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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乡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升我乡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县人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开防指〔2020〕1号)文件精神和《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的有关要求,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为目标,以全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重点,结合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对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实现“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过火面积控制在0.6‰以内;春防期间,森林火灾受害率、过火面积控制在0.4‰以内”。着力排除森林火灾隐患,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工作措施
(一)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抓好基础性防火工作,增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全力加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强领导,落实部门职责。一是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力推动。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贵阳市森林防火办法》相关规定及县、乡防灾减灾会议精神,村支书、主任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落实,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组、户和具体的人。各村、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到农户的承诺书必须每户签订到位,明确职责,做到林区农户100%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各村与村民组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或承诺书,并报乡林业站备案。二是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防火单位的责任。林业站要切实抓好全乡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各村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乡党政办、派出所、财政分局、安监站、社事办、卫生院、农业中心、城建办、交管办、国土所、计生站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保障和依法查处工作。三是加强协作,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村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毗邻的村组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三)狠抓落实,强化火源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牢牢把住野外火源这个关键点,切实管住人员、管住火源。对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按要程序通知各村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产用火严格管理。在“春节”期间,乡林站和各村要组织人员在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点,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承担森林防火责任的民政、城建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乡林站和各村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加强预防措施,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限期完成杂草等可燃物的清理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后,乡林站和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进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加强对春节、元宵、清明节、五一节等各个重点时段和火灾多发区、重点防火单位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做到林缘有人巡,坟区有人看,必要时增加巡查时间。各村要以组为单位建立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发现火情,及时报告。
(四)强化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乡林站和各村要按照“宣传教育100%覆盖”的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采取出动宣传车、上防火课、立宣传牌、发宣传品、写防火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认识;二是乡林站要适时组织开展防火知识培训,开设培训班。教育室要加强对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工作。要安排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三是各村要要突出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节日和高火险天气时段的宣传教育,要经常召集村民组长会议,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四是全乡护林员要深入林区各村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宣传效果。
(五)严格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乡人民政府将各村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采取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查,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高火险时段和火源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村组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未按要求报送火灾信息等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夯实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是强化扑救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乡政府成立20人的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各村也要成立10人左右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遇火情确保快速出动,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二是及时修订扑火预案。乡林站要根据预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不断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要制订专门的预案,全面落实扑火的有关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全年不得少于1次预案演练;三是全力抓好扑火安全工作,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在扑救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四是扑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2020年乡人民政府将按需要及时足额划拨,确保防火工作顺利开展。
(七)依法治火,加大火案查处。发生森林火灾时,乡林站和乡派出所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加惩处。
(八)严格值班,完善火情报告。
在防火期内,各村、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乡林站和乡党政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各村在第一次知悉火情信息并核实后10分钟内,必须向乡党政办报告,乡党政办要及时向乡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再根据乡党政有关领导的指示,及时向县林防办报告。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林站要迅速查明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等,及时上报各种火灾信息。在节假日或高火险期间,各村要严格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要在每天16时前向乡党政办报告当日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