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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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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现就2012年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1、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象山港大桥建成和“两区”建设契机,围绕创建省美丽乡村先进县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深入实施推进和美新农村提升和“113”行动,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优化农村空间布局和环境,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增加村级集体和农民收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具有山海风貌、田园风光、半岛风情的宜居、宜业、宜游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

2、主要目标。2012年,实现农业总产值98亿元,增长3%;农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200元,增长10.5%;村均集体经济达到33万元,增长10%。创建全面小康村5个,培育中心村4个,打造特色村5个,梳理改造保留村100个,安置农户3200户。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提升,社会稳定和谐。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得分达到85分以上,进入全面融合阶段。

二、优化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

3、完善村镇规划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对接县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坚持“统一布局、宜建则建、盘活存量、补缺补角、有增有减、节约有余”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扬民主,科学编制幸福美丽新农村建设规划及中心村、特色村、欠发达地区建设、一般村梳理改造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专项规划,形成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体系。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规划编制。进一步优化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庄分布、基础设施、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明确产业发展、生活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功能定位和项目建设时序。加强规划管理和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先导作用。

4、着力打造“三村一线”。继续抓好全面小康村创建,注重环境整治、景观打造、文化挖掘和实力增强,加快项目实施。加大中心村培育力度,积极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增强集聚辐射能力。着力保护开发特色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打造一批体现“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历史文化型、产业集聚型、主题开发型特色村。加快建设精品线,以象山港大桥连接线和一级公路主干道为重点,以破损山体修复、违章建筑清理、村庄立面改造、道路绿化美化为主要内容,开展立体式全面整治,建成“美丽走廊”和“靓丽主轴”。结合小城镇培育、中心村建设,把握重点,分类推进,加强农房集中建设。安排4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房“两改”集中居住区建设、危旧房改造,重点支持山区、库区以及海岛移民。深化推广应用“美化家园服务标准”,形成长效机制。

5、推进整镇整乡整治。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要求,选择一批自然条件优越、创建基础扎实的镇乡,精心建设若干条(块)各具特色、档次较高、具有示范效应的景观带、精品区。村庄内部整治以清理“一户多宅”、改造墙体立面、处理生活污水、打造精致庭院、改善人文环境为重点;村庄外部重点治理农业面源和水环境、塑造田园景观,整体提升区域环境,建成一批市级整镇整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先进镇乡,县财政安排400万元资金实行以奖代补。

6、深入实施“三大整治”。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宜通则通”的原则,深入开展以“一户多宅”清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安排1000万元资金,推进村庄梳理改造增量扩面,去年重点实施的6个镇乡的村庄梳理改造比例达到80%,今年新增的6个重点推进的镇乡达到50%,其他镇乡达到30%以上。着力推进土地整治,安排3000万元资金,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6个,复垦建设用地500亩。深化环境整治,安排3100万元资金,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工程为重点,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27个,生活垃圾处理站60个,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城区畜牧养殖小区整治,建成生态畜牧小区3个,启动大塘港综合生态治理,加强沼渣、沼液、沼气利用。加大农村绿化力度,安排19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绿化、生态公益林等项目,创建市级以上森林城镇2个、森林村庄30个、县级森林村庄20个。

三、加快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

7、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县安排1200万元资金推动农业科技跨越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农业科研合作,以项目为纽带借力发展。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加大农林畜渔业良种的引进、繁育、示范和推广,重点推进市水产种业园区、岱衢族大黄鱼育种、象山大白鹅育种产业化、市超级稻制种基地建设。推进良种良法配套研究,加快新型农作制度推广和设施农业发展,推广万元高效种养模式1万亩。加大农民专家培育力度,建立健全“农民首席专家”成长的激励机制,完善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制度;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提高农机化综合保障能力。注重农业科技推广能力提升,加强农技队伍建设,完善镇乡(街道)“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

