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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直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市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规划》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为了规范、有序、高效地推动移民搬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搬迁对象
这次避灾扶贫移民搬迁的对象为峪道内居住的群众,重点为该区域峪道内高塘镇东峪村、西峪村,大明镇桥峪村、马峪村,杏林镇石头峪车湾、灰池、天岩、康坪村,柳枝镇西沟村共9个行政村,1283户5023人,这些群众居住条件较差,生存环境恶劣,极易受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侵袭,迫切需要实施扶贫移民搬迁。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化同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和“四位一体”(建设小城镇、发展现代农业、避灾扶贫搬迁、农民进城四位一体)的总体思路,以地区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县、乡两级联动,各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搬迁户住房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开发、贫困户能力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社区生态环境等六大功能项目,通过城镇吸纳,农民小区和农民创业园区承载、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投亲靠友安置等形式,切实搞好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程,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发展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以城带乡,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分户自建和统建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搬迁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3、坚持相对集中安置为主,其他形式为辅。对搬迁群众实行相对集中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落户。
4、坚持整合资源,联合共建。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计其功”的原则,集中整合各部门的项目资金,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三、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努力实现地区贫困群众住房有保障、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设施有提高、居住环境有改善的目标。一是搬迁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二是每户至少有一人掌握实用技术,每村有1-2个主导产业,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户总收入的60%以上;三是交通、电力、广播、通信、能源、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保障能力达到当地水平;四是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群众享受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五是群众收入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二)具体任务。2011-2013年共搬迁安置贫困群众1283户5023人。其中:特困户64户250人,贫困户1219户4773人,主要分布在高塘镇、大明镇、杏林镇、柳枝镇等4镇9个行政村。
高塘镇涉及东峪村、西峪村等两个行政村,需搬迁366户1503人。其中特困户18户75人,贫困户348户1428人。
大明镇涉及桥峪村、马峪村等2个行政村,需搬迁294户1020人。其中特困户14户51人,贫困户280户969人。
杏林镇涉及康坪村、灰池村、车湾村、天岩村等四个行政村,需搬迁483户1874人。其中特困户24户94人,贫困户459户1780人。
柳枝镇涉及西沟村,需搬迁177户603人。其中特困户8户30人,贫困户169户573人。
四、安置方式、安置地选址和建设内容
(一)安置方式
1、镇周边集中安置。集中建设农民社区,配套建设农民创业园区,抓住建设重点镇的机遇,积极引导搬迁群众进入城镇居住,从事二、三产业。
2、中心村安置。整合零星分散的自然村,集中发展中心村,统一规划基础设施,引导群众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
3、进城落户定居。对有条件进城的搬迁户,鼓励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进城定居,转换农民身份。
4、投亲靠友安置。零散搬迁户结合自身实际,搬迁到亲友居住条件好的中心村。
对农村五保对象安置,不再重新建房,享受扶贫移民搬迁补助政策后,统一由民政部门集中供养安置。
(二)安置地选址
安置地选址要与县、镇土地总体规划相衔接,符合抗震设防和防灾减灾要求,有利于搬迁户生产生活及可持续发展。
1、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教育、医疗条件较好,具备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2、民俗习惯与原居住地相近,干部群众有安置意愿。
3、有较好的自然资源和生产发展条件,搬迁户有生产开发的保障条件;
4、无滑坡、地方病,不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侵袭的地区。
(三)建设内容
避灾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建设内容分为农户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产业培育及开发、贫困户能力培训和生态环境建设六大部分。
1、农户住房项目包括农民小区、农民创业园区、中心村等地的农户住房建设及部分散户的危旧房改造等。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通村道路、新村巷道硬化、人畜饮水、电网改造、新能源、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村容村貌综合治理等。
3、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包括搬迁社区和社区卫生所、超市、文化活动中心等。
