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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工业升级发展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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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工业升级发展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为确保我县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目标管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当前工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抓好当前我县工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工业经济保增长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业是我县主导产业,是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和社会就业的主渠道。今年以来,受国内宏观政策收紧,生产要素价格上扬,武水河、乐水河、赤石河广东北江支流环境治理等因素影响,我县工业生产运行压力增大,如不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今年工业经济保增长的目标将难以实现。今年是全县实施“工业转型发展三年计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切实做好工业保增长工作,对于保民生、保稳定,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增强对当前工业保增长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将服务工业、推进工业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突出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工业保增长的配套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工业项目大会战各项工作目标,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6%,达到64.1亿元,全县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综合考核在全市争取“保五争四”。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工业运行监测。坚持和完善工业经济运行旬快报和月度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全县七大重点产业项目、27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及20个县级调度重点企业的监测,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和有关乡镇。

(二)抓好工业要素保障。煤炭、电力、公路、石油等相关部门要切实保障有色、建材、煤化工、烟花爆竹等特殊行业重点企业稳定运行,加强铁路、公路运力协调,最大限度地保证工业产品的铁路运输和不可拆解大件工业装备公路运输畅通。电力部门要立足发挥我县电能优势,研究政策,尽可能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用电大户和企业新增用电量给予电价优惠,实现电力企业与用电企业双赢。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煤炭局、郴电国际分公司、县烟花爆竹产业办、中石化支公司、中石油支公司。

(三)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近期要对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对近来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工业生产出现下滑的重点企业,以及项目进展出现较大障碍的重大工业项目,要组派专门工作组进驻,千方百计帮助遇到困难的企业恢复生产。县煤炭局要加快煤矿技改扩能验收步伐,县安监局要集中力量搞好烟花爆竹企业的复产验收工作,县环保局要加大协调力度,促使赤石地区有色矿尽快复工。

(四)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工业招商和意向项目跟踪衔接,千方百计促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切实提升发展后劲。对今年能投产的项目,要通过有效的帮扶措施,确保项目如期、尽快、提前投产。加强新引进项目立项报批和跟踪服务,对投资亿元以上较大项目,要提前纳入领导现场办公和重点帮助范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

(五)积极促进银企合作。10中旬,邀请20家企业法人召开一次银企座谈会,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优选一批工业信贷项目推荐给金融部门,促进银企沟通。金融机构要加快对工业企业贷款的核报进度,积极开发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投放特别是提高对工业企业的放贷比重。

(六)加快推进园区发展。经济开发区要发挥工业经济保增长主力军作用,积极开展对企业的支帮促工作,认真组织企业搞好生产经营。要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9号)解冻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工作为契机,全力做好扩区规划和申报工作。要加快园区简政放权步伐,强化园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形成集聚效应,全力提升园区在全县工业中的贡献份额。

(七)切实做好统计基础工作。一是要抓紧做好企业临时码的改码工作。国家统计局在对全国进行“三上”企业清查的基础上,拟从2011年10月起,将不符合“三上”企业条件的企业全部从企业名录库中清理出去。目前我县仍有18家以字母开头的临时码企业和36家非法人企业没有改过来,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相关乡镇要督促本辖区内企业按照县政府关于做好企业临时码改码工作的要求,及时到县工商局办理法人登记变更手续,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码变更登记。二是要抓好统计网络建设,提高衔接系数。在国家统计局对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主要数据都会逐步实行下算一级,实现全国与地方数据有效的衔接。各乡镇要按照四季度保增长促发展目标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的要求,分解任务到本辖区内企业,并帮助企业建立好统计台账和统计网络,不断提高统计基础数据质量。三是要及时申报新增规模工业企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要深入辖区调查摸底,及时组织区内新投产企业或近期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申报为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力争9月底前我县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5家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业保增长促发展落实机制。为切实解决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业保增长促发展落实机制,实行由县长和分管副县长签署县长督办令制度,责成相关部门限期办结,并列入县政府督办事项,跟踪落实。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业保增长促发展落实机制,对本地重大工业项目、重点企业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开通“大企业服务直通车”,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现场办公等方式,集中解决一批制约企业和项目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服务帮扶机制。近期各级各部门要将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抓调查研究、抓协调服务、抓问题解决。对县属规模以上骨干工业企业,由县级领导带队派出工作组进驻企业,开展帮促活动。对年产值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各乡镇要明确一名领导跟踪服务,组建工作组入驻企业开展帮促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工业项目、重点企业联系协调机制,县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建设中遇到的各类突出问题(见附件2)。

(三)建立健全工业保增长监督考核机制。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底,由县政府督查室、县经信局牵头,组织力量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工业保增长促发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要建立服务企业台账制度和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制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予以通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不作为、推诿扯皮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对久拖未决的问题,要对当事人和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四)完善工业保增长促发展激励机制。县财政在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目标管理奖励以外,另安排工业保增长促发展奖励专项资金4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30万元,临时码改码工作补助资金10万元。对四季度工业保增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五)建立健全促进企业发展工作机制。一要继续开展企业“特别保护期”活动。对全县企业继续坚持实施“特别保护期”活动,实施时间延续至2011年底。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财税查收等重要特殊事项的行政检查外,各级各部门原则上暂停对企业的各类检查、督查、评比、达标等活动,确需到企业进行检查、督查、评比、达标活动的,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并签署意见,方可进行。二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保增长政策措施。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今年以来国家和省、县保增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和督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去年四季度以来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的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对已经落实的要跟踪服务,对尚未落实的要抓紧落实。要突出抓好省、市、县制定下发的助推经济复苏、支持企业发展等意见和决定的落实,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同时,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支持企业争取国家各部委和省资金、政策等扶持。三要千方百计扩大工业生产。各企业要紧紧抓住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趋好和县委、县政府实施保增长、促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有利时机,坚定发展信心,努力扩大工业生产。企业主要领导要集中精力组织好生产,切实抓好产、供、销的衔接工作,在抓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基础上,争取满负荷生产。要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工业产品销售率,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强企业管理,努力挖潜增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全面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