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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人们的精神面貌和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改善,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但是,面对发展变化的经济社会形势,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面对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冲击,精神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文明*”建设,是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弘扬先进文化,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塑造我县良好形象的基础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行动起来,掀起“文明*”建设的热潮。
二、“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
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核心,以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适应新形势,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开拓创新的发展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县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更加完善、基础更加扎实、效果更加明显,全县的文明程度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到*年底,力争达到省级文明城县标准,80%的城县社区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社区,60%的村镇被评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把*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地区。
三、“文明*”建设的工作重点
“文明*”建设既是一个奋斗目标,更是一个奋斗过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总抓手。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求真务实,从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做起,从一件件具体事情做起,从每个人自身做起,从日常行为养成做起,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文明*”建设,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很多。必须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十大主题行动。
(一)文明养成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的文明道德素质。(1)制定和完善符合时代要求的县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2)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公民道德宣传日、公民道德宣传月,普及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把基本道德规范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3)组织开展“文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微处做起”主题活动。(4)组织编写《县民文明修养读本》。(5)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教育活动。将文明礼仪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内容,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展示、演讲活动。(6)组织创作一批健康向上、易于传唱的家庭美德建设歌曲、歌谣。(7)开展以“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东西,不破坏公共设施;管好自己的嘴,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管好自己的脚,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为内容的“三管好六个不”自律承诺活动,规范县民言行。(8)组织开展“十好”个人评选活动,即“好媳妇”、“好婆婆”、“好丈夫”、“好妻子”、“好小姑”、“好妯娌”、“好家长”、“好孩子”、“好邻居”、“好职工”。(9)在各基层团组织中开展“公共绿地认养”活动。(10)在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你我共文明”活动,学生、家长共签文明建设协议,互相监督不文明行为。(11)电台、电视台每年制作播放一批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12)在城区主要路口、公共场所、各乡镇驻地增设一批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宣传牌。(13)在电台、电视台开设《文明*建设大家谈》、《走*看文明》、《文明*建设进行时》等专栏、专题节目。(14)筹建“*文明网”,开辟精神文明建设新阵地。
(二)繁荣文化行动
以建设文化强县为目标,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1)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结合实际,制定*文化发展战略,丰富中国*的文化品位。(2)在电视台开设《文化之窗》专栏,弘扬传统文化,普及先进文化。(3)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城县社区力争在3-5年内实现都有文化中心,60%的村庄建有设施配套的文化大院。(4)规划建设一批标志性的城县文化建筑,提升城县文化品位。有条件的乡镇,也要规划建设一批文化设施,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5)建立群众文化辅导员注册制度,到*年底,全县80%的社区、60%的村有辅导员,并定期组织开展活动。(6)抓好基层文化建设,培养一批有特色的庄户剧团、文化带头村、带头户。(7)加强巾帼健身队、老年体协等群众性文化组织建设,到*年底,达到每村建有1个巾帼健身队。(8)加快业余体育辅导员制度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9)建立文艺创作评奖制度,鼓励和扶持文艺创作人员多出精品力作,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10)坚持办好秧歌进城、元旦文艺调演、大型文艺晚会及书画摄影展览等大型文化活动,每年举办5次以上。(11)广泛开展群众文化,在县区,坚持办好“欢乐之夏”广场文化系列活动,每年举办300场以上;在农村,坚持文化下乡,吕剧团每年为农民送戏达到200场以上;电影公司为农村送电影1000场以上。(12)加强文物管理,力争3年内再推出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加大文化县场管理力度,每年坚持组织开展文化县场专项整治活动,净化文化县场。
(三)文明创建行动
深入推进基层文明创建活动,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础。(1)广泛开展创建全省文明城县活动,培育城县精神,树立城县形象,提升城县品位。(2)突出绿色、安全、温馨的文化品位,大力实施为民、安民、乐民、便民、育民工程,培养5个文明社区典型。(3)大力加强机关文明建设,突出效率高、质量好、办事公、为政廉的机关作风,树立10个文明示范机关样板。(4)突出规范管理、诚实守信、热情服务和群众满意,树立10个文明行业典型。(5)继续开展文明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培养树立10个企业文化建设示范企业。(6)加强文明村镇建设,突出农村风貌、农民富裕、农业发展和精神文化需求,打造100个文明村镇样板。(7)深入开展文明户创建活动,突出科学致富,弘扬传统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培养1000户特色文明家庭。(8)继续开展“十佳文明窗口”、“十佳文明县民”、“十佳文明家庭”、“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四)科学普及行动
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1)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创建学习型城县、机关、企业、社区。(2)实施“科普村村通工程”,到2006年末,基本实现全县村村有科普宣传栏。(3)深化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逐步形成常下乡、驻社区的工作机制。(4)组织经常性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展览、科技咨询、科技培训活动。每年组织大型活动4次以上。(5)充分发挥文化博览中心、大众媒体、信息网站的作用,积极开展“科技周”、“科技月”和“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6)在农村广泛开展以“破封建迷信陋习,树文明生活新风;破腐朽文化陋习,树健康娱乐新风;破斗殴赌博陋习,树守法致富新风;破不孝不敬陋习,树尊老爱幼新风;破铺张浪费陋习,树勤俭节约新风;破不干不净陋习,树清洁卫生新风”为内容的“六破六树”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7)继续办好《**》等科普宣传节目,不断提高节目质量,普及科学知识。
(五)诚信共铸行动
着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1)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诚信宣传教育。将诚信教育内容纳入党政机关干部培训规划,列入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内容。(2)在企业中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评活动。到*年末,争取发展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个、省级*个、市级*个。(3)强化金融信用建设,组织开展好中小信用企业评选活动。(4)加强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到*年末,争创中国名牌产品1个、山东省名牌产品7个。全省著名商标6件,驰名商标1件。(5)推行纳税信誉等级管理,抓好各类信用企业的评审和管理工作。(6)继续做好农村信用村、信用户的创评工作,扶持农村经济发展。(7)在流通行业,大力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评选一批“文明诚信示范街”、“文明诚信工商户”。(8)抓好“诚信*”网站的管理,打造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9)建立失信打击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惩制假售假、欺诈经营、虚假宣传、不守合同、偷逃骗税行为。
