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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重大项目监管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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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重大项目监管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推进重大项目工作的意识

1、强化项目意识。抢抓国家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十二五”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建设西咸新区、打造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重大战略机遇,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大项目就是抓大发展,抓一批大项目就是抓跨越发展”的理念,强化各级抓项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努力实现在全省的率先发展。

2、坚持大上项目、上大项目。认真研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准确把握政策走向,立足我市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超前谋划重大项目,通过深度策划包装项目,向上争取项目、招商引进项目、全民创业投资项目,督办落实项目等环节,形成“策划包装一批、申报储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重大项目连续梯次推进格局,为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建成打好基础。

二、完善重大项目计划管理

3、实行市、县两级重大项目分级管理制度。列入市级的重大项目(包括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下同)应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政策,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针对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彬县每年列入市市级重点项目不少于8个,单体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礼泉县、乾县、泾阳县、三原县、长武县每年列入市级重点项目不少于6个,单体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亿元;武功县、旬邑县、永寿县、淳化县每年列入市级重点项目不少于4个,单体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市级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比照市级重点项目标准确定。县级重大项目标准根据各地实际自行确定。

4、市级重大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市××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由市发改委编制,经市政府审查同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下达执行。《市××年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由市发改委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市××年重大招商项目计划》由市招商局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三、创新重大项目管理方式

5、调整充实市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主管重大项目促进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与考核奖惩,分析研判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土地供应、环境容量、扶持政策、环境保障等重大事项。

6、加强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工作。分设科室,增加编制,充实人员,强化职能,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了解、掌握全市重大项目和市级领导包抓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按月统计相关数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召开各类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检查、考核与奖惩工作;负责招商项目落地推进工作;督促落实市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

7、全面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一个项目,一名领导牵头,一套班子服务,一个部门负责,一套实施方案),健全重大项目包抓责任制。每年年初,市重大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市级重大项目计划,结合项目所在区域、行业,制定重大项目包抓方案,确定市级包抓领导、牵头包抓县市区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包抓职能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抓重大项目的具体职责,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管理推进机制。市级包抓领导应当切实负起责任,定期深入包抓项目现场,研究解决问题,为项目建设单位排忧解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北塬新城管委会、新型纺织工业园,下同)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市重大项目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或者本行业的市级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策划包装、专项调研、咨询论证等工作;组织编制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协助项目法人办理项目建设所需前期手续;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实施与推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助项目法人做好生产生活、物资供应和施工区域的社会治安等工作;督促项目法人履行责任,保障项目法人及其法人代表的合法权益。配合包抓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开展重大项目相关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全力服务项目前期工作,支持项目建设。

8、重大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要全面加快推进重大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操作,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和财务、审计、统计、档案等法律法规要求。

9、构建重大项目工作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重大项目促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或者本行业内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统计分析工作。

10、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市重大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本级权限难以协调的,报市级该项目具体推进机构或市重大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市重大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项目推进机构要及时召开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会议,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解决各项目责任单位上报的有关问题。各级协调会议议定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或者文件,有关各方要按照会议要求组织落实。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负责协调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1、实行重大项目动态信息月通报制度。市重大项目法人单位要联系县级发改、统计部门在每月底核实项目进展情况,填报有关报表,报经项目责任单位审查后上报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重大项目办公室综合汇总分析后,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市委、市政府,印发各县市区、有关部门。

12、完善重大项目督查制度。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要制定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并会同市发改委、统计局、考核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相关部门,采取阶段检查、重点抽查和定期检查等办法,强化对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促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破解制约重大项目建设的共性问题

13、精心策划包装重大项目。市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项目法人根据《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有关专项规划,突出产业需求、板块特色、资源优势、园区优势、科技进步、绿色环保要求,主动谋划项目,深度策划包装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力、带动力的项目,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制度,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4、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一体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为重大项目布局留足发展空间。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盘活存量土地,保证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占地面积较大,建设年限较长的重大项目,可根据项目建设年限和当年投资数额,首先安排启动用地,续建工程用地可在下一年度计划指标中安排,最大限度地化解土地对重大项目建设的制约。

15、加快重大项目审核审批手续办理。实行重大项目行政审核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在重大项目策划包装、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预评价、文物影响评估、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土地预审、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土地报批各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收、快审、快办、快结”,优先和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对重大项目法人单位报请审核审批的事项,手续完备、资料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明确提出补办手续、补充资料的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监察局负责各有关市级部门审批时限履职情况监察。

16、多渠道筹措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建立银政企协调配合机制,引导在咸金融机构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安排重大项目建设资金贷款。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市县两级投融资机构的作用,用好现有各类专项资金,建立社会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投资回报机制,鼓励民资、外资投资重大项目。

17、持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投资环境的若干规定》、《关于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纪律规定》和“20个平静工作日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运政路政、水利、人民防空、地震、气象等执法部门应当强化服务意识,依法规范操作。建立重大项目服务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协调联动的重大项目软环境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市优化办、市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督促检查,加大对相关制度和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干扰和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五、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政策支持

18、优先安排配套市重大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交通、住建、电力、邮政、通信、供热、供气等单位,要优先保证满足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投产的需要。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优先配套重大项目。优先安排重大项目设备进口和原材料进口指标。

19、支持为重大工业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设立2亿元的重大项目扶持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总投资在5亿元(含5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生产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前期准备工作。重大项目扶持基金以借款的方式支持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项目启动后,所用资金全部归还。基金的使用按照《市工业项目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20、健全完善重大项目人才服务体系。重大项目高级管理人员和中级以上技术骨干,可为本人、配偶、子女办理市城镇户口;子女入托、就学、就业及生活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重大项目法人单位聘用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含民办高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毕业生),可办理城镇户口。全面推行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为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优质政策咨询、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服务。

21、优先减免重大项目相关规费。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市重大项目法人收取费用。国家、省、市规定收费设有浮动区间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对关系国计民生和政府全额投资的市重大项目,涉及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由项目法人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给予减免。

22、允许项目法人在其施工现场、文件材料、对外广告和媒体宣传上刊示“市××××年重大项目”字样。

六、强化重大项目考核奖惩

23、健全重大项目考核制度。加大对项目落实的考核力度,将重大项目考核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体系,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政绩、评价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重大项目考核对象为重大项目的责任单位、协调服务单位、项目法人。重大项目考核内容为项目数量、总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年度计划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协调服务工作情况;项目促进机构履职情况。重大项目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每月汇总、每季考评和年终总评。

24、建立重大项目奖惩制度。每年对重大项目建设及协调服务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给予一定现金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项目建设任务没有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给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有关工作人员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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