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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水务目标工作安排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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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水务目标工作安排意见

好各镇人民政府,市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西溪旅游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省市直属驻东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加快推进“十二五”水利建设的突破之年,做好新时期的水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全市“十二五”社会经济和水务改革发展总体要求,现提出2012年度水务工作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12年全市水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统揽全局,按照建设现代水利的要求,坚持重点重抓和全面推进相统一,坚持政府主导和多元投入相结合,坚持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相并重,统筹抓好城乡防洪、联网供水、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改善,突出民生水利建设,不断提高全市防灾抗灾能力、水安全保障能力、水资源保护能力和水环境治理能力,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务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水务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完成农村河道疏浚土方778.64万方,其中市办骨干工程197.49万方,面上大中沟303.06万方,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土方278.09万方。做好全市河道的长效管护保洁工作,营造良好的水环境。加修不达标圩堤25公里,完成土方5万方。加快推进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拆建和改造圩口闸47座、拆建排涝站34座、新建灌溉站18座。实施堤东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2011年度项目。按照建设高效农业的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田间水系达标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成仙湖备用水源库、市自来水公司日供水10万吨扩能工程和台城至三仓供水复线管道。做好城市防洪闸站的新建和加固改造工作。配合省实施泰东河拓浚工程。围绕沿海开发,超前做好方塘河闸下迁、川东港整治及沿海运河规划的前期工作。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达标晋级的要求,实现川水港闸和安丰抽水站达标晋级。完成国务院第一次水利普查汇总上报工作。

三、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思路目标,2012年全市水务工作突出抓好六大重点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全力重抓农田水系达标建设工程。主动适应高效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动员全市上下抓住今冬明春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田间三沟达标建设竞赛活动,突出易涝、易旱地、次高地等重点区域水系建设,努力提高灌排能力,满足农田灌、排、降的要求,达到“墒墒通沟,沟沟通河”。切实加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拆坝埂、建桥涵,全面提升农田水利配套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农田水利示范县建设,积极组织实施灌区田间末级渠系工程和旱改水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

二是深入推进农村河道疏浚治理工程。在巩固提升全市农村河道水环境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以市办骨干工程为龙头,继续加大农村河道疏浚治理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任务。市办工程重点实施东潘堡河、五支河和富安五中沟疏浚,镇村级河道疏浚完成2011—2012年规划的目标任务。

三是扎实抓好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程。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总体要求,采取行政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落实承包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河道保洁队伍,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查考核,真正构建起“全面推进、分级管护、专业承包、定期考评”的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要把河道管护责任落实作为工作重点,严格执行定期考评制度,对管护工作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年终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兑现管护报酬,真正建立起绩酬挂钩的考评机制,确保将管护责任真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市将定期组织对各镇的河道长效管理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镇村河道管护成效突出的实行以奖代补。

四是加快建设城乡联网供水工程。组织实施堤西区域供水工程,铺设DN400-DN1200供水主管道61.5公里,努力实现2012年底前全市镇村供水主管网全覆盖的目标。建成仙湖备用水源库和台城至三仓供水复线管道;加快建设市自来水公司日供水10万吨扩能工程,规划建设日供水规模10万吨的市第二地表水厂,早日解决全市安全饮水和区域供水工程实施后的水供求矛盾。

五是积极实施沿海开发水利配套工程。围绕沿海大开发规划,积极与省市沟通,争取将方塘河闸、梁垛河南闸、梁垛河北闸的下移及引淡工程列入条子泥匡围等百万亩滩涂开发影响工程的总体计划,分步组织实施。积极争取并实施河、方塘河等国家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提高堤东地区引排能力。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川东港整治和临海引江供水线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加快海堤达标工程建设,努力为沿海开发提供水安全保障。

