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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省厅《关于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管理格局中的功能定位
法律援助工作承担的职能与社会管理密切相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法律援助通过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形式直接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法律援助以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切实服务于保障改善民生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律援助工作介入政府信访值班、向党委政府提供舆情分析报告、为群体性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帮助,对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法律援助通过法制宣传、接待咨询、依法办案引导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大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准确把握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管理格局中的功能定位,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
二、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各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三个纳入”的落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需求增长,同步增加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特别是当地财政拨款偏少、人员保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地方,应当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争取在近期内有效解决。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建立法律援助周转金制度,为因合法权益受侵犯导致经济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保障的贫困弱势受援人提供周转资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要积极争取和推动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民生工程、实事工程,列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做好将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工作。
(二)进一步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岁末年初是企业拖欠工资现象的高发期。特别在当前国际经济向下运行,国家实行从紧货币政策,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主“跑路”现象增多的背景下,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将会进一步加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要从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在元旦春节前后,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受理网络、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加强部门联动、实行诉调结合等方法,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巾帼工程”、“春苗工程”“夕阳红工程”和“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工作,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林农维权”专项行动,继续做好对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促进解决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实际问题。加快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无障碍通道建设、“12348”咨询平台建设和村居破损法律援助指示牌更换工作;做好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试点工作,不断扩大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刑事和解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认真执行省厅、省高院关于扩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指定辩护范围的联合规定,依法维护好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四)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工作方式。要根据社会管理要求与困难群众的期待,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方式方法。继续做好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在法律援助中心实行点援制服务,将援助律师的知识结构、专业特长等信息予以公示,在统筹安排的情况下,供受援人自愿选择案件承办人,为群众提供更加贴心、到位的服务。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经验,继续完善便民措施,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推进法律援助非诉讼结案方式,倡导以调解的方式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讼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五)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意见》,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要对照《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细则(试行)》,认真查找分析法律援助质量和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落实相关工作。切实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三、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领导
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在司法行政整体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与成绩,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把法律援助工作与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并督促检查。要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强化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深入抓推进、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课题,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多思考、多探索研究。要紧紧围绕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法律援助工作本身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三)加强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在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电子传媒上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基本制度,宣传中央及地方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以及在服务困难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要结合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和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