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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税工作安排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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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税工作安排建议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会和中央、省、地、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抓机遇、抓投资为契机,以招商引资、项目拉动、城市建设为重点,大力培植新增财源,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确保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建立完善政府融资体制机制,积极筹措建设发展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本着“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和“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要求,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顺序合理安排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基本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的合理增长,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

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任务为76100万元,比去年增长16.04%,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61520万元,比去年增长16.27%。其中:国税部门13800万元(所得税3000万元,增值税10000万元,消费税800万元),地税部门35900万元(所得税5800万元,其他各税30100万元),财政部门26400万元。

三、建立完善奖励激励机制,促进财政全面增收

各征管部门和执收单位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年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1、烟叶税:根据年全市烤烟种植计划,凡有烤烟种植任务的镇乡办事处,其烟叶税收达不到下达任务85%的不予奖励,完成任务85%至100%的按实际完成数的10%予以奖励,超过100%的部分40%奖励给镇乡办事处。

2、耕地占用税: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由各镇乡办事处组织征收,年终任务内按照实际入库数的20%予以奖励,超任务部分按30%予以奖励。市内招商引资等大型项目的耕地占用税,由市地税局统一征收;相关镇乡办事处要竭力配合,年终按照各镇乡办事处实际收地数结算一定的工作经费予以补助。

3、其他收入(包括罚没收入):其它收入实行零任务考核。各镇乡办事处的其它收入按年终实际完成入库数的20%予以奖励,市直部门按实行综合预算后的比例予以奖励。

4、煤炭及其它矿产品税费收入:各产煤镇乡办事处要加大煤矿建设工作力度,促进煤矿企业早日投产。年煤炭及其它矿产品税费收入,按实际入库市级收入部分的20%予以奖励。

5、砂石厂、砖厂、门面及房屋出租税费:年试行由各镇乡办事处牵头负责,税务部门持票配合征收的办法,探索建立砂石厂、砖厂、门面及房屋出租税费征管的新机制。年由镇乡办事处牵头完成税收市级收入部分(不含税务部门直接组织征收部分)的50%奖励相应镇乡办事处,其奖励资金可以用部分直接奖励参与征收工作的镇乡办事处及村(社区)干部。

6、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市建设部门、人防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基础设施配套、人防费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减免、缓交。市建设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缓交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力度,确保年内全面清收缓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1、实行零增长预算。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公用经费实行零增长预算,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镇乡办事处、各部门年公用经费预算原则按照支出预算执行,个别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及时按预算划拨。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各镇乡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纳入预算的公用经费及干部职工工资要按时及时拨付。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会计监督和核算,确保人员工资按月入卡,公用经费落到实处。

3、规范审批程序。市级财政预算到部门的各项业务经费,由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分管市长提出建议,分管财政市长签批后拨付,未经签批,不得随意拨付。上级下达的各类项目建设专款,财政部门根据其项目建设进度的资金需求和财政资金的调度情况予以拨付,同时,向分管该项目的市领导报告。各镇乡办事处实现的分成及节余资金,由镇乡办事处提出使用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查提出建议后报市政府审批(50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政市长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市长审批)。

4、统筹安排配套资金。市级预算安排的各种配套资金,由承办项目的单位提出项目配套资金计划,市政府根据各项目需配套资金情况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地做好扩大内需等项目配套资金到位工作。

5、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各镇乡办事处每年要按照法定要求编制预算草案,镇乡预算草案要报经同级人代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按通过的预算执行。市财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镇乡办事处财务工作水平。各镇乡办事处要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会计报表,年度结束要进行财政决算。不按时报送会计报表的,市财政于次月起停拨其一切经费。

6、严格财政检查。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等部门参加,定期对各镇乡办事处财政账务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扩大融资规模,弥补财政资金不足

1、加强融资平台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更多的融资平台,当前要积极依托开源建设投资公司、市年财税工作安排建议

城投公司、安达交通工程公司、利群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和即将成立的德溪新区开发公司等融资平台,进一步优化整合国有资产,建立健全融资平台资产注入机制,不断增强融资能力,为我市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建设提供充足资金。

2、加强银政合作。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金融创新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我市投融资产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3、做好融资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完善融资项目储备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实际,做好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项目储备工作。要选择一批有优势、有潜力,符合融资政策并可迅速用于融资的优质项目,确保融入资金及时投到项目建设上。

5、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各镇乡办事处每年要按照法定要求编制预算草案,镇乡预算草案要报经同级人代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按通过的预算执行。市财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镇乡办事处财务工作水平。各镇乡办事处要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会计报表,年度结束要进行财政决算。不按时报送会计报表的,市财政于次月起停拨其一切经费。

6、严格财政检查。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等部门参加,定期对各镇乡办事处财政账务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强化融资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融资项目资金偿还机制

1、加强融资项目资金管理。各融资平台要按照总量控制、综合平衡的原则,根据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科学合理制定融资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融资。融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政府融资原则上按申报项目安排使用,特殊情况需调剂使用的,在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承贷公司要加强融资项目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融资管理的建议(试行)〉的通知》(毕市府办通〔〕9号)文件精神,依据贷款到位情况和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编制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执行。建设项目资金实行“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拨付,市财政局要全程监督管理,确保融资项目资金安全。

2、建立健全融资债务偿还机制。按照“谁用款、谁还款”的原则,实行偿还资金筹措领导责任制。原则上市政府分管领导为资金筹措负责人,项目承贷单位或公司为还款直接责任人。今年市财政除预算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融资还贷外。相关项目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贷款偿还资金。融资平台要加强贷款资金管理,切实履行还款职责。市政府将加强协调调度,综合采取土地整治开发变现,国有土地挂牌出让,闲置公产公物出租、拍卖,企业改制后房屋及土地处理等多种方式筹措还贷资金,确保按时还贷。

七、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缴、稽查和管理力度,强化政府性基金和各类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采分离”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规范镇、乡、办事处财政收支行为;启动“村财乡代管”改革;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我市农村公益事业大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搞好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并建立制止发生新债的稳定机制。

八、积极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推进公共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作用

按照“抓项目、支三农、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三农、民生领域财政支出合理增长,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保障作用。

1、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大力推进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紧紧抓住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机遇,扎实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的前期工作,力争更多项目落户我市。

2、支持“三农”建设。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合理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推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引导和促进各项资金统筹使用。运用财税政策措施,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支农投入格局。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生态文明家园”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和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支持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工作。

3、支持民生事业。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稳步推进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民生财政”。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时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机制,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政策,逐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整合财政资源,增加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建设,重点加大科技、公益文化、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