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意见范文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立足陇南山区实际,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积极探索事故预防的新机制,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上向好的方向发展,但由于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影响,全市交通事故综合预防能力还比较脆弱,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特别是随着我市道路交通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发展,广大农村地区农用车、摩托车保有量进一步增加,人、车、物的流动性不断增大,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增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更加严峻。近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又一次警示我们,道路交通安全不能有丝毫的疏忽大意和掉以轻心,同时也说明我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既有地理环境、道路条件等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也存在思想认识上、工作措施及工作力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面对复杂、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有清醒认识,既要认识到道路交通运输的重要性,也要看到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效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效益,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抓投资环境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维护全市政治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突出重点,整合力量,全力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为了深刻汲取交通事故教训,市政府决定,从9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县乡道路、乡村道路为主的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顿行动,各县(区)政府要以乡(镇)、村(社)·为责任主体,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部门为主要执法单位,整合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要认真排查本辖区人、车、路三个方面存在的隐患,逐村、逐社调查、排摸车辆、驾驶人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要以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为反面教材,重点抓好农村地区广大农民群众、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增强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超载车辆和其它违章车辆,并对驾驶员、车主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其超载、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动举报。三要在抓好国、省道路面监控的同时,倾斜各方管理力量向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延伸,加大路面监控力度,以铁的面孔、铁的手段严厉查处报废车上路,农用车、摩托车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人员、车辆吊扣一批、拘留一批、查扣一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和违法势头。四要认真排查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从改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上保证交通安全。交警部门积极协调市、县(区)公路、交通部门对有条件治理的隐患地段实行工程改造治理,对一时无法改造治理的点段增设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安全警示标志。通过治理和增设标志,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醒警示过往驾驶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发挥积极的作用。五要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要以加强路面监控为核心,打破常规、灵活派警,使有限警力形成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全天候震慑。要根据全市以山区道路,为主路况差的实际,坚决禁止在未达到山区二级标准的公路发放夜班车;坚决禁止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人;对于客车偷运、超载、农用车载客行为,采取乘坐民用车辆、便衣巡警随机抽查、严厉处罚的办法,使一些唯利是图的司助人员消除侥幸心理;对于偏远乡镇“逢集日”农民赶集,人员流动相对集中,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采取交警“赶集”的办法,加强路面监控,严肃查处客车超员、农用车载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六要扩大监控范围。要在一些边远山区、江河水库、县乡道路等存在着管理相对薄弱的区域,坚持建立信息员反馈机制和信息反馈受奖的办法,加大对这些区域的监控力度,及时掌握一些苗头性的隐患并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努力构建“四长”主抓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

落实县(区)、乡(镇)、村、社“四长”责任制,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大局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的有力保证。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的交通安全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加强对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协调解决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要组织制定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的领导同志要进一步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经常性地听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区)、乡(镇)、村、社要逐级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年终领导于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当前要重点抓好乡(镇)一级事故预防领导小组机制建设,确定一名乡(镇)领导主抓农用车、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向村一级延伸,做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负责。乡(镇)、村两级要重点抓好本辖区农用三轮汽车、农用四轮汽车及摩托车的监管,直接监督村社落实本辖区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督促新购车辆挂牌入户和驾驶人参加培训考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做到违法车辆不出村、不上路;教育广大村民不乘违法车、带病车;乡镇、村社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信息员制度。公安派出所应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起辖区内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

四、强化执法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是警示和教育干部、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重要手段,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杀手锏”,也是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对事故责任人,如果不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就起不到教育惩诫作用,就维护不了法纪的严肃性,也不可能做到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因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执法执纪意识,加大执法执纪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坚决按照国务院302号、省政府25号令的要求,要按“四长”责任制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层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对事故处理要动真格,下硬手,不能大事化小,努力纠正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真正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要把案件查处、责任追究与教育干部、教育群众结合起来,通过案件查处、责任追究,起到警示警诫作用,强化各级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