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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卫生长效监管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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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卫生长效监管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品位,构建和谐,营造优美、舒适、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充分展示良好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区城市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针对我区城市卫生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专业管理与全民参与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加大城区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和城区爱国卫生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城市卫生管理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实现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目标,并在此基础上,争创国家级卫生城市。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创建卫生城市为载体,推动市民素质提高,完善背街小巷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创建和谐的目的。

二、职责分解

(一)职能部门职责

1、区城管局:负责城区背街小巷内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市容秩序整治;负责城区背街小巷内乱倾乱倒、乱摆乱放、乱撒乱泼、乱搭乱建、渣土污染等行为的处罚;负责取缔背街小巷内烟草广告,整治户外广告;负责城区背街小巷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负责背街小巷内环卫、市政设施建设及维护;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文明创建活动,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部署、指导、督促、检查、评比,组织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单位做好创建爱卫工作的资料整理、归档,使背街小巷内无占道(出店)经营、无流动摊担(点)、车辆摆放整齐有序。协助市城管执法局取缔背街小巷内的“摩的”等非法营运。

2、区卫生局:负责医院(卫生院)、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市民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完善传染病防治机构和网络建设;负责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和小学生常见疾病及传染病防治;负责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完善;负责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达标;负责职能范围内公共场所、饮用水和窗口单位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制订餐饮卫生管理制度。

3、区建设局:协助市直部门抓好城区背街小巷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按标准实施围栏作业,围栏外无乱堆乱放物料现象;协助市直部门督促施工企业实行建筑垃圾封密式运输,硬化工地进出口,配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工地车辆车轮带泥土污染路面;负责城东新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整治;协同区城管局对背街小巷的违章建筑实施拆除;负责城区背街小巷的道路硬化及“市管”外市场的规划建设。

4、区交通局:协助市直部门抓好城区背街小巷内的市场、停车场内的市容秩序的整治,做到垃圾密闭存放、公厕管理规范、墙面清洁卫生,无“牛皮癣”;协助区城管局对背街小巷内乱停乱摆、非法营运车辆的整治。

5、公安分局:协助市直部门抓好城区背街小巷“限燃”工作,根据市直主管部门制订出台的“限燃”管理办法,制止和处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城区背街小巷犬类管理,组织捕杀流浪和违规饲养犬只;依法打击破坏城区背街小巷公共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6、区林业局:负责城区背街小巷内行道树、公共绿地的栽种,协助区城管局的绿化管理。

7、区水利局:协助配合市水利局搞好太平溪、舞水河城区段的环境治理。

8、环保分局:负责城区背街小巷内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等污染的治理,确保各项环境指标逐步达到宜居城市标准。协助市环保局搞好太平溪、舞水河城区段及水源保护区的环境治理。

9、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区直学校开展校园卫生清扫、学生健康教育和学校卫生工作,严格监管学校食堂卫生,做好校园出入口的卫生和环境管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爱护环境卫生,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

10、区民政局:协助市直部门依法救助城区背街小巷流浪、乞讨人员;协助市直部门规范、劝导城区背街小巷流浪、乞讨人员遵守城区背街小巷管理规定,维护城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洁。

11、工商分局:城区59条样板巷内不得批准从事汽车修理、门窗加工、废旧回收、洗车和建材经营,对已经审批但仍占用街道从事门窗防盗网加工、汽车、摩托车修理、洗车及废旧回收的各类临街门店,要协同区城管局予以规范或取缔;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食品、餐饮;制定城区背街小巷门店经营管理制度。

12、区委宣传部:负责市民素质教育,着力宣传《市民文明守则》,在市、区主要媒体进行宣传,及时报道创卫工作动态,刊播创卫公益广告,开展舆论监督。

13、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的环境整治及除“四害”工作,积极协助、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城管、环卫、爱卫等工作。

14、社区:负责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卫生的督促、检查和评比;负责辖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负责辖区“牛皮癣”的清洗和治理;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开展城管、环卫、爱卫等工作。

15、有关乡镇:盈口乡负责“城中村”和行政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协助职能部门开展城管、环卫和爱卫工作;石门乡和杨村乡负责行政区内“城效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协助职能部门开展城管、环卫和爱卫工作。

