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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协机关的工作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市政协委员、各级政协组织中开展争当优秀政协委员、先进政协工作者和争创先进政协单位活动(以下简称“争优创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
三、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广大市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履行职能,调动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政协机关、政协委员小组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构建和谐**、提前五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重要意义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是政协工作的基础,政协委员小组是政协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形式,政协机关和政协工作者是政协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承担者。人民政协工作能否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新局面,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政协委员小组、政协专门委员会、政协机关和政协工作者的作用。组织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就是为了调动政协委员一岗双责、履行职责、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和政协委员小组作为政协开展经常性活动具体组织者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协机关和政协工作者服务政协委员、服务政协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各级政协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工作者要站在政治必要性、社会必要性和实践必要性的高度,充分认识组织开展“争优创先”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争优创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内容
组织开展“争优创先”活动,一是要在市政协委员中广泛开展争当“三型”(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委员,“五个一”(每年写一件提案、提一条建议、办一件好事、化解一个矛盾、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活动,使政协委员成为岗位工作的奉献者、履行职能的实践者、富民兴市的开拓者和和谐**的建设者;二是要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务实型、廉洁型”政协机关活动,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和创业创新精神为主旨,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以建设勤政、务实、高效、和谐、廉洁的文明机关为目标,使政协机关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显著增强;三是要在政协机关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树立“以委员为本”的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推动政协机关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努力提高为政协委员、政协工作、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政协委员:在市政协委员中评选。
(二)先进政协单位:在市政协各专委会、办公室、调研室,市政协委员学习活动小组,各县市区政协中评选。
(三)先进政协工作者:在市、县市区两级政协机关干部职工中评选。
五、评选条件
(一)优秀政协委员条件
1、积极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政协章程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政协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市政协、市政协专委会、委员学习活动小组组织开展的工作和活动,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参与“五个一”活动,取得明显成绩;
3、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敬业,努力工作,工作成绩显著;
4、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树立良好的政协委员形象;
5、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促进就业再就业等社会慈善和公益活动,有明显贡献;
6、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突出贡献。
(二)先进政协单位条件
1、先进政协专门委员会
(1)树立“以委员为本”的观念,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认真组织委员开展履行职能活动,对本委所属界别委员和委员学习活动小组的“争优创先”活动组织协调好,工作开展好,效果明显,并建立有委员实绩档案;
(2)贯彻执行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积极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个季度按照常委会议的议题,积极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提交一份调研视察报告,提出一件社情民意或专题建议,组织委员学习活动小组开展一次学习、视察活动;
(3)调研、视察活动选题准确,组织周密,了解掌握情况透,建言立论水平高,所提意见和建议受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重视和采纳多;
(4)注重创新,不断探索调研与服务社会、视察和评议、提案与社情民意、服务当前同战略研讨相结合履行政协职能的有效途径;
(5)同对口部门经常联系,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基层联系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宣传信息、社情民意工作成绩显著,本委内务工作好,月计划、月总结、日台帐工作认真、准确、及时,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
2、先进政协办公室、调研室
(1)贯彻执行市政协全体会议
、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树立“以委员为本”的观念,为政协委员、政协工作、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工作好;
(2)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协调,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办文、办会、办事的任务;
(3)组织好对市政协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和政协委员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成效明显;
(4)健全完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网络,及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
(5)加强对外联络和委员联谊工作,做好重要文字材料的撰写组织工作;
(6)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配合上级政协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3、先进委员学习活动小组
(1)定期举行学习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掌握《政协章程》和政协理论知识;
(2)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座谈、调研、视察、评议、考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贯彻执行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完成市政协及专门委员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4)建立联系点,利用自身优势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组织委员积极开展争当“三型”委员和“五个一”活动;
(5)每季度组织委员学习和活动不少于2—3次,组织委员服务社会办实事每年不少于3件(次),撰写调研、视察报告和反映社情民意每年不少于4篇。
4、先进县市区政协
(1)认真组织委员和政协机关干部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政协章程和全协《规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领导班子具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履行职能,成绩显著,受到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3)认真组织开展“争优创先”活动,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4)宣传信息和社情民意工作达到市政协考核目标要求;
(5)政协机关建设良好,干部职工精神状态好,为委员履行职能工作做得好,机关各项工作运转高效有序。
(三)先进政协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和全协《规定》,掌握政协工作理论和工作程序;
3、“以委员为本”观念强,具有全心全意为政协工作服务、为政协委员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
4、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一职多能、勤奋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5、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维护政协的自身形象。
六、评选办法
市政协成立“争优创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负责“争优创先”活动的各项工作。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室、各委员学习活动小组、各县市区政协根据“争优创先”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填写“争优创先”活动情况登记表,进行评选和推荐工作,经领导小组汇总后提出“争优创先”推荐建议名单,提交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一)驻各县市区的优秀市政协委员和各县市区先进政协工作者,由各县市区政协负责评选推荐;
(二)市直的优秀市政协委员、先进委员学习活动小组,由市政协各专委会负责评选推荐;
(三)市政协机关先进单位、先进政协工作者和先进县市区政协、驻县市区先进市政协委员学习活动小组,由领导小组评选推荐。
七、组织领导
(一)市政协“争优创先”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争优创先”活动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争优创先”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争优创先”活动健康、顺利、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市政协各工作机构、各县市区政协要加强对“争优创先”活动的组织推动工作。各县市区政协要将开展“争优创先”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协反映。
(二)市政协各专委会和各县市区政协要加强对委员本人和委员所在单位的走访和联谊工作,健全完善委员实绩档案,注意跟踪了解委员一岗双责、履行职责、建功立业的成效,及时发现和总结“争优创先”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事迹,通过政协信息等途径进行宣传。
(三)对“争优创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事迹,市政协将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争优创先”活动的社会影响。市政协将每年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