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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宕各单位:
为了加强卫生创建工作,巩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成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县创建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总体发展思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原则,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采取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机制,开展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工作,改善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和人居环境,巩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以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彻底解决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巩固现有三个市级卫生单位的基础上,在“十二五”期间,争创省级卫生县城,创建3个省级卫生乡镇、5个省级卫生村、10个省级卫生单位;全县20%的以上的乡镇创建为市级卫生乡镇,15%以上的村创建为市级卫生村,30%以上的单位创建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全县保证至少有一个以上的乡镇创建成县级卫生乡镇,各乡镇力争每个村都有卫生社。
二、创建范围
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县直及省市驻宕单位、企业。
三、创建标准
(一)组织管理
1、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有分管领导,有专职工作人员。
2、措施得力,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3、有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
4、卫生单位创建资料归档管理,有据可查。
(二)制度措施
1、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卫生分片包干责任制。
2、有爱国卫生月活动成效。
3、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有检查,有记录。
4、有禁烟制度,公共场所有明显的禁止吸烟和禁止随地吐痰的标志。
(三)环境卫生
1、有专(兼)职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定期清扫保洁。
2、单位院内道路平坦硬化,基本做到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卫生保洁责任落实,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
3、门前“五包”责任落实,车辆定点停放,整齐有序。
4、绿化、美化好,合理布置盆景,做到四季常青,环境整洁优美。
5、办公室、走廊、楼梯干净卫生,无积尘、无蛛网、无蝇、无鼠害,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合理养殖花卉,无卫生死角,做到窗明几净。
(四)除“四害”
1、坚持做好每年春秋两季除“四害”工作,做到灭防结合。
2、无鼠迹(包括鼠粪、鼠洞、鼠咬痕迹、死鼠),无蟑迹(包括蟑螂卵荚、蟑螂粪便、死蟑螂);“四害”侵害率达国家规定的标准。
3、重点部门(饮食、食品加工、销售行业以及单位职工食堂)及重点部位必须落实“四防措施”(防腐、防尘、防蝇、防鼠)。
4、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五)卫生设施
1、办公室和楼道干净卫生,有禁烟标志。
2、单位厕所全部为水冲式卫生厕所;厕所有专人管理和保洁,卫生状况良好,达到“四无四净”(无尿碱、无蛛网、无恶臭、无蝇蛆、地面净、墙壁净、便池蹲坑净、厕所周围净)要求。
3、单位院内有足够数量的垃圾箱、废物箱。
4、垃圾定时专人清运,垃圾箱周围整洁、地面硬化。
(六)健康教育
1、单位要设立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2、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资料完整。
3、开展各种有利职工健康的文体活动,积极预防各种传染病、职业病,消除一切危害健康的因素。
4、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纸屑等废物。
四、创建程序
(一)申报
凡申报创建卫生单位的必须在7月20日前,向县爱卫办提出书面创建申请,并附年度创建规划。
(二)考核
由县爱卫办组织,对照卫生单位标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指导检查,10月中旬完成考核验收工作。各创建单位要在9月底以前将申报验收材料报县爱卫办,并做好验收命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推荐
县爱卫会人员对申报县级卫生单位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后,根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平时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打分并填发创建审验表,向县爱卫会进行推荐。对申报省、市级卫生单位且达到标准要求的,向市爱卫办提出推荐意见。
(四)命名
卫生单位分为省、市、县三级,命名权限分别属于省、市、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申报县级卫生单位的,经县爱卫办初审、考核,达到标准要求后,以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名义表彰命名。申报省级和市级卫生单位的,经县爱卫办考核,且达到标准要求的,由县爱卫会进行逐级推荐,并分别按照命名权限进行表彰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城镇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疾病防控和健康保健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提高居民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率。卫生部门要将健康教育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保证健康教育经费优先投入,并随着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比例而增加。教育部门要将健康教育列入中小学课程,落实教学内容和授课时间。
(二)大力整治市容环境卫生。住建、工商、交通等部门及各乡镇要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狠抓城镇临街立面、建筑物及户外广告的清理和规范,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加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整治与管理,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规范集贸市场管理,商品实行划行归市、分类经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学实施旧城改造,完善道路、给排水等公共设施建设,提高路面硬化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垃圾清运率及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绿化覆盖率,努力提升城乡整体服务功能。
(三)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住建部门及各乡镇要增加城乡垃圾箱、公共厕所数量,确定专人进行清扫保洁。整治乱贴乱画,加强环卫基础设施维护,保证路灯、人行道、排水井、通信线路井,井盖完好;加快城区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改圈工作,加强粪便管理,硬化村内路面,推广户有垃圾桶、组有垃圾池、村有垃圾填埋场的经验,从源头上治理农村脏、乱、差。
(四)全面改善公共场所卫生。住建、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宾馆、酒店、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以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五小”(餐饮、洗浴、歌舞、美发、食品经营)行业的整治为重点,加强环境治理,严格卫生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和供水设施的监管。
(五)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监督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卫生监督与管理,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中小饭店集中整治,加强对夜市、集贸市场、城中村、食品饮食摊点的规范建设和卫生管理,重点加强职工食堂、民工食堂、学生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把好食品生产、流通卫生质量关,保障广大居民食品卫生安全。
(六)认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爱卫办及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城区公共场所、集市、垃圾堆放点、垃圾箱定期开展集中消灭杀菌,各乡镇、各单位也要购置消杀器具、药品,按照统一组织、集中消杀、合理用药的原则,在本单位开展灭蚊蝇、灭鼠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有效遏制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各单位尤其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严格标准,规范操作,加强督导。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地方负责,社会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确定的总体目标,制订本乡镇、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规划,确定创建目标,明确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分解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村、社,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筹集创建工作资金,加大投入,保障创建工作的需要。
(四)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县上将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激励工作。对在卫生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创建不力,卫生脏、乱、差的单位,要进行处罚,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卫生先进实行动态管理,市级卫生先进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市上组织复核。县上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监督卫生创建工作,不定期组织抽查,促进卫生创建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宕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卫生创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