8、加强对台农业合作。以象山海洋经济综合开发与保护试验区和两岸经贸合作石浦实验区“两区”建设为契机,加强对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和专业大户到台湾交流学习,吸引台资、台商兴建两岸渔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区,引进台湾农渔业优良品种及先进的生产模式、体制和技术,建立精品农业、都市休闲农业、现代渔业、农渔产品深加工、科技研发、台湾优势农渔产品直销等合作基地。加快推进石斑鱼暂养基地、台湾精品果园基地、星期九休闲农庄、对台农产品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

9、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深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安排2400万元资金,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建设1.5万亩,实施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9个。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安排300万元资金,加快实施环大塘港10万亩循环农业示范区项目,完成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建设西沪港低碳健康生态养殖示范区,推广“虾草(菜)牧”循环养殖模式2000亩。着力扩大“三品一标”生产,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8只以上。着力培育都市消费型农业产业基地,筹建远洋渔业综合基地,加快发展远洋渔业。建立动物疫情防控体系和快速反应应急机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推进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认证。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渔山列岛“海洋牧场”和“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开展韭山、渔山列岛碳汇试验区建设。安排450万元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补助。

10、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奖励办法,充分发挥土地流转中介作用,规范和加快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安排120万元资金,用于对参与土地流转的村集体和中介组织奖励,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万亩。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统防统治面积3万亩以上。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快扶持经营大户成长,引导大学生、工商业主从事农业创业,培养新型农民。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奖励补助。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搭建产销服务平台,建设农产品交易中心,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农居对接”、产地直供直销,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农产品现代物流业,组织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县农发资金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营销。

四、发展集体经济,推进扶贫攻坚

11、努力拓宽发展途径。鼓励以镇乡为单位,集中资金、土地资源统一组织合作开发项目,在开展镇乡商贸区、工业小区建设和实施农房“两改”项目时,统筹规划建设集体经济物业用房,并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城镇规划区和工业集聚区异地置业,有效配置村级集体物业经营资产。鼓励村组织加快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进清洁工业或发展第三产业。支持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农业资源,通过加强品种和设施改造、拓宽经营项目,提高开发效益。鼓励加强宅基地整治和土地综合整治,通过资金补助和出让收益实现土地生财。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镇乡、街道农村“三资”服务中心运行,探索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的集体经济分配权益。

12、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贯彻落实市扶持相对欠发达地区发展政策意见,全面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坚持县负总责、镇乡抓落实,建立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围绕村庄整治建设、下山移民搬迁?目申报和实施。2012年启动实施15个村的村庄整治提升“十大行动”,完成下山移民350户,实施覆盖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确保区域内农民收入增幅达13%左右。安排1100万元资金,用于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1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欠发达村的集体经济项目开发扶持、运行经费保障和经营性创收奖励,确保每村运行经费按村庄规模大小达到5-10万元。实行税费优惠措施,对利用市、县扶持范围的欠发达村(年经营收入10万元以下)的物业资产,所产生的有关地方税收县财政可得部分,全额奖励给资产所有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村集体经济开发项目予以贷款倾斜支持和利率优惠。

五、加强民生保障,提升生活品质

14、加快促进农民增收。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着力构建“薪金”、“股金”、“租金”、“保障金”及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多元持续增长机制。积极鼓励从事乡村旅游业,重点培育以村为单位,农民利用自家庭院、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和旅游景点,开发“民宿”、“民游”“民食”农家乐,促进规范化、集群化发展。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农家客栈为重点的农家乐发展补助,农家客栈床位数达到4000张。鼓励发展来料加工业,加快培育一批来料加工经纪人,支持开发农村社区服务业,促进农民“家门口”就业增收。继续落实惠农补贴和生态补偿等支持保护政策,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让更多农户通过直接补贴获得转移性收入。深入开展农民培训,安排330万元资金,重点组织开展农业技术、转岗技能、农村服务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培训农民1.5万人次。

