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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为稳步、扎实、有效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再上新台阶,根据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区区划调整现状和去年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区2013年度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认真总结扩大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以“亚青会”的举办和区划调整为契机,按照“稳步扩面、强力推进、抓住机遇、着力提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大评估考核,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1、到2013年底,完成全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任务。
2、全面推进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区级机关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其他社会单位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0%。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1、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街道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标语等宣传垃圾分类;妇联、团委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各类公益活动中,持续广泛地开展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
2、强化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提升居民参与意识。以社区为单位,各街道定期组织开展以垃圾分类工作为主题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区要通过设立垃圾分类指导站、在楼道告示栏张贴宣传画、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利用宣传橱窗和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渗透的宣传,实现宣传活动“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做到居民入耳、入脑、入心。
3、推进校园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区教育局要安排各中小学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垃圾分类——心泉行动”、“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将垃圾分类融入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实践活动中,从小培养爱护环境、自觉分类的环保意识。
(二)强化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1、适时邀请市垃圾分类办公室的领导、业内专家讲课,对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街道及辖区内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
3、街道负责社区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分类指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家政人员等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能力。
(三)稳步扩大分类覆盖范围
1、有序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根据2013年度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基础资料,量化指标,按月推进,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充分做好垃圾分类前的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配置和分类收运等各环节的衔接工作,做到有序推进、扎实有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2、积极推进社会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区级机关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等社会单位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区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
(四)着力提高垃圾分类率
1、深化试点工作成果。在认真总结扩大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规范分类流程,优化分类模式,创新管理方式,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形式扩大成果,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率途径。要注重示范典型的树立,把工作推进扎实、管理得法、效果明显的街道、社区作为标杆,引导全区工作的整体推进。
2、加大垃圾分类指导力度。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制定指导员工作制度,落实指导员分片包干工作责任机制。街道、社区干部每周不少于一次进小区监督、指导垃圾分类工作。
3、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各街道要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责任,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做好员工培训和所服务小区的居民宣传引导,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区住建(房产)局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评体系。
(五)深化服务保障工作
1、引导居民增强环保意识。宣传引导居民购买可降解的厨余垃圾袋,鼓励居民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垃圾容器。
2、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城洁公司、清诚露洁公司根据各自的服务保障范围和工作特点,制定收运方案,落实运输车辆,确保垃圾按规定分类收运,并接受市民和媒体监督。
3、进一步完善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区商务局按照市商务部门统一部署,加强回收站点的建设。
(六)完善考核机制
1、加大考核力度。依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垃圾分类考核暂行办法》和《市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加大对各街道、夫管局、新管办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2、开展创建活动。根据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制定的《垃圾分类先进社区和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努力开展创建“垃圾分类先进社区”和“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活动。
3、建立激励机制。建立逐级考评机制,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小区,按照知晓率、参与率、正确投放率、减量率、回收率、厨余收集率等指标评价出分类收集工作的成绩。区、街道设立一定数量的考核奖励基金,对市检查中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好、考核督查成绩优秀的社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区长胡洪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孙小忠、区副巡视员蒋兆友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住建(房产)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夫管局、区旅游局、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各街道、新管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城管局局长冯尧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区爱卫办主任焦安宁、区城管局副局长罗勇具体分管区垃圾分类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和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二)责任分工区委宣传部负责联系媒体,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对全区垃圾分类宣传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团区委负责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活动。区妇联协助各街道进单位、社区、家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区监察局负责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的行政监察工作,重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
区政府办负责指导和帮助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管局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各项工作;负责在区级机关推进垃圾分类。
区发改局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
区住建(房产)局负责指导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促和协调物业管理单位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单位、房地产管理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建设(改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区教育局负责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
区审计局负责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基础建设项目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区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的监督管理和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负责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协同区委宣传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区城管局负责厨余垃圾的收集、转运;负责日常垃圾分类工作监管和考评;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处置垃圾。
区商务局负责可回收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对接市职能部门,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的建设、管理、处置和协调等工作。
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爱卫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宾馆、酒店、机关单位院校食堂、农贸市场等饮食相关行业餐厨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系统垃圾分类工作。
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涉及行业管理问题及专用车辆的管理、运输通行等工作。
各街道、新管办、夫管局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街道开展垃圾分类的社区,在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督促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按时上岗履职,引导辖区居民、驻区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定期组织垃圾分类情况评比;及时上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档案。
五、垃圾分类工作模式
垃圾的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和收集、运输、处置,按照宁政办发[2011]125号文件、宁政发[2013]153号文件的要求实施。六、实施步骤
2013年度垃圾分类工作分三个阶段:
1、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5月)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巩固40%覆盖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成果。同时,按照市下达2013年垃圾分类收集达到70%覆盖率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
全面启动新增社区、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上门入户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宣传画册、手册等材料,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强化居民的参与意识。要通过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展开。
3、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7—11月)
从2013年7月份开始,全面启动新增社区、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要求建设垃圾分类宣传阵地,配备垃圾分类桶等硬件设施,加强对垃圾分类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确保到11月底,严格按照市下达的目标,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各街道、新管办、夫管局、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作为年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新管办、夫管局、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如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把握工作时序。要科学统筹地安排好全年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时序,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四)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局、新管办、夫管局和各街道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加强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利用效率,有力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五)强化考核监督。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区垃圾分类工作进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