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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山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主干道汽车修理、车辆配件销售、电焊加工等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该类市场经营主体遵纪守法、规范经营,配合做好黄帝文化园区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行业规范标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城区各类修理、加工摊点进行整治规范,现提出安排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整治规范活动有序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黄陵县整治规范城区主干道沿街沿路汽车修理、机械加工等行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副主任,工商局局长,交运局局长、城管局局长苏怀哲担任,成员单位有住建局、工商局、国土局、交运局、经发局、城管局、水资局、交警大队、规划办、运管站、电力局、自来水公司、桥山镇、街道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由工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交运局局长、城管局局长分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整治规范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工作机构,一把手负总责,逐项分解落实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治规范任务圆满完成。
二、整治范围
这次整治规范范围为城区从事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电焊加工、汽车清洗、美容、装潢的经营场所。重点区域为铜黄高速路引线黄陵出口至龙首村道路沿线以及城区规划区主干道沿线区域,具体是:
(一)张寨区域(张寨村公路沿线两侧)。该区域共有汽车修理业7户,其中4户位于村民窑洞里,卫生状况较差;加油站1户,洗车业1户,需要搬迁9户。
(二)阳沟区域(加气站至天子大酒店公路两侧)。该区域共有汽车修理、汽车配件销售12户,摩托车修理2户,电焊加工、铝合金加工13户,加油站1户,加气站1户,需要整治搬迁29户。
(三)黄花沟区域(黄花沟口至印台山大桥)。该区域共有电焊加工、铝合金加工15户,其中铝合金加工业10户;洗车1户,需要整治搬迁16户。
(四)印台山区域(印台山大桥至月亮湾洗车台)。该区域共有电焊加工、铝合金加工7户,汽车装潢3户,洗车1户,需要整治搬迁11户。
(五)石山区域(华辕大酒店至消防队)。该区域共有汽车修理2户,电焊加工5户,汽车配件、农机配件销售15户,洗车1户,需要整治搬迁23户。
(六)城区规划区主干道沿线的违规停放车辆行为。
三、方法与措施
整治规范工作要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旅游示范县建设工作的要求,各级、各职能部门根据区域管辖及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协作,通过强力的整治措施实现划行归市、规范经营、服务城乡、统筹发展。
(一)整治规范要求
对整治区域内的汽车维修、汽车和农机配件销售、电焊加工、汽车清洗行业进行整治规范。具体方法:1.变更经营范围,转为其它行业可继续原地经营。2.涉及汽车、摩托车维修及零配件销售的所有行业迁至呼家湾汽修城、龙首村和县城西区经营。3.电焊加工、铝合金加工不得现场加工制作,不得店外经营,若需店外加工制作的必须迁出城区规划范围。4.各类汽车清洗行业全部迁出城区规划主干线沿线区域。5.各类建材仓库、食品仓库、货运部等占道装卸货物的仓库必须迁出城区规划主干线沿线区域。
按照整治要求开展规范工作,使城区道路沿线主干道实现划行归市、集中连片经营。具体是:张寨、阳沟区域以经营文化用品、食杂店、备餐店为主;黄花沟区域以经营五金建材(不含白灰、水泥和钢材等)、餐饮服务等为主;印台山区域以经营食品、餐饮服务、旅游产品为主;石山区域以经营旅游纪念品、食品批发、物流货运为主;呼家湾区域以经营汽车、摩托车维修,汽车和农机配件销售为主;龙首区域以经营大型车辆维修为主;暖泉沟区域以经营主建材(白灰、水泥、钢筋等)、电焊加工、铝合金加工、殡葬用品为主。
(二)方法与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征求涉及搬迁范围内经营户意见,做好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和上门解释工作。
2.实施整治规范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底前)。(1)张寨区域整治规范工作,由交运局牵头,工商局、桥山镇、街道办、城管局、运管站、交警队配合。(2)阳沟区域整治规范工作,由工商局牵头,住建局、街道办、交运局、城管局、交警队、运管站配合。(3)黄花沟、印台山区域整治规范工作,由工商局牵头,街道办、城管局、水资局、交警队、电力局配合。(4)石山区域整治规范工作,由街道办牵头,工商局、交运局、城管局、水资局、住建局、交警队、规划办、运管站配合。(5)加油站搬迁由经发局牵头,街道办、桥山镇和各相关部门配合。(6)加气站搬迁由城管局牵头,街道办、桥山镇和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部门职责
(一)县工商局: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工作方案组织整治工作。2.负责涉及经营户的调查摸底,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宣传动员,规范机动车配件门市、电焊和铝合金加工业,对逾期不执行搬迁转行的责令暂停相关经营活动,收缴其《营业执照》。3.落实整治规范对象的奖励、补偿政策。
(二)城区街道办:1.做好搬迁区域群众思想工作。2.负责石山区域整治规范工作,并协助涉及各搬迁区域房屋出租方终止房屋租赁合同。3.落实整治规范对象的奖励、补偿政策。
(三)城管局:1.负责监督取缔各整治搬迁区域店外占道经营,并拆除其户外广告和字号牌匾。2.对城区(西至张寨村东至消防队)沿路门店和房屋外墙提出整体刷新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3.对相关搬迁区域人行道、绿化和停车场等提出规划设置意见及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整治范围内阳沟加气站的搬迁。
(四)交运局:1.负责张寨区域及各整治区域汽车、摩托车维修业整治规范工作。2.根据整治规划要求收缴搬迁范围内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许可证。3.负责小型维修行业迁入呼家湾汽修城的安置和大车维修场地的选址及建设工作,落实整治规范对象的奖励、补偿政策。
(五)经发局:负责对整治范围内两个加油站的组织评估搬迁。
(六)水资局:负责整治范围内洗车业的整治搬迁并依法收缴其《取水许可证》。
(七)住建局、规划办:1.负责东至龙首村沿线、西至店头镇沿线修理、加工场所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手续审批工作。2.对迎宾大道阳沟段两边门店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提出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桥山镇:负责督促本区域内整治规范行业与房屋出租方终止租赁合同,对需要补偿的经营门店,配合牵头单位进行调查、评估,协助解决相关搬迁安置工作。
(九)国土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搬迁规划选址的土地审批工作。
(十)交警队:负责清理整治规范区域内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合理设置禁停禁行标志,规范机动车辆行驶路线。
(十一)电力局、自来水公司:配合整治规范工作,对无证照违法经营场所停止供电供水,负责新建修理加工场所的供水供电。
五、几点要求
(一)工商局、交运局、经发局、城管局、街道办等五各牵头部门要抽调骨干力量,集中人力,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任务,明确措施,夯实责任,确保整治规范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职能部门在县城区主干道公路沿线规划范围内一律不得再审批汽车维修、配件销售、汽车清洗美容、装潢和各类无经营场地的加工制造业,不得再审批仓储、货运部和殡葬用品销售等经营场所。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宣传,要上门解释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及要求,要注意工作方法,灵活解决矛盾。
(四)政府督查室、整治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检查督查,以确保整治规范各阶段的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