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零散征税监管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工作,建立健全和规范税收秩序,堵塞零散税收征管的跑、冒、滴、漏,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结合零散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零散税收协管工作(以下简称协管或协税),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协管范围
协助税务部门征收的零散税收是指在本辖区内由国税部门、地税部门征收管理的个体工商户、私人房屋出租户、个人举办的各类培训、无证装修装饰(含家庭)建筑安装、个体运输户(仅限市区内经营运输业务的小型货车)等应税行为,且采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的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零散税协管范围内的征管户由正常户和非正常户组成。正常户是指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取得纳税识别号并正常纳税的征管户;非正常户是指正常户以外其他经营户。
二、掌握协管内容
(一)协管方式
各街乡镇均有责任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服务纳税人,精心培植税源,防止税源流失,并明确协税专班,组成协税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协税事项和任务。对发现漏税户或经营行为,应主动及时地向税务机关反馈情况,确认是否属于应税行为后再作好后续工作。对零散税的协管工作,区税务机关拟定在街试点,探索加强零散税协管的经验,以促进此项工作在全区取得好的成效。
(二)任务统计
1.每年由税务机关提供上年度各街乡镇零散税的正常纳税征管户数(不含私人房屋出租户),拟定零散税协税的任务,反馈给各街乡镇,经各地审核认可盖章后报税务部门,然后分解下达执行。
2.协税范围内的各类征管数据的统计由基层税务部门提供,区税务机关按季汇总入库税款,掌握滞欠税款等相关明细数据,并根据情况加强对各街乡镇协管税工作的具体指导。
(三)户管异动
1.各街乡镇协税办要对正常户建立协税台账,记载协税户管及征收情况;
2.对非正常户和无证经营户应转入正常户征收的,各街乡镇协税办要及时向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并督促非正常和无证经营户办理税务登记证;
3.对正常户停业、迁移的,各街乡镇协税办应及时介入做好协调工作,争取留住税源。
(四)责任处罚
对零散税协管工作未完成下列事项的,年终视情况相应扣减有关街乡镇财税目标考核分值:
1.纳入监督管理对象的纳税人,未按规定履行建账管理要求,责令限期改正,预期仍未改正的;
2.外区转入企业未办理变更工商税务登记或者来源于本区应税收入未申报纳税,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3.个体工商户拒绝履行纳税义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4.未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经营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5.专业市场投资主体、物业管理部门未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经营者未履行纳税义务,导致税收流失的;
6.集贸市场零散税收委托代征不落实的。
三、充实协管人员
(一)各街乡镇要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选定一定数额税收协管员。在选择协税人员时,要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协税工作,并对协税人员进行法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提高协税队伍的素质。
(二)税务部门要根据街乡镇协税人员情况,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加强对协税人员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严格遵循培训合格上岗、持证上岗的规定,保证协税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各街乡镇要制定《协税人员管理办法》,并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协税人员实施管理,保持协管人员相对稳定。
(四)各街乡镇要根据业绩对协税人员给予报酬和奖罚。税务部门要配合街乡镇加强对协管人员的管理。
四、规范协管职责
零散税协管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税务部门是零散税收行政执法的主体,各街乡镇协助税务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征收管理工作。协税任务由各税务机关综合提出,报区协税办备案。
区税务机关要相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由局长和分管局长任正副组长,由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对各街乡镇协税人员进行岗前、业务以及零散税收有关业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履行协税范围税收的定税、公式、抽样检查或专项检查等职责;负责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罚以及其他法定职权工作。
各街乡镇具体组织本区域的协税工作,要组成协税办公室(税务部门可指派一名副所长参加街乡镇协税办,指导协税工作),负责所属区域内的协税工作;组织税款入库,对应纳税款摧报摧存摧缴,清理辖区内漏征漏管户,清理滞欠税款并组织压欠;对非正常户加强服务管理,及时纳入正常户范围;整理、填写、归档保管好各类相关信息资料。
本《意见》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