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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招商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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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招商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意见

社区、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社区招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社区招商队伍建设,实现街道招商引资工作的新突破,促进我街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的招商经理及招商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按实考核:根据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各社区招商引资工作全年目标任务,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招商工作情况和工作实效,对考核对象实施百分考核。

(二)公开公正:具体考评工作由街道经贸办(招商办)负责,年终报经街道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公开考核得分和奖励情况。

(三)突出重点:突出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

三、考核内容

实施百分考核,分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两部分。

(一)工作考核:总分20分。主要考核社区招商经理和招商人员的招商计划安排和计划实施情况、项目信息捕捉情况和邀请项目客商来街道、社区考察情况。

1、各社区招商经理和招商人员,每季有详细的招商计划和招商的目标。达到上述要求得5分。

2、项目信息:每个招商经理和招商人员要建立招商信息库,每人每月获取的项目信息不少于3条,全年不少于30条。完成得5分,不完成按比例扣分。

3、项目客商来街道或社区考察:全年至少有60%的信息项目涉及的客商即36个项目客商来街道和社区考察洽谈。完成目标得10分,不完成同比例扣分。

(二)绩效考核:总分80分。主要考核招商经理和招商人员项目落户情况。考核依据为目标任务,完成目标得80分(见附表)。

四、考核办法

(一)设立社区招商风险金和街道招商引资奖励基金

各社区上缴招商风险金10万元。当年社区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招商风险金同比扣减,社区在次年年初补足。

街道按社区上缴招商风险金总额的50%匹配,设立街道招商引资奖励基金,用于社区招商经理、招商人员的奖励。

(二)考核与收入挂钩

各社区招商经理、招商人员年终社区核定的全年报酬的30%部分,作为招商工作考核报酬,与招商考核挂钩。招商工作考核报酬依照街道经贸办(招商办)根据本意见对招商经理、招商人员的年终考核得分由社区发放。

1、各社区招商经理和招商人员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的,且本社区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招商工作考核报酬由社区全额发放。

2、各社区招商经理和招商人员考核得分85-89分的,招商工作考核报酬扣减20%发放;考核得分80-84分的,招商工作考核报酬扣减50%发放;考核得分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招商工作考核报酬扣减100%。

3、当年超额完成社区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超目标引进年税收产出30-50万元、51-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企业的,每引进一家分别加分5分、10分、15分,由街道招商引资奖励基金对考核得分超出100分部分进行嘉奖。奖励办法如下:引进企业年税收产出30-50万元的,每分奖励300元;引进企业年税收产出51-100万元的,每分奖励400元;引进企业年税收产出101-300万元的,每分奖励500元;引进企业年税收产出301-500万元的,每分奖励600元;引进企业年税收产出501-800万元的,每分奖励800元;引进企业年税收产出801-1000万元的,每分奖励1000元;引进企业年税收产出1000万元以上的,每分奖励2000元;引进企业年税收产出2000万元以上的,奖励由街道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商定。

(三)年终统一考核

年终由街道经贸办(招商办)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履职情况等,对社区招商经理、招商人员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街道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发送各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经贸办(招商办)会同纪工委,对社区招商经理、招商人员的招商工作考核报酬分配情况进行督察。

信息确认:各社区招商经理和招商人员每月填具《社区招商人员项目信息统计表》,报街道经贸办(招商办)备案确认;引进项目落户时间以企业完成税务登记为准;当年企业税收产出,以财政入库为准。

五、建立招商工作制度

(一)制定每季招商计划。各社区的招商经理和招商人员要积极收集招商信息,每季制定招商计划,明确招商目标客户和重点项目进度。

(二)建立招商工作例会。每月街道经贸办(招商办)牵头召开社区招商工作例会,通报各社区项目招商进展、目标完成情况,对接各社区项目信息,分析排查存在问题,对重点项目进行协调,并加强招商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强化招商工作通报制。由街道《经贸月报》每月通报社区招商目标完成情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四)建立项目信息库。由社区招商经理和招商人员收集项目信息。街道经贸办(招商办)统一建立项目信息库,对商客项目进行动态跟踪。

本实施意见由街道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