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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责任示范区监管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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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责任示范区监管工作意见

各股(室)、所、队、中心:

通过几年来责任监管工作的不断实践,目前,我局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责任区监管模式。2012年,责任区监管工作要实现从制度建设为重向制度落实为重转变,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方向发展。要以事权分工、操作规范的有效落实为基础,在突出监管重点的同时,促进相关工作事权的落实。现就进一步规范责任区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常规实地巡查,推进监管程序规范

以县局制定的《责任区监管操作规程》、《事权划分工作细则》及相关制度为依据,结合实际,科学把握监管重点,继续推进和完善登记事项、无照经营、食品安全三项基础监管为重点的“3+X”监管体系。进一步推行经济户口轻微违法行为记分处置机制,完善轻微违法行为记分范围、标准及处置机制,将年检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轻微违法行为小额罚款等纳入其中,将记分制与责任区三项基础性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坚持抓监管记分制度的落实,进一步促进责任区监管到位。要深化责任区监管示范街(区)建设,在巩固现有示范街(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2012年,每个责任区新创建一个以上示范街(区),以点带面、以点扩面,实现责任区监管规范工作的全覆盖。

二、加强巡查力度,强化重点行业监管

要进一步强化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危险化学品、矿山开采、农资、娱乐、餐饮、住宿、商标印制、互联网上网服务等重点监管行业,以及各工商所结合辖区特点,认为需要纳入重点监管的行业和企业的特别巡查,上述行业每年实地巡查原则上不少于二次,对除上述行业外的其他涉及前置许可的经济户口,每年实地巡查原则上不少于一次。法律法规或上级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要强化责任意识,防范履职风险,落实重点监管行业的“痕迹管理”,保证巡查工作步步留下监管痕迹。一是规范对前置许可到期的经济户口巡查。各工商所必须每月通过基层管理系统,按照行业或其他关键字搜索前置许可或经营期限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经济户口。对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应制定专项计划或列入当月巡查计划实施巡查,并根据巡查情况分别进行处置。对仍在经营的,要填写巡查记录表,发出责令立即停止经营通知书,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涉及前置的,要抄告相关许可部门。对情节严重的要立案查处。同时,要加强后续监管,在办理变更登记后予以验照或年检。对已歇业,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填写巡查记录表,做好统计汇总后统一报县局,按程序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二是规范数据录入。应及时录入巡查信息及异常行为的处置情况。对发现问题或存在违法行为的重点监管行业的经济户口,应在巡查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并保存好相关文书和资料,巡查信息必须单个录入业务软件系统,明确异常需处理或无需处理;三是规范案情处置。对重大或责任区干部难以单独处置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所长汇报,提请联合处置或移送经检进行查处;四是规范年检验照。分别情况,对涉及前置许可的经济户口开展验照与年检。对营业执照未注明有效期限,在年检、验照时,应要求提交合法、有效,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许可证或文件。对前置许可或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已到期的,不得通过验照或年检,并按照规范程序做出相应处置。

三、落实无照操作规程,夯实无照经营监管

要按照《无照经营监管操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发现无照经营行为并进行分类处置。重点加强对涉及食品、餐饮、危化品、网吧、娱乐以及根据监管要求设定的涉及人身、财产、公共安全等行业和重点区域内的无照经营的发现、处置。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小案简罚”处置工作机制。对涉及前置的无证经营行为,要在查处规范的同时,严格按程序抄告相关部门并保持跟踪联系。要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涉及重点监管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并按照《无照经营监管操作规程》的要求规范处置。一是当场发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行为通知书;二是将无照经营相关信息录入业务软件系统;三是按照内部职责分工,立案查处或移送经检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危害性大的无照经营行为,应会同经检查封或暂扣相关涉案财物;三是抄告相关部门;四是督促办理营业执照。对已发现的无照经营,应及时予以规范,确保将城镇和农村的无照经营率分别控制在3%和5%的低水平之内。

四、狠抓软件应用,提升数据质量

规范使用新版《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责任区干部和股(室)、工商所相关人员要全面、规范使用业务系统各功能模块。一是通过“上下互动”模块来完成相关工作的上下流转;二是按照要求及时建立经济户口档案,并获取相关的工作提示;三是按时制定、完成、关闭年度、阶段、实施等监管计划,明确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阶段工作,以科学合理的巡查计划为指导,提升实地巡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及时、准确录入监管信息。异常信息的录入、处置必须规范。对A级以下信用等级的、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年检验照巡查中发现问题需异常处置的、个别需行政指导的经济户口不适用批量录入,应实行单个录入,确保网上录入数据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形成真实、有效、及时的市场主体监管动态数据库;五是加强软件应用分级督查。各工商所要通过《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按月对责任区干部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各类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书式记录与网上记录是否一致,批量正常录入与异常录入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上下互动模块使用情况,对信用提示及异常情况的处置等。同时,要通过实地抽查,重点对三项基础性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进。县局责任区监管办公室每个季度对各所责任区监管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和网上数据检查,重点核对网上记录情况、书式记录情况、实地检查情况是否一致;巡查计划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网上制定计划、网上“完成”巡查等弄虚作假行为,促进责任区监管各项工作的真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