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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镇财政财务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财政财务程序,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和上级规定,结合镇纪委提交党委政府决议重大事项目录要求,从本镇实际出发,特提出以下意见。
大额资金指由本镇财政承担,单项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财政财务的支出项目。主要包括新增加的人员支出、日常大额运行经费、征地、拆迁、规划、建设等财务支出和涉及文化教育、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医疗卫生、民生社保等财政支出。上级文件已经明确,资金由经上级部门转拨本镇,要求本镇支付的资金和本镇在文件印发以前已经明确的资金不在此范围。
二、实施办法
1、建立例会制度
镇财经领导小组每月初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大额财政财务资金的使用安排,听取各分管领导对当月使用大额财政财务资金事项的汇报,包括使用资金的理由、政策依据、资金大小和实施方案等。未经镇财经领导小组研究的大额财政财务支出项目,一律不予实施。如遇特殊情况,镇财经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2、制订使用计划
召开例会前,各局(分、中心)分管领导事先提出大额财政财务资金事项的使用计划,填写好《月度大额资金使用计划表》上报镇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3、严格支出管理
支出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执行,征地、规划、拆迁、建设支出按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大额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按政府采购规定,人员支出按上级和镇有关规定,招待费等费用支出按规定从严控制。财务审批的票据要规范,一般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涉及物资采购,须有验收人签字,原则上审核人为分管领导。
4、定期反馈通报
财务要加强对大额资金支付的监督,积极反馈财务信息,定期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通报资金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意见。
三、本意见从二○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四、本意见由镇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