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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构建具有特色的数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实现我区城市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根据市政府《关于构建数字化大城管新格局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和谐新”为目标定位,以“打造海上北大门、城市副中心”为主线,以构建数字化大城管新格局为辅线,按照“城市生态化、规划国际化、建设精品化、管理数字化、城乡一体化、运作市场化”的总体要求,建立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城市管理部门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大城管新格局。
二、任务目标
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出发,按照“高点定位、超前谋划,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因地制宜、实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应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全力构建集城市管理、应急指挥、视频会议、市民服务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反应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实现城市管理由传统向现代、由被动向主动、由粗放向精细、由突击向常态的转变。
三、建设内容
(一)应用体系建设
1、基础软硬件平台建设。主要包括建设数字城管中心机房、显示设备、存储设备、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信息交换设备、呼叫中心、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体系、数据库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
2、应用系统建设。根据住建部相关规范要求,建设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监督指挥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城管通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九个基础应用系统;按照大城管理念要求,建设数字执法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监控指挥子系统、公众服务子系统、业务短信子系统、电子监察子系统、领导无线决策与督办子系统、统计分析与决策支持子系统等拓展应用系统。同时,根据城市管理需要,建设指挥调度子系统等综合应急系统;建设井盖设施管理子系统、路灯监控子系统、工地监管子系统、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子系统等城市部件综合监管系统;利用传感器等自动化监控设备,建设城市生命线综合监控系统,保障城市安全运行,逐步将安全、人口和社会保障等城市管理内容以及城乡结合部凸显的问题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3、基础数据建设。利用数字地理信息,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和城市管理人员等位置信息,建设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结合实际将城区细化为若干管理网格,依据城市管理事项明确各个网格内的责任单元,将每个网格的管理标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处置流程标准化并纳入系统管理,使城市管理的部件、事件一一对应责任部门、责任单位,使管理精细到每一个方位、每一个人,建设基于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的单元网格数据库。
(二)服务体系建设
1、整合服务要素。整合城市管理部门为公众提供的各类业务活动及在活动中产生的信息资源,并对已有的业务活动、业务流程、信息资源等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进行加工和组织,形成满足公众需求的各类服务单元。
2、拓展服务渠道。利用移动技术、LBS(基于位置的服务)应用以及SNS(社会性网络服务)应用平台等关键技术,拓展公共服务诉求及获取渠道,便于引导公众通过多种方便的渠道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
3、开放公共服务数据。为公众提供城市管理公共数据的检索、查询及下载服务,并建设统一服务平台框架,提供数据标准,实现公众对城市管理信息的创建与分享,随着公众参与度的增加,逐步规范数据分类及数据信息。
(三)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建立配套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对城市管理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过程、工作绩效、规范标准进行综合考评。
1、利用GPS技术和手机定位技术,对各责任部门、单位相关人员上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2、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规范,对各责任部门、单位处置城市管理问题的效能进行监督评价,并利用信息平台对网格化责任区域需解决的各类问题进行实时显示和数据统计,生成评价结果。
3、将评价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行政效能督查、文明单位考评和评先树优等制度体系。
(四)组织体系建设
1、机构建设。区城市管理部门为数字化大城管新格局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数字化大城管新格局的筹备建设和综合协调工作。成立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大城管数字系统的运行调度及监督考核工作。
2、平台建设。建设区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信息平台,作为区大城管工作的一级指挥平台,负责对城市管理事项进行转办、督办;各职能部门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接收平台,作为区大城管工作的二级处置平台,负责对城市管理事项进行承办、反馈。
3、队伍建设。结合网格化划分和城市管理问题发生的密度情况,采用自管或市场化管理等方式,组建规模适当的专职信息采集员队伍,负责日常城市管理问题的信息采集。各职能部门建立巡查、处置队伍,制定巡查、处置机制、结合各自网格化管理职责及时上报、处置城市管理有关问题。
(五)流程体系建设
科学设置数字化大城管工作流程,形成发现、办理、监督、问责“四位一体”的闭环管理系统。
1、信息收集。通过现场巡查、日常上报、市民投诉、视频监控、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等方式获取城市管理各类信息。
2、任务派遣。指挥中心将获取的信息进行登记、梳理、分类,按照管理职责将问题及时派遣到相关责任部门、单位限期处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职责交叉、责任不清的窗口地带问题责成一个主要责任单位负责处理。
3、处理反馈。各责任部门、单位对承办事项在限期内进行承办,并将办理结果按照要求及时反馈指挥中心。
4、核查结案。指挥中心根据反馈的处理结果,到现场进行核查,对已办结的进行结案。限期内未办结或办结质量不高的,进入督办程序。
5、综合评价。指挥中心根据各责任部门、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处理质量,形成综合评价结果,按评价结果实施奖惩。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区数字化大城管系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实施意见,启动数字化大城管建设。制定建设规划和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及专业公司对方案进一步优化,拟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对全区能够整合利用、资源共享的城市管理信息资源进行调查摸底,积极做好实施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2015年9月)。组织项目建设招标,启动项目建设,建设监督指挥中心大厅,按照标准要求完成基础软硬件平台、应用系统、基础数据等各项应用体系以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进行城市管理网格划分和事、部件普查,实现区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一级信息指挥平台与国土资源、公安、住建等各有关部门城市管理信息资源的对接、共享。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数字化二级接收处置平台;成立信息采集及巡查、处置队伍;完善大城管工作运行流程。
(三)试运行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1月)。按照新的管理模式,对建成后的系统、设备进行调试完善,及时整改试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持工作流程畅通,实现系统正常运行。
(四)组织验收阶段(2015年12月)。由区城管执法局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对大城管数字系统完成情况实施考核验收,验收达标后正式实施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管理职责,对城市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和考核评价,有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数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各自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步伐。
(二)加大经费投入。区财政要切实加大城市管理维护费和数字化大城管建设运行费投入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数字化大城管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数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区城管、住建、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国土资源、水务、安监、公路、交通运输、广电、气象、移动、联通、电信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编印《市区城市综合管理事项手册》和《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标准手册》,制定统一的城市管理规范。
(四)加强协调配合。数字化城管工作涉及多项技术、多个部门,区公安、住建、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务、环保、发改、供销、电子政务等单位和部门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凡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要无偿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并提供技术、财力、人力和政策支持。
(五)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市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办法》,按照“分类考核、统一计分、统一评价”的原则,科学制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严格考核评比标准,确保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公正、公开,具有可操作性。加强奖惩力度,根据考核成绩和排名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六)营造宣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加大数字化大城管新格局宣传力度,对构建数字化大城管的目的、意义、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要进行及时跟踪报道和宣传,切实营造浓厚的建设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