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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社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街道对外宣传工作,为街道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根据区委宣传部的有关要求,现对街道2010年度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组织领导
(一)调整街道外宣报道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社居委明确一名新闻报道员。
(二)将新闻信息报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社居委,其负责人为新闻报道主要负责人。
考核标准、办法和范围
(一)全年宣传报道任务分配情况和考评标准见附表。
(二)各类媒体的界定。
1.国家级主流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一套及新闻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新华网、人民网等。
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等境外、国外媒体及新浪、搜狐、网易三大中文门户网站按国家级媒体计算。
2.省级主流媒体:日报、江淮、卫视、电台、新华社分社、新华网频道、人民网频道、中安在线、新安晚报、商报、市场报等。
3.市级主流媒体:日报、晚报、江淮晨报、电视台、电台等。
4.区级主流媒体:庐阳动态。
5.其他各类媒体的级别按其发行单位的级别所对应的级别等级酌情计算(含网站)。
6.经单位协调、记者采写的稿件,不作为奖励范畴,但个人提供稿件的,经单位协调后刊登的,按奖励标准一半进行奖励;各级党委、政府网站刊登的按相应级别计算,部门网站不列入计算范围。
工作措施
(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情况分析会,总结讲评街道通讯报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通讯报道的下季度宣传报道任务;每月通报一次各科室、社居委发稿、用稿情况。
(二)各类稿件须经街道党政办审阅后方可发稿。各科室负责人、社居委书记、主任对本部门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负责任。
(三)今年将设立宣传报道任务基准数,由各科室、社居委指定通讯员完成,超过基准数的稿件,其通讯员才能享受相应的奖励兑现;凡未完成基准数的,该科室、社居委通讯员不享受奖励兑现;另基准数是对科室、社居委通讯员的硬性指标,不纳入其稿件奖励范畴(见附表)。
(四)为了确保今年新闻信息报道任务的完成,街道将加大对科室、社居委主要负责人的奖惩力度,对完成新闻报道任务基准数的科室、社居委新闻信息报道员进行奖励兑现,对完成任务数的科室、社居委一次性奖励200元,超额完成10篇奖励400元,超额完成20篇奖励600元,依次类推;对完成基准数的各科室、社居委奖励500元,未完成的不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科室、社居委,年终不得评为优秀;科室、社居委新闻报道员取消新闻稿件奖励资格。
(五)为了鼓励多写稿、多投稿,调动宣传报道的积极性,街道对机关及社居委人员撰写、拍摄的各种见报(刊)稿件和照片采取分级计篇的办法,年终按个人计篇数的多少,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的标准为:
1.国家级报刊、电视台、电台等见稿一篇奖励1000元(300字以上),信息类奖励500元(300字以下),网站对半计算。
2.省级报刊、电视台、电台见稿一篇奖励500元(300字以上),对于字数超过1000字按600元标准奖励,信息类奖励200元(300字以下),网站对半计算。
3.市级报刊见稿一篇奖励200元(300字以上),对于字数超过1000字按300元标准奖励,信息类奖励100元(300字以下);市级电视台、电台发稿奖励60元,网站按报刊对半计算。
4.市级内部资料,如《学术》、《简报》等其它刊物上发表的文章或经验材料1000字以上的按100元奖励,1000字以下的每篇奖励50元。
5.区级每次见稿一篇奖励40元(300字—2000字),信息类奖励20元(300字以下),字数超过2000字按100元标准奖励,网站对半计算。
6.外单位人员与街道人员合写的,内容必须反映本街道工作并注明街道科室或投稿人姓名,奖励对半计算。
其他
凡在各类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上见报或播放的,需提供原件或录用通知单复印件,报至党政办备案,年终经党政办核实后,报领导审批兑现,否则不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