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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各购销企业:
夏粮收购在即,为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努力提升服务“三农”水平,为完成全年粮食经济工作目标开好头、起好步,经研究,现就夏粮收购有关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粮食收购涉及到两个千家万户的利益,既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保障供应安全的重要基础,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运行具有重大意义。各所属单位、局各科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收购组织领导,把夏粮收购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市局班子成员将挂钩到片区,同时市局将机关科室挂钩到企业,实行驻点督查(文另发)。购销总公司要按片区划分组加强巡查、指导。各企业负责人是夏粮收购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在收购上要做到组织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任务到人。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夏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夏收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二、规范收购行为,保护农民利益
1、保护农民利益。各单位在收购活动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政策,既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也不得抬级抬价,扰乱市场秩序。要切实把国家惠农政策落在实处,坚决不允许有拖欠售粮款和打白条现象发生。
2、规范收购行为。市局明确,原则上在本乡镇区域范围内,实行坐站收购,不得任意设点,严格禁止乱设点抢购的行为发生。如确实需要在市内本乡镇以外设点收购,要在6月10日前向市局购销调控科申报备案。
3、抓好入库质量。各单位严禁不顾质量、盲目收购,市局规定水分要严格控制在13.5%,超过的一律不得收购入库。其他指标符合国家中等质量标准。凡是收购的粮食必须经过检样员的检验,建立台账后方可入库。收购期间市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小麦质量进行检查,对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将严肃处理。
三、抓好资金、价格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1、粮食收购资金必须严格执行“库贷挂钩”要求,实行“封闭运行”,严禁挪作他用。企业取得的所有资金都必须按规定存入本单位规定的银行帐户,禁止存入个人借记卡,支付粮食收购资金都必须从单位银行帐户支付。如确有需要,各单位可保留一张借记卡,用于收购资金结算,但必须视同银行帐户管理,由会计负责保管,收购结束即行注销。
2、实行日结日报制度。每天入库的粮食不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必须开具“检斤验质作价通知单”,及时记载资金收付工作。粮食收购入库要建立“台帐”,登记入库仓卡,做到帐帐、帐卡、帐实一致。要逐日上报《粮食入库进度表》,粮食收购价格无论是农民送粮还是经纪人组织的粮食一律以本单位码头价结算,单位自行外采外购的粮食,都必须要有购买合同或有效协议,按到码头价计算。坚决不允许先入库、后结账的“拖长龙”现象发生。各单位晚上8:00前必须将当日收购台帐报市购销总公司。
3、认真执行市局明确的收购入库指导价,严禁抬价抢购、放质争购等变相加价行为。凡违反市局规定、阳奉阴违的,一旦发现,市局将采用行政、资金等手段进行处理。
4、科学制定营销策略。结合单位实际,积极采取即购即销、代购代储与自主经营“两条腿走路”,常年经营和多品种经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四、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
1、单位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摆上重中之重,要按照年初与市局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以“六防”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2、夏收期间要搞好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加强对各指定药库特别是临时储药场所的管理,保证熏蒸作业安全,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除消防机外还需配备相应干粉灭火器并合理摆放;要保证各类码头装卸、机械输送及电器设备性能完好,严禁“带病”运行,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机械、电器伤人事故;严禁疲劳操作、严禁酒后操作,防止高温中暑。
3、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于6月10号前上报市局产指科。对前期自查、督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局,不得隐瞒。
五、强化市场管理,维护流通秩序
为保证粮食合理有序流通,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市局将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检查中市局将把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粮食质价政策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与工商、质监、物价、公安、海事等部门的协作,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行专项检查行动,形成市场监管合力,促进粮食市场规范有序。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操纵价格、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