4、产业培育及开发项目包括培育特色产业、种养加项目扶持、良种引进、圈舍改造、技术推广、市场开发等。
5、贫困户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农民创业和实用技术培训、阳光工程、人人技能、雨露计划等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等,使每个搬迁户至少享受一种免费培训。
6、生态建设项目包括基本农田改造、旧宅基复垦、封山禁牧、植树造林、新村绿化等。
五、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1、加大争取资金力度。移民搬迁项目,两年力争上级投入财政专项资金4128万元,其中建房补助资金2973万元(扶贫搬迁资金2009万元、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80万元、民政安居工程资金主要用于特困户建房补助资金38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155万元(财政局375万元、经发部门200万元、交通部门200万元、水务部门200万元、扶贫办180万元)。
2、增加县级财政投入。县级财政要加大对移民搬迁投入力度,每年至少安排500万元用于解决搬迁群众宅基用地。县级财政两年内安排的资金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帮扶贫困户建房活动,开展各类结对帮扶活动,努力营造促进移民搬迁的良好氛围。
4、补助标准。群众建房补助资金按省政府确定的“3800+1000”标准执行,即每个建房户房屋建成后每人补助3800元,每户补助1000元。
六、保障措施
1、组建机构
成立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经发、财政、民政、住建、国土、水务、交通、扶贫、林业、公安、广电、文体、卫生、电力、电信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职责是负责全县移民搬迁工作的统筹协调、计划申报、资金筹措、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农发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经发局、民政局、住建局、国土局的主要领导担任。各镇也要组建相应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专门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2、强化部门职责
相关镇:负责本镇安置点论证选址,协助住建局搞好移民新村规划、土地局搞好建设用地征用,搬迁户资格确认和被搬迁村、安置新村群众的组织等工作。
县经发局:落实项目资金争取任务,确保为每个移民新村至少安排1-2个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县财政局:落实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任务,设立移民资金专户,整合、管理及监督相关部门项目资金,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移民搬迁工作经费,实施报账制管理。
县民政局:落实项目资金争取任务,确保搬迁户中的特困户建房资金足额落实,低保户应保尽保,并负责移民新村社区建设资金的落实。
县住建局: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争取任务,负责移民新村、社区规划设计、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移民搬迁用地的落实,为搬迁户免费办理宅基地手续。落实农民进城、土地复垦的补助政策,落实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群众搬迁相关补助政策。
县水务局:负责移民新村人畜饮水项目资金的争取、实施,确保搬迁新村人畜饮水安全。
县交通局:负责移民新村通村道路和巷道路建设资金,实施通村路、巷道路硬化工程。
县扶贫办:负责移民项目搬迁到户资金争取、工程的招投标和施工期间的建设管理,协助到户补助资金发放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移民新村的绿化,落实退耕还林等相关优惠政策。
县公安局:负责移民搬迁户户籍的迁移办理,维护当地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到村入户。
县文体局:负责移民新村文体设施建设。
县卫生局:负责移民新村卫生设施建设和人员配备,使搬迁群众能够享受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供电部门:负责移民新村通电,确保搬迁户用电安全。
电信公司:负责移民新村通讯畅通。
3、确定搬迁对象、安置方式
在对移民搬迁对象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有关镇要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过程阳光操作,根据农户申请—-村领导小组审查---镇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以镇为单位公示公告的程序确定移民搬迁对象。
有关镇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张榜公示等形式向搬迁群众实事求是地介绍安置点基本情况和接纳能力等,由搬迁户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等条件,自主选择安置去向。安置方式的确定按照搬迁户报名---所在村审核---镇审核---张榜公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签订搬迁协议的程序进行,确定移民安置方式和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必须以户为单位进行,一户只能选择一种安置方式,签订一份搬迁安置协议。
4、搞好规划设计
由县住建局牵头,有关镇配合、按照安全首位、交通便利、设施配套、相对集中、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对集中安置点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设计,力争把安置点建成新农村示范点。设立规划图公示牌,制作“四图一书”,即现状图、规划图、基础设施布置图(如电力、电讯、给排水等),住宅户型方案和规划说明书,让搬迁户了解规划,熟悉规划,增强群众对新居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5、强化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各镇和县级部门要认真落实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政策,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批和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指导、督促与检查工作。切实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与审计力度,推行公告、公示和报账制,建房补助资金要通过“一卡通”直接补助到户,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