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市委计生扶贫建立安排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实现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人口计生、扶贫部门以少生优生、脱贫致富为目标,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在移民搬迁、产业开发、技能培训等方面优先优惠计生家庭,取得了明显成效。贫困地区的生育水平逐步下降,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重要步伐,基本形成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有效结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机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民生改善。
当前,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已经进入了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贫富差距的新阶段,同时,人口又正处在第四次生育高峰期,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相互交织。贫困地区人口多、增长快、素质低;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相对贫困问题仍然突出,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推进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迫切需要,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尽快脱贫致富。
二、明确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工作力度,加强对计生贫困家庭的扶持,提高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实现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人口素质得到提高,人口结构趋于合理。促进贫困地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制订完善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到2015年,力争使全市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计划生育扶贫对象大幅减少,家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计划生育家庭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和服务均等化得到全面保障,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到2020年,全市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逐步实现人口与社会长期均衡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将人口计生与纳入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人口计生、扶贫开发工作之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坚持因地制宜。把握对计生贫困家庭优先优惠的总要求,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方法,突出能力建设和产业发展两个主题,实施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群众得实惠的具体政策和项目。
3、坚持资源整合。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开发工作,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及社会扶贫,推动社会各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和关怀帮助计划生育扶贫对象,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4、坚持重点扶持。对贫困计生家庭实施全面重点扶持政策,做到项目到村,扶贫到户。重点扶持全市220个贫困片区1269个贫困村中的贫困计生家庭户。
三、建立完善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省、市已制定的优先优惠计生家庭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建立奖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要给予特别救助,完善和提高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力度。全面深化婚姻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推进母亲健康工程和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着力强化人口计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健康扶贫工程中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促进人口优生优育的总体要求,在项目编制和实施中要优先安排县区和镇办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配齐必须的医疗设备。在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建设中要把计划生育服务室和人口学校建设纳入建设之列,配齐办公室设备,达到规范化标准。
(三)认真落实移民搬迁优惠计划生育家庭。在避灾扶贫搬迁安置工作中,优先安排符合避灾扶贫搬迁对象的计划生育家庭户。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符合搬迁安置的要优先安置,并按特困户搬迁安置补助政策执行。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符合搬迁安置对象的优先实施搬迁安置,每户增加建房补助资金5000元,补助资金以省市下达到县区避实扶贫搬迁相关资金中解决。确保计划生育家庭搬迁安置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教育扶贫。在实施全市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全免费教育和贫困大学生进行学费补助和生活资助教育扶贫工程中,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优先安排计生家庭子女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计划,凡是在册贫困户的计划生育户优先安排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就读本科的四年补助学费12000元,就读专科的三年补助学费6000元,优先安排参加“雨露计划”培训、人人技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免费项目。
(五)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扶贫产业开发。要把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与产业扶贫项目相结合,在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因户施策,实施产业、就业、创业“三业”扶贫工程。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和独生子女户家庭优先扶持和补助,对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重点倾斜。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村要鼓励计划生育家庭参加互助协会,对特殊家庭或具有实际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免除入会费,并在信贷上优先考虑,在占用费上尽量优惠,在借贷期限上适当放宽,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家庭自我发展能力。
(六)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社会扶贫。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优先保障计划生育低保家庭,优先扶持符合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逐步建立起政策保障、扶贫帮困、社会救助相结合的保障式扶贫工作机制。中省部门联县扶贫、市、县区部门包抓新农村建设工作、村企结对扶贫行动等帮扶中要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和“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优先帮扶计划生育家庭。
四、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机制
(一)强化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行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凡未完成年度人口计生目标任务的,不得评为扶贫开发先进单位。
(二)强化部门配合机制。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互相支持配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人口计生部门要主动会同扶贫开发部门研究制定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具体政策措施。各级扶贫开发部门在拟定重要扶贫政策措施和项目方案时,要提前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在统筹安排扶贫项目时,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计划生育扶贫对象增加收入;发现扶贫对象有违反人口计生政策的问题时,要及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切实搞好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三)强化政策衔接机制。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新要求,统筹兼顾,出实招、见实效,积极推进惠民强农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相衔接,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人口计生部门与扶贫开发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探索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新项目、新载体,推动工作创新和效能提升,促进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