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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工业百企千亿体系发展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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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委工业百企千亿体系发展意见

工业经济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主要力量,是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阵地。为加快实施“工贸强市”战略,推动我市产业大升级和企业大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推进“四大建设”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不断提升竞争优势的要求,现就实施“百企千亿工程”、培育发展大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优先发展工业,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自主创新为动力,大力壮大一批龙头大企业、着力提升一批优势特色大企业、用力培育一批新兴行业大企业,打造主行业或细分行业龙头型企业和单打冠军,突出主业、强化辐射、产业延伸,充分发挥大企业对我市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

二、规划目标

“百企千亿工程”规划发展目标:从我市规模企业中重点选择100家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骨干企业,通过5年的扶持培育和鼓励推动,到2015年,力争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企业3家,主营业务收入在50亿元~100亿元企业4家,主营业务收入在20亿元~50亿元企业8家,主营业务收入在10亿元~20亿元企业10家。通过“百企千亿工程”的推动和带动,到2015年,我市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企业总数达到250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25家以上,规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量突破1700亿元,实现倍增目标,其中“百企千亿工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量突破1000亿,实现家家超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规划引导。做好“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新兴行业发展规划、优势特色企业转型升级规划、培育企业自身发展规划,做到大企业有目标、新兴产业能聚集、优势特色企业能升级。

(二)突出政策激励。对纳入培育范围的企业,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通过日常指导鼓励和年度评价考核,及时兑现落实各类政策措施,不断激励企业实现阶段性发展目标。

(三)突出产业延伸。在坚持市场导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大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促进大企业示范带动一批相关企业进行产业延伸,从而提升整个产业的层次。

(四)突出科技创新。鼓励企业不断提高科技经费投入所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引导企业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创新创业驿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

(五)突出资本运营。切实加大企业上市推进工作力度,帮助企业做好上市过程中的规范指导和协调工作,有关部门要制定中长期企业上市融资规划,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和新兴行业企业上市融资,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扶持政策

(一)鼓励企业加大转型升级技改投入。对入围的培育对象,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在执行生产性投资项目奖励政策时,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限额再提高100万元。

(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区域(或行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的经费资助。

(三)鼓励企业联合资产整合重组。企业并购重组按照《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企业并购重组的意见〉的通知》(桐政发〔2009〕44号)文件执行。

(四)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优惠。入围大企业内外资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项目、优势特色企业和新兴行业企业内外资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项目在建造厂房(含科研用房、仓库、化验室、配电房等直接用于生产需要的房屋)过程中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在现有最低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再直接优惠30%,其他项目给予20%减免。各执收单位凭“百企千亿工程”企业入围文件执行。

(五)实行年度考核合格优胜奖励。对年度考核优胜的全部企业经营者给予总额500万元的奖励。具体考核奖励细则另行制定。

(六)实行“十二五”期末规模奖励。到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且5年年均递增15%以上的,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奖励1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100亿元之间,且5年年均递增18%以上的,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奖励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50亿元之间,且5年年均递增20%以上的,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奖励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20亿元之间,且5年年均递增25%以上的,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奖励20万元。具体质量指标在考核奖励细则中制定。

(七)实行“十二五”期末荣誉鼓励。到2015年,对发展速度特别快、财政贡献特别大、带动作用特别明显、社会责任感特别强的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市政府将给予颁发“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重大贡献“荣誉奖”。

(八)建立“百企千亿工程”一项一议一策制度。对我市工业经济有重大影响或有巨大发展前景且投入达5亿元以上项目,领导小组或提请市政府专题研究,出台特别的政策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负责“百企千亿工程”和“百家成长工程”工作的市工业经济“双百工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外经贸局、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安监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在市经贸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双百工程”的协调工作。

(二)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大企业工作机制。根据“百企千亿工程”大企业行业特点和区域分布,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大企业工作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走访,及时了解掌握大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切实协调和帮助企业在技改投入和生产经营中急需解决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采取相应工作措施,强化指导,合力推进。

(三)提供要素资源支持保障。根据培育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实际情况,确保土地、能源、环境容量指标向培育企业优先保障。在有限的用地指标上,向行业带动作用强、投资强度大、亩均产出高的企业倾斜;在电力供应方面,优先向社会贡献率大、发展潜力大、产业层次高的新兴行业倾斜。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市外金融机构引进力度,积极协调全市各金融机构加强与企业的融资对接,继续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大企业、优势特色企业和新兴行业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继续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大对我市优先发展的四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切实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集合信托、可转换债和其他金融创新方式进行融资。

(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牢固树立服务到位就是最大作为的经济工作理念。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免费培训和研修;继续清理和降低现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控制对培育企业的各类检查。对培育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优先安排进入“绿色通道”,全程跟踪、齐心服务,切实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