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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绿化项目工作安排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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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绿化项目工作安排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绿色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决定2012年继续大力开展集镇和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确保新增绿地160公顷以上,加快营造布局合理、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镇村绿地系统。现就2012年镇村绿化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根据2011年《市城乡绿化“八大工程”实施方案》规划,到2012年全市7个建制镇和157个行政村要全面达到《省新农村建设造林绿化标准》。2011年通过实施集镇和村庄绿化工程,已有4个镇和82个村(含建昌养殖场)实现了绿化达标,1个镇达到了《生态园林乡镇标准》。2012年继续实施朱林镇、儒林镇、指前镇等三个镇和76个村庄绿化达标工程,新增1个、力争2个镇达到《生态园林乡镇标准》。镇村绿化工程计划新增绿地160公顷。

二、实施办法

镇村绿化工程由各镇(区)以及行政村负责组织实施,市农林局负责牵头协调。

三、实施标准

(一)集镇绿化建设标准

1.建制镇镇区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在6平方米以上。

2.编制完成镇区绿化专项规划,并认真贯彻实施。镇区绿地布局合理,绿化设施完备,环境整洁优美。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在35%以上,原有居住区绿地率在30%以上。单位平均绿地率在30%以上。

3.镇区环境综合整治到位。镇区道路、河道全部绿化,无裸露未绿化土地,无赃乱差现象。暂未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全部种植树木或建成临时苗圃。

4.模范执行国家造林绿化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无重大破坏绿化成果和环境污染事件。

5.植物多样,季相丰富、配置合理。

(二)村庄绿化建设标准

1.绿化覆盖率。全市村庄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丘陵山区村庄、平原区传统村庄和新建小区型村庄。其中平原区传统村庄绿化覆盖率25%以上;新建小区型村庄和丘陵山区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2.绿化配置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绿为主,以乔木为主,建设结构合理、层次丰富、功能完备的村庄森林生态系统,乔木树种数量达70%以上,常绿树、落叶树、花灌木搭配合理;平原圩区每户平均拥有乔木数量不少于10株,丘陵山区每户平均拥有乔木数量不少于15株;乡土树种占50%以上。

3.绿化区域要求。行政村区域内主要路、河、渠、堤宜绿化地段绿化普及率100%。房前、屋后、宅旁的庭院绿地全部绿化。

4.中心村至少建有一处不小于6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供居民休闲,绿化示范村要达到1000平方米。

5.结合农民增收,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林果和花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6.绿化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管理队伍,责任落实到位,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四、政策措施

1.对达到《省新农村建设造林绿化标准》并通过市考核验收的镇,在市给予补贴资金20万元的基础上,市再给予补贴资金20万元。

2.对达到《省新农村建设造林绿化标准》并通过市考核验收的村,在市给予补贴资金3万元的基础上,市再给予补贴资金3万元;对被评为市村庄绿化示范村的村,市再给予补贴资金2万元。

3.完成镇村绿化工程任务将作为全市年度绿化工作先进单位考评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2012年镇村绿化工程规划标准高、质量要求严、工程任务重,希望各镇(区)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探索新思路、创新新机制、研究新举措,全力推动镇村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村绿化是我市2012年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比内容。各级要高度重视,按照区域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班子,根据全市总体安排和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强力推进。

2.创新机制,加大投入。要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坚持五个“进一步注重”,即:进一步注重增量扩面,提高集镇绿地率和农村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镇村绿化水平;进一步注重补绿提档,提升镇村绿化景观面貌;进一步注重绿化以种树为主,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注重动员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形成全力推进的局面。要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在绿化用地上,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工程建设上,积极实施市场化运作;在资金投入上,积极采取多元化投入机制。各镇(区)、村要确保集镇和村庄绿化的投入,既要加大财政和集体经济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又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多方投入。

3.明确标准,严格督查。镇村绿化工程要坚持标准,做到科学规划、精心施工、严格管理。镇(区)绿化规划应由有资质的绿化规划设计单位负责制订,经市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村庄绿化也要有完整的绿化规划,并经镇(区)审核同意,特别是公共绿地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讲究实效原则,摈弃攀高求洋观念,树立建设节约型绿化的理念,在保证质量和效果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成本。继续实行工作督查制度,市将组织督查组加强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管和监督,各镇(区)同时要逐级加强督查,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4.强化宣传,全面发动。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民绿化的良好氛围。强化“植树造林、绿化、人人有责”的观念,培养广大市民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意识,动员全市所有镇(区)、村、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小区和广大居民,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尽可能多种树、多增绿,美化自己的家园,改善人居环境。要积极开展多形式的绿化认建、认养活动,鼓励单位、个人直接参与镇村绿化的建设和管理。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损绿、毁绿行为,切实保护好绿化成果。

六、工作安排

1.2012年2月下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镇村绿化工作会议,全面启动镇村绿化工程建设。

2.2012年2月下旬,各镇(区)做好镇(区)村基本情况调查,制定镇村绿化工程建设方案,进入地块落实、苗木落实和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准备阶段。

3.2012年3-9月,全面进入工程施工阶段。

4.2012年9月,对镇村绿化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材料上报和迎检工作。

5.根据市和我市考核验收结果,及时兑付奖励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