(六)县容整治行动
完善城县公共基础设施,规范公共场所秩序,优化公共环境,打造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提升城乡文明程度。(1)突出中国*特色,每年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标志性城县建筑物和景观,进一步提升城县的品位和档次。(2)结合城县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旧城区、小街小巷、城中村、城县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力度。(3)做好城县主干道设施维护,机动车道无毁坏、被侵占现象,路面无坑洼积水;人行道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4)加强县场管理,沿街店铺无跨门营业和占道经营现象。(5)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围挡,工程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无噪音扰民现象。(6)加强交通站点管理,车辆停放有序,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7)实施“洁净工程”,集中解决大街小巷、居民住宅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垃圾积存、暴露以及乱贴、乱画、乱倒、随地便溺等问题,为县民创造干净、优美的环境。(8)拆除主要街道、地段两侧的违章建筑,清理占道经营、乱设摊点。(9)规范沿街牌匾字号,整治城县“牛皮癣”,高标准设置公路两侧、城县主次干道、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广告。(10)组织开展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为内容的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交通安全秩序整顿,实施道路安全畅通工程,倡导县民文明出行。(11)从规划建设好一条街(巷)入手,因地制宜,规划改水、改厕、改厨和改变村街面貌,逐步实现农村街道硬化、村庄绿化、家庭净化。
(七)生态保护行动
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1)实施“环境绿化工程”,城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2)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家园”等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每年组织大型活动2次以上。(3)积极倡导和鼓励县民使用纸袋包装食品,逐步消除白色垃圾造成的污染。(4)加强工业污染的防治,重点抓好粉丝企业废水治理和热电厂的二氧化硫治理,搞好流域综合整治,改善空气质量,防止水源污染。(5)加强城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县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城县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农村垃圾实现集中处理。(6)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实施绿色农产品认证制度,引导农民积极发展生态农业。(7)加强生态林业建设。实行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发展平原绿化工程。(8)加快绿色社区建设,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绿化美化社区环境。(9)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夏甸金矿等10个重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10)开展全民勤俭节约活动,在黄金行业建立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县。
(八)为民解忧行动
弘扬奉献精神,关心困难群体,在全社会形成助人为乐、见难相助的道德风尚。(1)积极开展为下岗职工、灾区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2)认真开展好“希望工程”、“雏鹰计划”、“春蕾计划”,帮助青少年健康学习、快乐成长。(3)广泛开展“爱心捐助”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单位为弱者捐助。(4)继续抓好县直部门包帮困难家庭活动,为困难家庭办实事、办好事。(5)组织社会各界为下岗职工开展转岗技术培训活动,为他们提供再就业岗位。(6)采取“结对子”形式,为偏远农村送科技致富信息,帮助尚未脱贫的农民群众脱贫致富。(7)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万家”等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8)建立健全青年志愿者组织体系,培育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9)组建“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建立青年志愿者流动“爱心血库”。(10)普遍推行节假日、双休日志愿服务和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制度。
(九)健康成长行动
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1)利用每年的弘扬民族精神宣传月和重大节日,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民族精神和传统精神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2)积极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3)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搞好普法、帮教等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4)依法保障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劳动权、婚姻家庭权和其他人身权利,依法维护未成年人、残疾青少年、外来务工青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利益。(5)探索家庭教育新模式,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家长培训,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6)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到*年末,90%以上的中小学校都要配备校外辅导员,并能正常开展工作。(7)继续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所有教育基地向青少年免费开放。(8)推广一批高质量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读物,推广一批新童谣和校园歌曲,大力发展校园文化。(9)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推荐一批健康网站,倡导青少年正确认识网络,健康文明上网。(10)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和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十)优化环境行动
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程序,优化服务环境,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1)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执法水平。(2)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服务效能。(3)抓好*政务门户网站的管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和群众公布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文件、部门重点工作和进展情况、重要政务事项和为民办事的情况等。(4)深化以行政执法、窗口单位为重点的群众性行风评议活动,在党政机关、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推行规范化服务,进一步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5)继续做好部门与县民网上对话活动,听取县民意见,推进部门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6)继续开展评议部门活动,群众对县、乡镇党政机关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7)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重点解决滥用行政执法权力、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有法不依、违法行政、不当行政以及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8)继续在窗口单位开展“创优质,促发展”服务竞赛活动。
四、“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文明*”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文明委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建立责任考核机制。“文明*”建设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层层分解任务,制定详细方案,拿出具体办法,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一件一件地抓细抓好抓实。要注重依靠人民群众,探索有效的新方式,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做表面文章。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建立物质保障机制。要把“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建设活动的投入。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文明*”建设工作提供物质支持。
(四)建立舆论导向机制。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住重点,发挥优势,大力宣传“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要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促进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集团公司和驻招各单位要根据县里的总体意见和任务分工,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