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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主动性和动态监管效果,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即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管理和对违法行为的主动预防。以县、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平台,以强化一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量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充分延伸和有效组织监察机构队伍以及信息网络,在全县建立起“两网化”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实现对全县城乡各类用人单位的执法全覆盖,使劳动保障监察由被动执法转变为主动执法,由突击检查转变为经常性检查,由事后查办转变为事先预防。
二、总体目标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系统和监控管理平台,形成劳动用工监控网,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得到较好地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促进县域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网格。按照《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以现行行政区域划分网格。全县共建立三级网格,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为一级网格,同时划分3个责任区域为二级网格,其中:北区为甘亭镇、五竹乡、苍游乡、大王镇、渭丰乡、涝店镇;东区为余下镇、秦渡镇、庞光镇、草堂镇、石井镇、太平旅游区管委会;西区为甘河镇、祖庵镇、玉蝉乡、天桥乡、蒋村镇、涝峪旅游区管委会。每个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三级网格(共18个,其中乡镇16个,旅游区管委会2个),三级网格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通过三级网格,将全县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网格监管范围,三级网格统一编码,绘制成彩色网格图并报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落实人员。全县每个二级网格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按照每个网格2—4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行配置。根据网格内用人单位数量的实际,在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配置2—4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的配置数量由县人社局根据网格内用人单位数量,科学合理的进行配置。
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制定本网格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并加强对分管网格内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处理发生的多种矛盾和问题,并汇总劳动保障网格化监管的有关信息。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要积极配合专职监察员做好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网格内的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负责采集和维护网格内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在用人管理、员工信息、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免费对用人单位和社区居民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反映和传递群众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配合责任网格专职监察员,开展日常检查、书面检查、专项检查和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兼职监察员和协管员的日常办公场所设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内。
(三)建档立库。由三级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以“一户一档”的方式采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电子信息档案,形成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数据库。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开发的核心软件和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县、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二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平台,待条件具备后与市、省和国家劳动保障监察网联网,与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社会保险等信息系统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督、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监察协管员要全面采集用人单位的基础信息数据,客观准确地反映用人单位的各类情况,用人单位基础数据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
五、工作职责
(一)县人社局职责:负责制定全县“两网化”管理工作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对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组织对全县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
(二)各相关部门职责:按照《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以三级网格(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单位的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县工商局负责提供以三级网格(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单位的地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情况;县人社局负责提供全县所有乡镇地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县民政局负责提供以三级网格(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单位的地域内社会团体组织注册情况,提供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的分界线;县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全县以三级网格(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单位的地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税务登记情况;县质监局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三)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职责: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负责落实辖区网格划分,加强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日常管理,通过采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等工作,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实行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动态管理。同时,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违法案件等工作,协调处理轻微的违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要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管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充实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专职劳动保障协管员;加强培训,提高基层监察员和协管员业务素质;尽快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要保证基层执法人员服装整齐,执法装备齐全,树立良好的劳动监察执法社会形象。
(三)创新机制。县人社局要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与财政、公安、监察、建设、工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以及工会、妇联等组织的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努力开发和整合人力资源部门现有资源。通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诚信工程和定期主动上门走访为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办法,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解决劳动用工方面的疑难问题,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