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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苹果蠹蛾疫情的严峻形势,强化各项阻截措施,防治疫情传入,确保我县果业生产安全,现就做好2011年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苹果蠹蛾是我国重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也是国际贸易严把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主要以幼虫钻蛀仁果类果树的果实,可造成毁灭性危害,难于防治,是直接影响果业生产的一大顽疾。
(一)周边疫情形势异常严峻。目前,我省周边的地区苹果蠹蛾普遍发生,零星发生,与我省交界的甘肃平凉市也偶有发生,东端疫点已逼近黄土高塬苹果优势产区。疫情发生区苹果蠹蛾发生程度依然较重,发生范围仍在扩大,给我省和我县苹果生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二)今年为疫情的高风险期。根据苹果蠹蛾传播规律,综合分析疫情发生地区及我县苹果流通特点,疫情传入我县的最大风险是部分果商从疫情发生区贩运来我县混装再出售的商品果、果汁加工企业收购作为原料使用来源于疫情发生区的残次果。近期,果汁加工企业原料果收购价格较高、需求量较大,果商利润较大,为疫情发生区染疫残次果大量流入提供了市场空间,成为疫情传入的高风险年份。
(三)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苹果蠹蛾疫情防控事关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事关农村社会的持续稳定。面对疫情发生新形势、果品市场新变化,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苹果蠹蛾疫情防控的紧迫性、艰巨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以关注民生、服务大局的责任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防苹果蠹蛾传入,打好疫情阻截战,确保我县果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现阶段苹果蠹蛾防控要坚持科学防控的原则,以阻截传入为重点,以关键环节监控为切入点,以监测防控长效机制建设为基础,按照“一堵二控三测”的思路,优化措施,强化力度,延缓传入,对传入的疫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灭,确保不发生扩散危害。
(一)深化疫情堵截措施。从现在起至2011年11月15日止,交警部门要对进入我县的散装果、袋装残次果和原料果车辆拦截检查,发现来此新疆、甘肃、宁夏、内蒙等疫区进入我县境内的果品运输车辆,及时引导到检疫处置场。农业检疫人员对来自上述省份的残次果、无论是否持有检疫证,都要统一进行检疫检查。对进入处置场的原料果,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监督风险果在果汁厂的加工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运往其他果汁厂的,在无害处理后,由检疫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确保途中不发生疫情扩散。
(二)突出关键环节监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果品经销企业、果汁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检疫措施落实工作;果汁加工企业不得收购疫情发生省份的原料果,要为驻场检疫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条件,协助检疫人员开展工作,要配备处置设备,按照要求对风险果及其他可染疫材料及时进行检疫处理。果汁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原料果来源,对来自疫情发生区的果品,必须及时向检疫部门报告,检疫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规定,对来自疫情发生省份的苹果,加强检疫,及时处置;要加强对果品经销、果汁加工企业的检疫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对故意隐瞒报,造成疫情扩散、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要建立植物检疫违法企业登记档案,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其企业资质证件审验、龙头企业认定等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苹果蠹蛾监测。农业植保部门重点抓好果汁加工企业及处置场周围、高速公路服务区周围和残次果堆放处周围三道重点区域的监测,增加监测密度,加大监测频率。苹果部门负责全县苹果大田田间监测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农业植保及果树部门要求做好疫情普查和监测具体落实工作。农业植保部门要加强同疫情发生省份的信息联络,掌握疫情最新动态。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疫区学习苹果蠹蛾防控技术,研究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
三、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
重大疫情防控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建立健全防控组织机构。按照省政府要求县上成立了县农作物(苹果)重大病虫害防控指挥部,并在县农业局设立了办公室,指挥、协调全县苹果蠹蛾等重大疫情及病虫害防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并统一报送县重大病虫害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形成政府抓总协调,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实行部门领导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乡(镇)长为属地第一责任人制度。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县农作物(苹果)重大病虫害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按有关程序报告,决不允许隐瞒,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扑灭。
(三)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要通过公布公告等形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果汁加工企业采购、销售、加工苹果蠹蛾发生区的果品;农业部门要制定疫情发生区残次果识别方法,检疫检查、检疫处置等工作程序,积极向交警、工商和其他成员等部门进行宣传,提高把关的准确性;目前,我县尽管没有苹果蠧蛾疫情发生,但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恰当的方式,正面引导不炒作,大力宣传疫情的危害性及植物检疫法规的相关规定,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