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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我市新兴产业倍增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能源、新特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四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产业创新提升,打造转型发展经济强市”的发展定位,牢牢把握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新能源、新特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四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为抓手,以完善创新体系和优化市场环境为支撑,充分发挥我市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坚持高端化、特色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方向,加强规划引导,优化生产布局,加快项目建设,增强支持力度,促进资源要素向四大新兴产业集聚,打造一批新兴产业集聚区,提升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发展重点
(一)新能源产业。包括太阳能光伏光热产业、风电装备产业、生物质能利用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重点发展高效晶体硅电池及组件、新一代薄膜光伏电池组件、电池及组件生产用辅助材料产业、太阳能电站系统的集成及核心部件、新技术太阳能真空管及相关核心设备,太阳能——热泵一体化系统、太阳能节能建筑一体化设备、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技术,风能利用技术装备和配套零部件、风电控制系统、风电场配套设备、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和电机及关键零部件等。
(二)新特材料产业。包括特种纤维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效过滤材料、新型建筑装饰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金属材料等。重点发展差别化功能纤维等新型特种纤维、电子级玻璃纤维材料和玻纤复合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气相液相过滤材料、新型绿色建材(PC板、UPVC塑钢板、PVC板等)、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特种橡胶材料、新型金属材料、高端包装材料等。
(三)电子信息产业。包括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产品开发、通信设备、半导体照明、电线电缆及控制线、电子控制仪器仪表、音响器材等。重点发展新型传感器、LED等节能照明灯具、稀土永磁等高性能磁性材料、多层电子线路板、专用电子控制线缆、新型电工产品、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通信器材、汽车电子产品、特种扬声器和专业音响器材等。
(四)机械制造产业。包括汽车零部件、数控机床、特种机械装备及专用零部件等。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数控机床及零部件、高精度特种轴承和传动零部件、环保设备及成套设备、新型冷却和通风设备、(纺织、轻工、食品、水泥、复混肥、农业等)专业生产设备、高性能电梯和自动扶梯、高效节能和环境保护技术及设备、变频调速节能电机和特种微电机、新型液压密封气动元器件等。
三、发展目标
(一)“十二五”期间,四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二)到2015年,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四大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在2010年的基础上增长2.5倍,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产值由2010年的143亿元增长到430亿元以上,四大新兴产业占比从2010年的15%提高到25%以上;
(三)到2015年,力争新特材料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新能源和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各达到150亿元,机械制造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四大新兴产业成为新的产业支柱和经济支柱;
(四)到2015年,建设一批新兴产业的特色产业基地,形成生产基地化、园区特色化、发展集群化的集聚集约发展格局,打造几个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新兴产业基地;
(五)到2015年,培育一批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
(六)到2015年,新兴产业技术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关键核心领域产品技术和市场占有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规划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坚持集群化发展,完善以区域集聚、龙头带动、专业配套为基础的协作体系,以科技研发、品牌经营、创意设计为基础的创新体系,以专业市场、物流仓储、公共平台为基础的服务体系,以功能布局引导产业布局和项目布局,促进新兴产业加快集聚,构筑“一区多园”的新兴产业发展平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培育形成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新兴产业集群。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具体区位特点,建设以五大产业平台为核心,镇级特色工业功能区相配套的新兴产业基地,重点打造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集聚区、临杭经济区光伏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玻璃纤维集聚区、洲泉特种新型纤维集聚区、乌镇绿色高效照明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机械制造集聚区、濮院纺织机械产业集聚区等,力争培育形成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
(二)推进实施一批重大示范项目。制订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以扶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为突破口,集中土地、电力、资金等生产要素,规划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重大工业生产性投资项目,五年实施新兴产业工业生产性投资200亿元,四大新兴产业的投资额占全部工业投资的比重逐年递增,以大项目建设来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优化全市产业格局。重点抓好零增地技改、存量提升、结构调整、创新成果产业化、生产性服务业等重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充分发挥区位条件和投资平台优势,强化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工作,加强研究开发、突破关键技术、深化“产学研”、加快技术标准建设,化大力气引进一批研究机构和科研院所的产业化项目。顺应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积极接轨上海、融入杭州都市经济圈,主动承接大都市新兴产业转移和协作配套,以四大新兴产业为重点,切实抓好新兴产业招商推介工作,瞄准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和国内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引进高技术产业项目、高端制造业项目和研究开发基地项目。
(三)培育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坚持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两手抓,着力培育一批新兴产业中关联度大、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重点扶持好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发展速度快、经济效益好的新兴产业骨干企业,使之成为具有强劲带动力的行业龙头,充分发挥其产业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中的引领作用。培育一批生产关联、市场关联、技术关联的专业化配套企业,构筑起新兴产业集群;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方式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和改造,发挥产业链的扩散和衍生效应,提高新兴产业的集聚集约发展能力。支持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在省外、海外设立原料、能源供应基地和营销网络,提高产业的资源整合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提高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质量管理等基础管理水平。
