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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作风转变年”活动领导小组要求,为做好2012“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确保“作风转变年”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市安监局从四个方面对2012“作风转变年”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
一、认真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开展作风转变大讨论
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已对2012“作风转变年”活动作出安排部署,要积极组织学习传达贯彻,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和作风转变大讨论工作。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分别制定好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科学安排学习日程,确保学习讨论时间。二是明确学习内容。(1)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市十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持续“六加一”提升“六加一”》重要讲话,代市长的工作讲话,进一步明确我市实现“福民强市”的总体目标。(2)学习《市2012“作风转变年”活动工作方案》,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决议,《市2012“作风转变年”活动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把握精髓,深入讨论,深刻体会,提高认识。(3)学习贯彻全市年度工作讲评会议精神,尤其是书记的讲话精神,理解消化,狠抓落实。(4)学习借鉴外地作风建设好的经验作法,尤其是武汉、杭州、宁波和昆明等地作风效能建设好的经验。(5)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法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市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熟悉牢记和遵守执行党纪政纪。三是讲求学习效果。采取集中学习辅导、个人自学、电化教育、座谈交流和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并把作风转变大讨论贯穿始终,保证学习内容、时间和人员三落实,做到入脑入心。通过学习教育和讨论,充分认识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理清职能,优化业务工作流程
按照争创“全国一流、全省最优”的要求,本着服务基层、高效快捷的原则,认真理清职能,优化工作流程。一是切实理清我局和下属内设机构职能。看是否存在着职能交叉、责任不分的问题,是否存在着脱离基层、服务不优的问题,是否存在着执行低下、效能不高的问题,是否存在着与实际脱节、影响工作的问题。二是认真理清各个岗位和工作人员的职责。按照定编设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同时按照反腐倡廉建设排查廉政风险点要求,对每个岗位廉政风险情况进行再排查,具体明确廉政建设职责,确保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同时抓,两手都要硬。三是再造优化审批工作流程。各科室、局属单位要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认真清理以前制定的工作制度,该修订的要修订,该完善的要完善,该补充的要补充。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问题,重新设计、优化业务工作流程,方便服务对象问事办事,确保实现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和下放权力“三减一放”目标。对局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请办)事项,按服务中心的要求进行规范和优化。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基层群众请办事项受理出具回执制度,保障按时办结请办事项。
三、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及我局工作职能,作出全面履责、局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行为的承诺。一是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承诺活动。承诺内容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承诺、廉洁从政承诺和岗位廉洁从政承诺三部分组成,承诺内容和事项要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承诺书经党组书记、局长审核同意后,报市廉政办备案。科室负责人廉政承诺书经分管领导把关审核,党组书记、局长同意后,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备案。科室人员岗位廉洁从政承诺书经科室负责人把关审核,由局纪检组监察室备案。要认真践行承诺,把践行承诺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时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践行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践行承诺情况记入廉政档案。局属各单位也要组织开展廉政承诺活动,报局纪检组监察室备案。二是承诺事项要公开。将我局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和承诺事项,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和科技信息网上公布,按要求在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承诺责任要兑现。对公开的承诺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具体的保障措施,保证各项承诺事项落实和完成。
四、强化问责,严究违纪问题
深化认识、公开承诺是“作风转变年”活动的起始阶段,正处于元旦、春节期间,局全体党员干部绝不能放松学习,各项工作纪律不能有丝毫松懈和散漫,各项工作任务不能有丝毫马虎和疏忽。市纪委将继续加强督导工作和暗访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双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廉政问题强化暗访监督,发现问题从严处理,严肃问责。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明察暗访,防患未然,注意查处“双节”期间违反《通知》要求“八个严禁”规定的行为,报局党组提出通报批评,直至问责。局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定开展好“作风转变年”活动的信心和决心,凝聚力量,严守纪律,端正风气,树立形象,赢取民心,确保“作风转变年”活动真正起好开局,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