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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工业集聚区建造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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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工业集聚区建造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上窑工业集聚区(以下简称工业区)建设步伐,推动工业化进程,加速工业产业集聚,实现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培育经济增长点,增强我区综合经济实力为重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率开发、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为理念,注重产业集聚和招商引资,尽快形成产业布局合理,设施功能配套,集聚效能强劲,整体发展协调的工业区新格局,使上窑工业集聚区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全民创业的重要基地,经济增长的重要板块。

主要目标

到2012年,力争上窑工业集聚区实现招商引资3亿元,完成投资2亿元,入区企业25家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500个,全面完成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措施

㈠坚持规划先行。上窑镇和工业区办公室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结合当前工业经济发展的实际和今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组织编制工业区建设规划,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㈡实施多元化开发。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投资、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投资者在工业区内投资生产型项目,由工业区办公室负责为投资企业提供围墙以外的道路、供电、排水、通讯等配套设施,配套设施费用按照国家和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㈢合理确定工业区地价。工业区土地出让价格为8.5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土地出让价格实行“一事一议”。工业区土地出让收益,除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作为工业项目专项奖励资金扶持工业区项目外,其余资金全部用于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㈣提高土地开发效率。严格控制工业区项目用地规模,凡进入工业区的项目,投资强度必须在100万元/亩以上,且投资规模应超过1000万元,对科技含量高、劳动密集型项目,投资规模可适当放宽。

㈤严格执行环评政策。工业区项目建设要与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所有进入工业区的项目都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必须首先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影响评价。入区企业要积极推广节能技术,采用先进、清洁的生产工艺,工业区的“三废”要实现达标排放。

㈥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工业区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区、镇不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费用,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㈦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在工业区投资新建的生产型企业,符合国家税收减免政策的,严格按照国家税收减免政策执行。

㈧建立协办制度。所有落户工业区的项目,在项目单位取得法定批文后,从立项到开业,由工业区办公室确定专人协助项目单位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企业代码证及项目规划、建设审批等相关手续。

组织领导

成立区上窑工业集聚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调度,确定进入工业区的项目,研究解决工业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工业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对工业区的管理和服务,推进工业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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