(四)搭建一批产业服务平台。注重新兴产业发展的共性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由政府、专业机构、社会组织、龙头企业等社会多方参与,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传媒学院及江浙沪重点高校研究院等公共技术创新和创意设计资源,加强产品开发和技术研究合作,加快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充实和完善公共技术检测服务平台。加快以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依托大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一批创新组织。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为四大新兴产业供应链提供配套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仓储平台建设,完善产业配套生产服务。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创业融资平台,强化对四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规划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新兴产业发展的软环境。加大创业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力度,深入实施领军人才引领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等人才工程,打造一支高端创新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执行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编制、任务分解、动态考核、项目推进、组织协调等工作。强化新兴产业发展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每一个新兴产业都有一个市级领导挂帅、一个工作班子推进、一个个性化政策激励、一个推进办法保障。四大新兴产业集聚区的镇街道和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市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企业培育、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重大问题;组建新兴产业专家库,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为项目的决策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建立新兴产业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定期公布产业发展情况,检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市级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产业发展、企业培育、项目建设的推进和服务,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新兴产业企业的引进、产业发展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协调督查等工作,形成市级各部门和镇街道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产业规划。科学编制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市“十二五”工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市“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中,把新兴产业培育作为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核心内容,在产业空间布局、发展要素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重点项目推进等方面,充分体现四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五大发展平台和其他新兴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类型,细化企业布局和项目布局规划,完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同时要帮助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做好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形成优势明显、各具特色的新兴产业分布格局。
(四)推进项目建设。四大新兴产业集聚区要根据规划确定的产业类型,加大招商选资力度,提高新兴产业集中度。特别要大力引进能带动壮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链延伸、提升现有新兴产业水平的项目上来。加强对企业生产性投入和技术改造工作的指导,建立项目评估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企业与人才合作、资本与技术对接,引导企业投资符合产业定位的新兴产业项目。每年排出不少于三十项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特别是选出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作为全市百项重点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重点服务协调和建设推进,确保列入计划的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快开工、早投产。
(五)加大财政扶持。制定出台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重点支持四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骨干企业培育、产业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园区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强化对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设立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增加财政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投入,每年政府对新兴产业的投入增幅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六)落实税费激励。用足用好各项促进技术创新、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税费激励政策。对投资于新兴产业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符合条件的,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新兴产业企业所有缴市以上规费,由市级各有关部门帮助争取按最低标准收取,本市所有行政事业性规费能免则免,不能免收的减半征收或按最低标准收取,本市各类中介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创办新兴产业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或外资500万美元以上,从获利年度起,第一至第二年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80%进行奖励,第三至第五年按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的60%进行奖励。现有新兴产业企业(含投资新兴产业的其他行业的企业)技改扩能,新兴产业项目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从形成生产能力年度起,新增对地方财政贡献的部分,按创办新兴企业的奖励标准执行。
(七)加大金融扶持。鼓励银行、担保、创业投资等机构对新兴产业企业实行优先和倾斜,逐步提高新兴产业的资金投放比例,每年用于新兴产业发展的新增贷款增幅高于新增贷款总量增幅;提高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授信额度,并实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支持新兴产业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实行股权调整、企业上市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加对新兴产业的投入;建立健全新兴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支持社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
(八)强化资源保障。强化产业准入审核,保障新兴产业的用地、用水、能源等需求。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主要用于新兴产业集聚区和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对新兴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农转用计划和年度工业用地出让计划上要给予重点倾斜和优先安排;对新兴产业的项目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起拍价可执行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四大新兴产业中的重大项目要争取列入省、国家重点项目,并积极争取带帽和调剂用电、用地指标。合理配置新兴产业集聚区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和能源供应指标,在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实施污染物排放指标的跨区域调配,加大对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的环境容量指标支持。属我市产业政策导向目录中鼓励引进类新兴产业项目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污权购买的,在排污权交易时,按市场成交价的50%给予优惠。建立主动监测、预警和调控的节能降耗机制,支持新兴产业企业和集聚区实行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
(九)营造良好环境。加快建立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监管和市场准入制度,形成公平、透明的准入竞争环境。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国际贸易、创意设计和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指导、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全方位优质服务,降低创业成本,营造新兴产业发展的服务环境。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营造鼓励创新的舆论环境,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