六是全面完善提升防洪保安工程。里下河圩区主攻圩堤达标建设,加快治理圩堤险段,消灭无圩段和不达标圩堤。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为契机,突出里下河圩区老化闸站更新改造,确保按序时完成建设任务。制定城镇、各类园区、经济区水系调整规划,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全力配合省实施泰东河拓浚工程,加快沿线圩堤退建、河道驳岸和影响建筑物工程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泰东河沿线防洪标准低的问题。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启动实施何垛河以北片防洪排涝工程,结合城市清水工程加快推进闸站新建和加固改造,确保发挥工程效益,努力构建安全可靠的城区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强化防洪减灾指挥机构能力建设,健全防洪减灾决策会商制度,启动建设市到镇、重点工程防汛指挥调度视频系统,加快防汛决策信息化进程,为“十二五”末建成覆盖全市各镇(区)、重点防洪区域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系统打牢基础。

四、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着力营造大办水利的社会氛围。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深入宣传中央、省关于水利改革发展的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对水利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大办水利、居安思危防水患的意识;宣传人水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增强全市上下保护水环境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和谐发展意识;宣传年度水务建设管理目标、重点和措施,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白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努力的方向,增强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紧迫感、责任感。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在全市上下形成齐心协力大办水利的浓烈氛围。

2、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水利建设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增加市、镇两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确保当年可用财力的2%—4%用于水利建设。按规定筹集的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全额用于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和堤东灌区改造等市办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安排要与市乡河道疏浚、村庄河塘整治等农村水利建设相结合,着力整合资金,发挥综合效益。土地复垦资金主要用于河道疏浚填平废沟塘,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及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水利工程建设。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2012年度的农村河道疏浚项目,继续按规定标准进行补助。对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意见》要求,严格考核,以奖代补。东蹲线次高地治理的闸站改造建设实行先建后补,补助比例为建筑物造价的70%。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要用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农村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主要用于农村水利建设。每个农村劳动力的8个义务工至少要有4个以上工日用于圩堤加修、圩口闸、排涝站加固改造、市乡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

3、坚持依法管水,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依法加强水务规划管理。建立健全水务规划体系,开展市域水利现代化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执行相关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及项目建设水资源论证前置制度。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加强全市地下水、地表水监督管理,保护水质环境、水生态环境;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监管,加强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水源水质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始终处于达标状态。依法加强水工程管理。加强挡潮排涝闸、抽水站运行、调度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加强闸站等面上农田水利工程管理,逐工程落实管护责任人,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工程发挥使用效益;加强河道工程管护,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办法,全面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建立层级监管体系,落实长效管护措施。加强违章建设的查处,依法查处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设,严禁乱搭、乱建、乱占,杜绝新增违章建筑。

4、明确工作责任,合力推进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是一项公益性社会事业,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各方配合,协同推进。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全面履行好工作职责。市委农办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加强用工管理,确保“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优先用于水利建设。市财政局要抓好防洪保安资金等各类水利建设资金的筹集,将水利建设必要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的协调和调度使用,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市农开局要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规划及其组织实施,督促开展河道养捕设施的清除和管理,配合市水务局抓好沿海滩涂垦区水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市供电公司要做好农村供水和河道疏浚用电的优惠服务,积极争取并落实上级扶持政策。市、镇水务部门要加强水利规划、水工程建设管理、涉水工程质监以及防汛抗灾和水行政执法,同步落实好三峡移民后扶工作,强化督查指导,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各镇(区)要切实抓好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落实管护人员、经费和责任,强化督查考核,巩固“爱我家乡·清洁家园”成果。里下河各镇要采取切实措施,消除不达标圩堤和险工险段。

5、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切实把水务建设管理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规划制定、资金筹集、组织推进。要强化服务指导,突出抓好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提出的“尽快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镇水务站的改革,优化基层水务站布局,强化市开发区、沿海经济区、城东新区水务工作力量,全面提升基层水利的服务保障能力。要加强目标管理,实行年度任务目标公示制度。各镇(区)年度水利建设任务在《日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凡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并公示的项目不得调整,年终按公示目标进行考核。要全面推行目标责任承诺制,各镇(区)以责任状的形式,向市政府作出完成年度水利建设任务的承诺,按照承诺的内容组织实施年度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凡上级有补助资金的工程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同类工程项目。要严格督查考核,市成立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督查指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镇(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通过报纸、电视和政府及部门网站公布,第一季度每月公布两次,以后每月公布一次。凡县乡河道疏浚治理和村庄河塘整治不能全面完成规划任务的镇,将在今后连续两年内不安排农村水利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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