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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安排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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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民政局关于《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试点工作安排意见》(**民建字〔**〕85号)及《**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民建字〔**〕86号)(以下简称《选举规程》)要求,重稳定、尊民意、强素质、保质量,坚持扩大民主、公平竞争、严格程序、依法选举、全面筹划、分步运作、稳步推进,确保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本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时间定在**年2月—**年4月底。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年2月8日至**年3月15日。每个街道办事处选择一个基础较好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直接选举试点工作。

第二步,**年3月16日至**年4月30日,进行非直接选举的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选举工作应按照《选举规程》进行,具体操作分为4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直选试点:2月8日-2月16日;非试点:2月17日-3月15日

1.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指导和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

2.做好部分社区的区划调整。由于拆迁等原因,需要调整区划的社区居委会要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本着地域、地缘、人口和居民认同等要素,坚持区划调整的五项原则(控制一定的规模、强调命名规则、便于户籍管理、范围整齐划

一、资源共享)进行调整。

3.召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确定新一届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由社区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主持。

(二)宣传教育培训阶段

直选试点:2月17日-2月23日非试点:3月16日-3月27日

1.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街道办事处要召开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会议和选举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选举工作。各社区要召开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驻社区单位领导座谈会、召开党员骨干会、居民小组长会、楼院长会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要把宣传工作贯穿选举工作的始终,选举工作人员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思想发动。通过深入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使选民珍视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3.区新闻中心、区有线电视中心等有关媒体,在换届选举期间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报道。

4.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分别组织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掌握选举规则、办法和程序,依法搞好选举。

(三)选民登记、选举阶段

直选试点:2月24日-3月10日非试点:3月28日-4月20日

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1.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实施方案,提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区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依法进行选民登记。要掌握选民登记的范围和要求,选民登记可采用集中登记和入户登记等方法,做到不错、不漏、不重。

3.划分居民小组。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推选1-3名居民代表,并推选其中得票数最多的1人为居民小组长。

4.确定正式候选人。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提名候选人可采取两种形式:按职务提名候选人,社区居委会的主任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名额多1人,副主任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名额多2-3人;不按职务提名候选人,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数须多于应选人数3人以上。正式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3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同时,公布正式候选人的情况及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

为扩大群众参与,确保选举顺利进行,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以多种形式安排候选人与社区居民群众见面,发表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让选民能够深入了解候选人情况。

5.筹备召开新一届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其会议主要议程是:报告社区居委会3年来的工作情况;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直接选举试点的社区居委会通过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推选产生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

6.正式投票选举

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1)进行直接选举试点的社区居委会,应由本社区有选举资格的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户派代表应有委托书),较大的选区还可设若干分会场。

(2)进行间接选举的社区居委会,采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形式,由社区成员代表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

无论采用哪一种形式,选举会场要设有秘密写票处、咨询处,有专人负责讲解选票,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整个投票、计票、监票过程。投票结果出来以后,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张榜公布,同时通报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由民政部门向当选者颁发《任职证书》。

(四)选举总结阶段

直选试点:3月10日-3月15日非试点:4月20日-4月30日

1.选举结束后,各社区选举委员会要将所有的工作档案整理封存,包括选举方案、各种会议记录、选民名单、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名单及选票等。

2.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指导社区居委会认真做好总结,填报区统一印制的《基本情况统计表》并造册,各街道办事处于**年4月30日前将本街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总结和《基本情况统计表》报区民政局。

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设置

新一届社区居委会设正、副主任7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6人(妇代、民政、低保、计划生育、环卫、治保主任各1人)。

四、候选人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群众拥护,热爱社区工作,廉洁正派,热心为居民服务;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适应本岗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年龄在45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本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工作程序多,任务量大,关系到社区的稳定。各级选举机构、各有关单位必须加强领导,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选派专人深入社区指导选举工作。

(二)严格程序,依法选举。在换届选举中,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把好社区成员代表选举关、候选人招聘和推荐关、正式候选人的确定及投票选举关。整个选举过程要严格依法办事,充分体现民主自治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和民主监督力度,依法产生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在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同时,做好社区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做好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试点工作。广大居民的积极参与是直接选举顺利进行的前提,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直接选举的试点社区居委会,做好组织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做好培训建制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系统地进行业务培训,明确职责,掌握方法,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创建“星级社区”的活动,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强化社区功能,加快社区建设的步伐,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