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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六大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农村经济,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及实施意见。
一、我省农村公路现状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至*年底,全省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4011公里,其中县道12460公里,乡道31551公里。此外,还建设了47766公里的简易村道。全省已有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沧州、廊坊、衡水7个市实现了乡乡通油路;全省累计146个县(市、区)实现了乡乡通油路,44个县(市、区)实现了村村通油路;全省累计94.9%的乡(镇)和72.7%的行政村通了油路。但从全省路网发展的总体情况看,农村公路仍是相当薄弱的环节,还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
(一)通达深度不够,农村路网尚不完善。目前,全省还有102个乡(镇)不通油路,770个行政村不通公路,13679个行政村不通油路,致使农村路网相互沟通及与国省干线衔接不够,通行能力较差。不通油路的乡镇和行政村又大多分布在承德、张家口和保定山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较差,群众居住分散,修通公路需要付出几倍的努力,任务相当艰巨。
(二)现有农村公路技术标准总体偏低,路况较差。现有农村公路中,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占总里程的75%;中、低级和无路面里程占总里程的40%;此外,还有8950公里公路尚未实现晴雨通车。由于油路超期服役,致使路况较差,直接影响了公路通行能力。按照有关公路设计规范,油路一般要求10年左右进行大修改造,目前我省农村公路中超期服役的路面里程占78%;县道中目前有危桥275座,9900米,占县道桥梁总数的12%。
(三)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比较薄弱,机制不健全。县道大中修资金不足,不能及时进行维修,公路状况改善缓慢。乡村道路没有稳定的养护资金来源,重建轻养、只建不养的现象比较普遍,公路难以发挥正常效用,甚至造成投资浪费和群众重复投资。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主要因素:一是县、乡政府的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北省公路条例》规定,县道、乡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责任分别在县、乡政府。由于部分县、乡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缺乏统一有效的组织,致使农村公路建设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始终得不到系统有效的解决。二是资金严重不足。当前除少许国债资金、省交通部门每年挤出约4.5亿元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含小拖养路费)外,其他方面没有明确、固定的资金来源,资金缺口相当严重。三是缺乏有效的保障政策。过去有明确规定的发展农村公路资金政策,主要是乡统筹的9%、“群众投工投劳”和“民工建勤”,农村费改税后,按规定应纳入税收统一解决,但数额相当有限,难以适应我省农村公路发展的需要。
二、发展农村公路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发展农村公路是落实“三个代表”要求,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实施城镇化战略和投资拉动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也面临着*—*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机遇和交通部提出“十五”末河北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的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强力推进。
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省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北省公路条例》,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部门推动的思路,本着“提高总量,改善状况,乡通村通,强化管护”的原则,重点实施县道改造、通乡油路建设、通村油路建设“三大工程”,整体改善农村交通状况,尽快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年农村公路发展目标
全省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91000公里(包括新改建通村油路47775公里),实现乡乡通沥青(水泥)路,基本实现行政村村村通沥青(水泥)路,桥梁安全问题得到基本控制,县道全部达到等级路。其中,*年底全省实现县到乡通油路、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村村通公路,90%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至*年底,实现农村公路基本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实施计划
*至*年重点实施县道改造、通乡油路建设、通村油路建设“三大工程”,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全省共建设农村公路约56000公里,估算总投资133亿元(其中国债资金项目约5000公里,估算投资40亿元)。具体安排如下:
1、县道改造。共计完成6600公里,完成县道桥梁改造20000米。估算投资约63亿元。其中,*—*年拟每年改造1200公里(利用国债资金改造1000公里,省补资金改造200公里);2006—*年拟每年改造1500公里,全部为省补资金项目。
2、通乡油路建设。至*年完成所有通乡油路工程,3年累计完成2310公里(其中国债资金项目约2000公里)。估算投资约9亿元。共涉及102个乡,每年约完成三分之一。
3、通村油路建设。完成通村油路建设47700余公里(其中有3900公里需新建路基)。估算投资约61亿元。其中至*年底,石家庄、唐山、廊坊、衡水、沧州5个市可提前实现村村通油路。
三、发展农村公路的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投资大,战线长,任务艰巨,既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全省农村的小康建设以及党委政府在农民中的形象;既是交通部门的一件大事,又是各涉农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件大事,需要党委重视,政府组织,社会发动,交通协调,部门配合。要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河北省公路条例》,落实县、乡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省政府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和部署,并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明确的农村公路建设责任状,制定严格的考核激励机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做到任务、责任、考核奖惩三落实。对责任状的内容,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据此制定本市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及实施意见,纳入政府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和管理制度,形成筹资、建设、养护和管理良性机制。计划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缓解农村公路资金紧张状况。交通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按照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的建设程序。
(二)以满足功能、保证质量为原则,合理掌握建设标准。农村公路建设要以畅通、实用、保证工程质量为原则,合理确定技术标准,做到既满足交通需求,又要千方百计控制工程造价,减少群众负担。总体要求是: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在技术标准上,尽量利用旧路改扩建,避免大改大调或大填大挖占用有限耕地资源。县道和通乡公路一般采用三级或三级以上公路标准;通村公路采用四级或四级以上标准。在路面结构形式上,一般要求铺筑黑色路面,交通量大的路段可以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来源。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坚持事责一致的原则,资金筹措以县、乡两级政府为主,省、市按标准予以补助。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筹措资金。一是积极争取国债资金、中央专项基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目前,已争取到国债资金15亿元。二是省交通厅五年落实35亿元专项资金(其中国债项目配套资金4.5亿元),引导、鼓励各市的农村公路建设,国债资金项目之外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定额补助标准:县道二级公路贫困县30万元/公里,非贫困县25万元/公里;县道三级公路贫困县20万元/公里,非贫困县15万元/公里;县道中桥以上危桥改造1500元/平方米;通乡油路10万元/公里;通村公路2万元/公里;通村油路贫困县4.5万元/公里,非贫困县3.5万元/公里。三是农村费税改革后,各市、县政府要在财政预算收入和农业税正税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四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建设农村公路的积极性,组织好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民主办法,“一事一议”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
上述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由各地交通部门设立专门资金帐户,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县道的建设改造和养护资金由设区市交通部门管理;通乡、通村油路建设资金和通乡油路养护资金由县(市、区)交通部门管理。当地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形成良性发展机制。要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分级管理的责任,县道由县(市、区)交通部门负责养护和管理;乡道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养护和管理,具备条件的可以成立乡管所养护管理乡道,所需资金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专项资金中解决;村道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养护和管理,村民委员会要积极制订爱路护路公约,组织群众养护管理村道,村道养护所需资金通过采用民主办法,“一事一议”解决。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专群结合的养管方法,做到合理分工、责任明确,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公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