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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制度改善工作安排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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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制度改善工作安排意见

各科室: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精神和县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为全面完成今年我局在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承担的工作任务,推进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现就认真落实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作如下安排

一、认真履行药品“三统一”配送管理职能,进一步健全统一配送工作机制。

业务室要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配送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配送企业加大药品采购力度,增加配送品规,建立药品“三统一”网络平台,加大配送人员和车辆投入,确保及时、高效将药品配送到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启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三统一”工作,监督配送合同履行情况,及时解决配送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努力使药品配送到位率达到90%以上,县医院、天津中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达到30%以上,县妇幼保健站达到50%以上。根据全省药品统一配送管理办法和中标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处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我县药品“三统一”配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促进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基本药物抽检工作力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业务室负责指导全县各医疗单位药械管理人员对统一配送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认真填写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指导药械工作人员加强对药品的日常养护。稽查室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的购进渠道进行监管,坚决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制订基本药物的监督性抽检工作计划,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抽检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加强对药品贮存条件、有效期的监管,防止过期、变质药品进入药品流通市场。

三、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确保基本药物的安全、合理使用。

业务室要通过开展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的涉药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对基本药物使用安全性的关注度。要督促药品统一配送企业、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确定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应急处置,真正做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四、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形成药品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

积极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人大对我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和视察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健全县、镇、村药品监管的组织网络,通过指导检查,充分发挥各级监管职能。定期召开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会议,了解监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办公室要耐心接待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将投诉内容通报给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做好督办工作,并将办理情况回复给举报人。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了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决定成立我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戴俊新同志担任组长,李迎春、张凯、衡培华担任副组长,封怀兰、任继军、陈飞、张百茹、梁蕾为成员,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各负其责,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我局承担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