15、提升服务保障和乡风文明水平。统筹发展城乡教育,扩大农村学前教育,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安排20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安排500万元资金,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新建标准化村卫生室20家。全面实施象山港人口发展护航计划,安排1380万元资金,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深化农村人口家庭计划生育服务。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安排280万元资金,完善农村文化设施,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活动,实施体育小康村建设计划,鼓励举办农民文化节,建设村落文化宫50家,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调整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统筹区域住院有效补偿率达到70%以上,启动市级医院即时结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低收入农户脱贫与社会保障有机衔接机制,安排3300万元资金,实现城乡低保一体、标准一致,确保低保户人均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健全养老体系,实施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30%行政村实行居家养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爱心帮扶行动和慈善帮困活动。围绕“两城”创建目标,形成城乡联动机制,实现共创共建全覆盖,着力培育乡风文明,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婚丧事简办。安排500万元资金,实施惠民殡葬政策。

16、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安排1500万元资金,建设农村联网公路30公里。深入实施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安排1.1亿元资金,推进东北部供水等5个城乡区域联网工程建设,完成100公里镇村联网供水主管道铺设,改造12个村内供水管道。继续推进强塘工程,安排1.7亿元资金,建设防洪排涝、山塘整治等405个项目。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安排7100万元资金,实施节水工程、河道治理等187个项目。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安排1.5亿元资金实施8处围垦工程,安排1000万元资金开发低丘缓坡造地2000亩。加快渔业设施建设,安排30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渔港建设、养殖池塘改造升级。推进山区林道建设,安排250万元资金,完成林道30公里以上。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安排100万元资金,实施农村村邮站建设。安排880万元资金,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渔船互保,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17、推进农村产权流转。按照“明晰产权、规范行为、分级负责、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实施农村产权交易。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深化和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及农村集体养殖水面(河塘、海淡水养殖池塘等)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村级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统一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授权的镇乡(街道)农办实施,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增加农村资产收益。

18、深化金融支农服务。围绕“增量扩面”和服务创新,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新增农业贷款9亿元。继续开展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助推“诚信象山”建设竞赛活动,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信用镇(乡、街道)、村、户分别达到7个、300个和2.5万户,资信档案入库率达到70%以上,并积极创建省、市信用镇(乡、街道)、村、户。继续推进信贷品种和服务方式创新,深化“六权抵押”、“三大创业”和“双卡一信”贷款,推广“银政合作”服务模式,探索支持专项产业发展、专项设施建设贷款。以延伸金融服务、方便农户办理为目的,建设村级金融服务点50个。安排70万元资金,用于支农贷款品种、服务创新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评定奖励。

19、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探索建立农民经济身份与社会身份相分离、经济权益长久化和社会权利属地化的管理制度。以农房“两改”和移民安置集中居住区为重点,完善居民区基础设施,联接带动周边村居,整合镇(乡)村管理资源,创新社区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安排520万元资金,发挥农民会所作用,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50家,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促进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

七、强化保障落实,形成推进合力

20、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配合的新农村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各镇乡(街道)要强化主体责任,把建设幸福美丽新农村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综合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将工作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统筹安排项目。增加财政投入,整合资金使用,把握资金投向,对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进行项目和资金倾斜配置。加强督查考核,对重点工作进行每季度督查通报,继续实行定量和定性、共性和个性相结合考核办法。加强宣传和示范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

2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村干部队伍的激励保障机制,分层分级抓好村干部教育培训,积极建设“和谐”好班子,注重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行村主要干部双向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支部与村党支部共建活动,建立完善无职党员设岗定职制度,深化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指导和帮扶农村发展的作用。

22、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工作机制,提升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协商议事会议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订《农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细则》,深化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深入开展农村“六五”普法宣传,深化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镇乡(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农村基层维稳治保队伍建设,全面推广“村民说事”、“樊岙经验”、和谐促进会等做法,健全矛盾调处机制,推进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健全治安动态防控机制,开展农村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网络系统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