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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进行讲述。其中包括: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充分发挥处理设施治污作用为重点、全面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规范、污水、垃圾处理费应征尽征,运营经费保障到位、加强运营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自动监控系统、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完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和第二轮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规范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加强政府支持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运营监管考核体系、成立管理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运营监管体系、宣传动员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总结评比阶段、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坚持报告制度、加强宣传报道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确保全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稳定运营,提高治污减排效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政办〔20**〕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充分发挥处理设施治污作用为重点,以完成全市治污减排任务、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全面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确保达标、稳定、规范运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优美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规范。运营机制有效、协调。运营单位全部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人员配备到位,全员持证上岗,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账、统计报表等资料完备,污水、垃圾处理厂(场)实现达标、稳定运营,其中市污水处理厂争取成为省级运营示范单位。污水收集能力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符合要求。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污泥处置规范,部门监管到位。生活垃圾处理场达到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Ⅱ级及以上标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配套设施和设备齐全,垃圾收集能力进一步提高。
2.污水、垃圾处理费应征尽征,运营经费保障到位。征收管理机构、机制健全,责任落实。20**年年底前,按照新核定的征收底数,城市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7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达到70%。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征收的污水、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设施运营,市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二)主要任务
1.加强运营管理制度建设。市公用事业局、建设局要按照要求,对现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标准、设施设置标准、技术规范、关键岗位操作规程、劳动岗位定员标准、运营成本核算办法、监测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运营管理制度提出修改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文件和制度,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适应环保和经济发展需要。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建设局
2.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各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做好运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抓好岗位操作等具体实施环节,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账、统计报表,及时完成经营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确保设施达标规范运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降低运营成本,严格控制岗位人员数量。
责任单位: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
3.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自动监控系统。6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视频设备安装,与省、**市、市(县)污水处理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年底前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严格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加强对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污水水质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新建和改造城市排水设施要实现雨水、污水分流,减少水资源污染。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5.完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城关镇、工业区要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积极推行“村集中、镇(区)运输、县(市、区)处理”的做法,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扩大生活垃圾收集范围,提高收集处理能力和垃圾处理场运行负荷率。
6.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和第二轮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确保污水处理管网配套,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加强对新增省、**市投资我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管理,切实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对省、**市补助和投资的监督,严禁滞留、挪用。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市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照项目核准文件要求和城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市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善垃圾处理场的渗滤液收集、防洪沟、截污坝、进场道路、防护网(墙)、地下水监测等设施。已经投入运营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要按照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要求,加快完善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建设局、公用事业局
7.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根据省重新核定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底数标准,严格执行《**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第94号令)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政〔20**〕113号)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机构,完善征收机制,落实征收责任,提高征缴率。建立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台账,完善月报制度。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对长期拖欠、拒缴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对自备井的管理,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关闭自备井的实施办法,继续进行城市规划区内自备井的封闭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局、水利局
8.规范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以市场化、产业化、多元化发展为方向,创新运营模式。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者实行特许经营或委托经营。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要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推进其实现企业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局
9.加强政府支持和服务工作。严格实行运营经费保障制度,保障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征收的处理费必须全部用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大对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尽快对污水处理厂污泥成分进行检测,提出分类处置指导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对全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向设备供应商反映有关情况,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加强售后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
10.建立完善运营监管考核体系。严格落实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和“一把手”负责制、行政责任追究等制度。根据全省制定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绩效评比等考核办法和标准,认真开展绩效考核评比工作。加强对运营单位劳动定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操作、成本核算、水质化验、污泥处理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要求形成新增实物工作量,市财政配套资金按照项目建设节点计划到位。高度重视省政府联合督查组督查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污水处理厂的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要明确正常运行时限要求,尽快做到实时监控;对企业偷排造成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超标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安全运行的,要加强监管;对严重超标排放造成污水处理厂停运的,要按照污染事故处置;对治污设施自动监控设施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特别是人为逃避监测的,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污水处理厂检修停运实行报上一级建设、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制度,因紧急事故停运的要及时上报。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建设局、环保局、财政局、监察局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顺利进行,我市成立**市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市建设局副局长)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经济运行局副局长)
全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公用事业局、建设局、水利局会同市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负责活动方案的具体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市公用事业局、建设局负责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对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运营监管体系,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审查和资金安排。市环保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排水水质的监督监测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负责建设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市发改委负责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核准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支持。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以及国家、省下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资金使用监管、激励和保障制度。对因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能稳定规范运营、停运或处理不达标、处理征收不到位的,由市监察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四、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年6月—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6月底前。积极利用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活动氛围。各有关部门和污水、垃圾处理厂(场)要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活动的目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20**年7月—10月。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评比阶段:20**年11月—12月。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进行活动自查和总结,并报请省政府进行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关镇、工业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活动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切实抓紧实施。实施方案要及时分别上报市建设局和公用事业局。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节能减排目标是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确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规范运营被纳入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城关镇、工业区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是具体责任人,要根据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切实抓好工作措施的落实。新晨
(三)加强监督指导。为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省政府今年继续实行多部门联合督查制度,从3月起,对全省各地实行分片包干,每月督查一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省政府督查组开展工作,认真落实督查意见、积极整改到位;做好帮助指导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为运营单位排忧解难。
(四)坚持报告制度。市公用事业、建设等部门要坚持污水、垃圾处理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各类数据资料,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举办广场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上级有关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倡导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增强群众的环境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权益意识。完善和疏通公众参与的渠道,调动和发挥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市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确定一名宣传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组稿、联络等工作。宣传联络员名单于6月底前报市建设局。各联络员从本周起,每周至少书面报道一次本部门(单位)运营管理年活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