(二)“门前三包”职责

城区所有机关单位、经营门店都要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社区居委会具体落实。“门前三包”第一责任人为产权单位法人代表,租赁经营者为直接责任人。“门前三包”的责任界定为:产权单位或租赁经营者负责房屋临街面人行道的清扫保洁、秩序维持、市政设施看管,对“门前三包”不力,责任不落实,门前不干净、不整洁的,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其门店上挂“不清洁不卫生店”牌子,并责令整改。如整改不力,经三次卫生检查仍不合格的,工商执照年审为不合格。经营门店自备封密式垃圾桶,实施垃圾桶装化或袋装化,积极配合做好垃圾定时、定点收集,确保垃圾在规定时间内不出店门。

(三)单位庭院职责

城区所有单位、物业小区要配有专(兼)职清扫保洁人员,完善清扫、保洁制度,坚持经常性清扫、保洁,做到单位庭院(包括宿舍区)、小区内无“牛皮癣”,地面平整无杂草、无水、无垃圾、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鼠洞蟑迹、无饲养家禽家畜,防盗网整齐、规范,办公室窗明几净,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无烟头,楼道整洁无堆放物,食堂有卫生许可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卫生设施完善,无过期、变质食品;厕所卫生干净,无臭、无垢。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的卫生清扫日要集中清除卫生死角,各机关单位庭院、物业小区必须于年底前修建垃圾屋或配置封闭式垃圾存放设施,做到无乱堆乱放和露天垃圾,积极配合做好垃圾定时、定点收集,确保垃圾不随意出庭院。

(四)分片分巷包干职责

继续将城区背街小巷按属地管理原则分为迎丰、城中、城北、红星、湖天、坨院、盈口七个片区,每个片区由一名区级领导挂帅,将区直所有单位按照“城区背街小巷责任包干分工表”落实到每条街巷,继续实行分片分巷包干制,各责任单位组织安排力量到责任街巷,加强监管与劝导,积极协同职能部门搞好市容秩序突击性整治与经常性监管和保洁,派出人员一周一巡查、半月一小整,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卫生清扫日活动,各责任单位要到包干街巷进行清扫与整治,切实做到扫干净、摆整齐、保持好,防止反弹。对有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或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卫生管理和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辖区或责任范围内的城市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健全和落实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把责任区、辖区环境卫生状况列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区创卫办、区城管局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将市民投诉、举报的“脏、乱、差”突出的地方及责任单位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督促责任单位全面整改。完善监督机制,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督查,限期整改,健全爱国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周末卫生日、卫生责任区、爱国卫生月等制度。

(二)加强资金筹措,落实创卫经费。继续加大对背街小巷基础设施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分步实施原则,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特别是背街小巷、居民区等地区的公共厕所、密闭式垃圾屋(池)、果皮箱等环境卫生设施。在确保市、区财政投入主渠道的基础上,通过盘活资产、社会融资、企业赞助,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以及市、区各部门“联点扶建”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筹措投入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公民道德教育、环卫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爱护环境的意识;对在城市卫生管理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的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要公开曝光。广泛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大力开展健康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新风貌;广泛开展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个人创建活动,继续推广“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不断把城市卫生整治活动引向深入。

(四)落实责任,确保取得成效。按照“政府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年初与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有关乡镇,明确具体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有关乡镇要把目标责任书所确定的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所属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城管部门牵头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城市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和全区城市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区要层层明确责任,落实整治措施;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系统和职能范围内的城市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城市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区建设局牵头负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和“久建不完”工程、拆除违法建筑和拆违工地的容貌管理;工商分局牵头负责辖区市场的监管和执法,配合区城管局对占道经营的整治;区林业局牵头负责背街小巷的行道树、绿化带等的整治;区交通局牵头负责城区背街小巷交通秩序的整治;环保分局负责辖区建筑施工噪声、餐饮油烟等的整治;区爱卫办牵头负责搞好爱国卫生运动和受理市民卫生问题投诉的治理;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区文化局牵头负责搞好职能范围内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整治。其他区直部门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城市卫生整治工作。

(五)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奖惩兑现。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创卫办、区文明办、区城管局要对本辖区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明查和暗查,对城市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单位给予奖励,对不达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政府城市卫生长效管理目标责任制项目中予以扣分,以确保长效管理目标的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