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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防火管治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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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防火管治意见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增强镇村组干部森林防火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指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建立“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抓落实,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一是镇村两级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管理网络;二是通过层层(镇与村,村与组,组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山头、地坎,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实行“三级承包”“三个到位”制,即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山头、地块,做到领导、职责、奖罚三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森防意识到位

采取多种宣传方式,使之做到家喻户晓,广泛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一是镇出动宣传车深入各自然村播放喇叭进行宣传;二是在显著、重点地段设立固定宣传牌;三是下发禁火令5000余份,要求各户在醒目位置张贴;四是各村刷写至少2条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和在每个自然村刷写至少1条临时性标语,各村召开好党员组长会和户主会,广泛宣传森林防火,使之做到家喻户晓。

三、建立健全扑火机制,扑火措施到位

坚持科学扑火,全力做到发现早、反应早、扑救早,真正形成快速反应、及时扑救的机制,取得防火灭火主动权。一是各村防火组织发现火情,及时调度,及时上报,由于迟报、瞒报而造成了大的经济损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加强专业及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镇里按省市县要求成立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同时各村也要建立一支20-30人的应急防火队伍,购置打火拖把、砍刀各10-20把,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锻练和培训,无条件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配。三是实行有偿扑火制度,扑火人员工资每天30元,扑火所有经费由火灾发生村承担。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处罚到位

在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月30日重点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上坟放鞭炮、送灯、烧纸钱、炼山、烧荒、烧田坎、烧火土粪、林内吸烟等),因特殊情况需要野外用火的,必须经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1、制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管理野外用火。各村要制定好村规民约,在村规民约中要明确义务轮流巡山护林、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特别是要明确建立严格的野外用火管理奖惩制度。造成火灾的,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巡山制度。以村为单位设立专职防火护林员1-2名,专职防火护林员职责主要是在重点防火期内负责本村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及时上报火情。县、镇财政每年安排每村3000元,作为专职防火护林员工资,各村自行解决至少1000元。

3、各村要加强对儿童、痴呆傻人员玩火、弄火管理。严格管教和监管,落实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明确管理责任。

4、建立经济挂钩制。各村拿出5000元,包村镇干部每月下乡补助与森林防火工作挂钩。发现一起野外用火,对纵火人处罚1000-3000元,同时扣村里400元,扣包村镇干部200元,扣包片或包组村干部100元。发生火灾的视情节从严从重处罚。

5、建立野外用火举报制。各村设立举报电话,对野外用火举报情况属实每次奖励200元。

6、建立督查调度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森林公安、林业工作站等人员组成巡查队,对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及野外用火实行不定期巡查。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巡查及处罚野外用火情况每月一公布。

7、各村要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和防火阻隔带建设。

五、强化基础建设,应急扑救到位

一是加快森林防火生物带和防火线建设;二是准备充足的扑火工具(镇储备二号工具100把,油锯2台,风力灭火机5台);三是建立30和20的镇村两级扑火应急队伍,所有队员定期进行训练;四是制定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突发性的森林火灾能迅速调集队伍和物资设备对森林火灾实行“打早、打小、打了”。做到当天的火灾当天扑灭;五是在重点防火期实行领导、干部值班制。人员做到不缺岗、不漏岗,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火警,在第一时间启动扑火预案。

六、严格领导责任,责任追究到位

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各村对本行政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农户、农户负责各自山场的责任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将每个山头、每个路口的巡查监护责任落到实处。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评和镇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与镇、村干部奖金和评先评模挂钩。

发生过火面积200亩以上的火灾,对村干部扣奖金400元,包村镇干部扣400元。

发生过火面积达500亩或受害森林面积达100亩的火灾,对村干部,扣奖金600元,包村镇干部扣600元。

发生过火面积500-1500亩或明火连续10小时以上的火灾,对村干部,扣奖金1000元,包村镇干部扣1000元。

发生过火面积1500亩以上或明火连续24小时以上或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火灾,对村干部扣奖金2000元,包村镇干部扣2000元,并对村级目标管理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以上对村干部处罚包括村主要领导及包片或包组村领导,同时参照县两办文件追究纪律责任。处分不重复并区分火源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