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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清理排查阶段全面清理排查经营主体。市区、镇区经营户证照齐全,索票索证达到%以上,初步建立比较健全的食品进销制度;
整顿规范阶段按照项目逐项开展整治。健全各项制度,农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村等薄弱环节食品安全基本好转,彻底告别“脏乱差”现象,达到农贸市场超市化。
巩固达标阶段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达到两个百分百。建立遍布城乡的食品安全示范店、市场,三无黑食品”无立足之地,市民消费意识进一步提高,买的放心,吃得开心。建立完整可行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整顿工作的重点和措施
(一)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
简化有关手续,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把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查工作。减免困难农民、大学生、下岗职工、低收入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证照费用并建立绿色窗口一条龙服务,及时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未获得相关许可文件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分三个阶段有序开展。先试先行阶段以工商所、工商所为试点,率先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试行期间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铺开阶段工商所、工商所的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各所全面铺开。总结评估阶段对各基层工商所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
(二)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监督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百分百建立电子台账,加强对食品批发商、食品零售商电子台帐监管。一是检查食品批发商是否安装符合省局要求的电子台账软件;二是检查食品经营户的进销货台账,否装订成册或通过电子文档保存;三是检查批发商能否熟练打印电子单据;四是采集批发商食品数据及时上传省局“商管系统”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有限的经费中拨出万元,配备食品快速设备套和药剂,做好日常快速检测与定期抽样送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追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造册登记等退市措施,对有关部门通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依法责令销售者退市。
(三)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和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机制,进销建立电子台帐,追根溯源销售实名制。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特别是继续仔细查验对年月日前生产的奶制品经生产企业重新检验合格的报告和标识;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集中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要把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整顿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本地区食品市场存在突出问题。一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品种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月饼、干果、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二是要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三是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对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四是要集中开展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和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由基层工商所按辖区逐户检查排查,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本文来自
(五)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年底全市每个社区(村)评选考核确定一户食品安全示范店。
(六)开展《食品安全法》行政指导工作。制定《市工商局食品安全法行政指导工作指南》对流通环节食品行业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指导。此后将不间断地对各类群体轻微违法行为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指导,全面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七)加强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巡查。指导扶持市重点项目玉湖果蔬批发市场建设“无公害食品示范市场”及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并以此为样板促进全市农贸市场的全面改造,促进农贸市场超市化。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落实市场开办者的责任,查主体是否合法,年上半年前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市场主体无登记的农贸市场要责令限期补办,不补办又不配合整改的应抄送市经济局,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关停,并立案处理予以取缔。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继续牵头整治禽类定点屠宰扫尾工作,推行禽类经营户挂牌经营,督促市场活禽经营户按照安全卫生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无害化改造,杜绝无检疫禽类流入市场。*范文#@目录!网~
(八)彻底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把好流通环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工作。杜绝食品行业无照经营现象。年底市区、镇区食品经营户持证照率达到%,农村%。
(九)要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尤其要抓好对食品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流通环节食品违法案件涉及生产环节的食品质量问题,既要依法查处经销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质量违法行为,又要将有关情况及时移交和通报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要充分发挥体系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商标专用权等食品市场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和曝光一批制售假伪劣食品的窝点,震慑不法分子。检查大队和城区工商所每年要查办不少于件一般程序的食品案件,郊区工商所全年要查办不少于件一般程序的食品违法案件,以上食品案件不包括无照经营案件。按照泉州市工商局部署,每季度尾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整治周,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整顿一项,巩固一项。
(十)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努力形成从市局到工商所纵向贯通以及与地区间、部门间、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网络间横向联接的体系,投资配备套“商管系统”系统,湖滨、灵秀、凤里、宝盖、永宁等工商所配备了商管系统”五月份开始运行,认真按照省局《关于入市商品网上监管系统使用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运用该系统开展市场巡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其他工商所年底全部安装运行。
(十一)指导食品行业成立行业协会自律。指导支持超市、农贸市场、批发企业等食品龙头企业建立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企业注册登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从食品经营主体出生时就对其进行入市教育,引导、规范新主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加强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市场巡查、回访,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充分发挥市食品药品协管员的作用,与市食安办、团委、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等部门合作,培训食品安全协管员、志愿者各名,建立举报投诉网络,聘请老干部任食品安全监督员,建立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机制,充分发挥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十二)努力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行五项制度全面深化经营者自律机制建设。一是批发企业电子台帐制度;二是零售户索票索证倒查制度;三是重点食品上架报备制度;四是总经销追溯制度;五是市场准入岗前教育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保障,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系统检查,切实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十三)加强对基层食品监管工作的督查。要认真贯彻《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六查六看”要求。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侧、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制定执行食品安全监管百分制考核细则,对各所食品监管个项目进行每月督查通报,每季度点评报告,每半年进行绩效考评。总分分,分以上为好,分以上为中,分以上为差,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零售户索票索证电子台帐%以下即为不合格,按照泉州局电子台帐全运行全覆盖验收制度处理。
三、整顿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市场合同科,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健全责任制度。
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的督促检查工作;登记注册科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科室。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要及时受理和依法分流、处理消费者的咨询和申诉举报,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检查大队、工商所要依法加强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监察室要对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进行行政监察。要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按照划片分段、责任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
优势互补,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经济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四)强化督导,狠抓检查落实。
一级抓一级,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层层抓落实。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挂钩领导和科室都要深入执法监管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把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