入党。要重视支持团组织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发展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要经过所在团组织的推优。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后,要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综合性政审材料及公示情况等报机关党委预审同意后,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
(六)思想政治工作
1、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机关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要有计划、有制度以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教育;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积极性,使本单位、本部门风气正、人心顺、安定团结、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目标要求,针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情况,努力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形式、载体和方法,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稳定、调动积极因素,把力量凝聚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具体工作上来。
2、建立以支部委员、党员行政负责人为主体,党团员、入党积极分子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网络。党员干部要坚持身教重于言教,注重以人格力量和模范行为,对群众进行思想政治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
3、对本部门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4、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和群众中的思想难点作为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时进行教育疏导。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耐心教育与严格纪律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四、考核办法
1、按照标准化党支部的标准制定考评细则(另文发),采用百分制评分方法,总分在90分以上,即为标准化党支部。
2、考评验收,每年进行一次。各支部在自查达到标准后,在每年10月底前,提出申请考核验收报告,一式两份,报机关党委,由党委负责组织考核验收。
3、考核验收达标的支部,由机关党委审批,授予“标准化党支部”称号,并给予奖励。
4、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机关党委每年对自查上报达标支部进行复核,达不到标准的要撤消“标准化党支部”称号。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或称号。
(1)未完成上级组织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的。
(2)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自查自纠的除外)及干部违法违纪被通报批评的。
(3)班子不团结,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
五、组织领导
1、党支部的标准化建设,在区级机关党委和局党组领导下,在局机关党委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成立考评验收领导小组,局机关党委负责考核管理日常工作。
2、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实行责任制。支部委员要分工负责,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从考核之日起,当年未达标的,支部书记要在党员大会上说明情况。
3、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撤消称号。
4、本办法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