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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局法制工作总的思路是,要以党的十八、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工商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立足职能,围绕助力改革,建设法治工商工作大局,突出主业,提升效能,努力做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工商事业改革发展。具体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研究,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践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当前工商正在实施多项改革,在新形势下,法制机构更加注重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各级领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服务;更加密切关注当前重新配置及运行的工商登记、市场监管等行政行为的规范性,以及各项改革带来现有行政职权内容的变化,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适时予以梳理,确保行政行为规范运行;更加注重新形势下法律实务研究,为工商改革、监管执法提供法律服务。
1.继续发挥公职律师在工商理论与实践研究和创新工作中的作用。要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课题形式分解到系统公职律师进行研究,组织公职律师适时开展一些专题研讨活动,并将研究成果提供领导决策参考。
2.加强法律研究与法律指导。要以法制机构为主导,以公职律师为骨干,以执办案能手为依托,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法律指导和服务。
3.继续落实市局出台的《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三年工作规划(2013-2015年)》。加大培养公职律师后备人才工作力度。
4.参与优秀公职律师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公职律师潜能,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骨干作用。市局将出台优秀公职律师评选办法,采取本人自评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评选表彰优秀公职律师。要求每位公职律师在年底之前撰写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市局公职律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继续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做好法治工商建设评价相关工作。省局今年将出台我省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全局要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评价指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并建立责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力争在法治工商建设评价中取得优秀成绩。同时,要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检查考评工作。今年省政府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对我们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要求,总局也将组织对部分省局进行法治工商建设检查评估,我们要主动对照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在制定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梳理行政职权、实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方面重点加强,以迎接总局、省局及地方政府规范执法行为的督查检查。
2.开展行政职权清理清理工作。随着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随着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的持续进行,梳理和更新行政职权,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将成为常态性的工作任务。今年省局将对2010年版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及流程图进行更新和公告,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局出台的《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清理、监督和解释工作。凡是规范性文件都必须通过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必须统一使用“规”字号发文,同时,规范性文件必须在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工商机关法制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
4.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今年,我省工商行政执法证5年有效期满,按照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系统工商行政执法证均须重新申请换发;因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划转分流出去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也须办理收回、注销等手续;加之两年一度的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证的申领,以及因人员调动和退休,执法证遗失等,今年执法证管理方面的工作量大,任务繁重。要认真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省局还将适时组织新申领人员参加全省工商系统法规知识考试,要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三、以强化执法监督为重点,有效防控执法风险
1.继续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统一协调运作,充分发挥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统一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2.加强风险点的评估与研究。逐步建立健全执法风险识别、动态评估、分类处置、实时预警和监督反馈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3.加强执法程序、制度建设。理顺执法规程,统一执法标准、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促进执法程序规范;加强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特别是今年“双打”案件要向社会公示,法制部门要加强对这类案件实体与程序的监督检查,确保案件质量。
4.进一步创新执法检查监督的方式方法。采取实地检查与依托案管系统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抽查、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执法监督,案件评议和实名实案通报工作。
5.认真履行案件核审职责,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法制机构及法制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原则,勇于当担,依法核审。特别要加强专项行动案件、“双打”案件、关系国计民生案件的核审工作,确保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恰当、程序合法。同时,继续推进案件电子化异地交叉核审工作,抓好案件材料的适时录入,保证所有材料全面、完整,及时、准确;进一步加强法制员的培养与培训,确保交叉核审工作效率效能。
6.认真落实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法制机构要在认真履行一般性行政处罚案件日常核审职能的同时,注重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善于借助领导集体的力量,切实发挥法制机构案件核审的规范和把关作用,在促进执法规范、强化执法监督的同时,着力减少执法风险。进一步完善重大疑难案件研讨制度,鼓励和聚集执法骨干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研讨,有效发挥业务骨干的集体智慧,形成合力,开拓思路,破解难题,强化指导,促进全局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7.主动对接,建立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完善两法衔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等制度,共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有效预防执法风险。
8.增强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性工作。今年,省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全省工商系统优秀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评选活动,要以增强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性为抓手,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合理性,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文书的使用,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9.不断提高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法制机构要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层级监督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关注重点领域、复杂类型以及频繁发生等行政争议现象,加强工作交流和研讨,提出建议和对策;要积极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旁听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高应诉工作水平,提升执法办案效能。
四、深化拓展行政指导,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则》和省局贯彻实施意见。统筹规划、规范运作,继续突出业务考评,促进行政指导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确保全市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再上台阶。
2.继续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抓手,打造典型项目。要充分发挥行政指导工商所片段长联络员制度、企业联络员制度、行政指导“股所联动”制度等工作机制的优势,继续贯彻落实工商总局五十条、省工商局三十五条和十条措施等海西发展政策,建立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充分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帮扶企业做好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申报、推广、保护工作,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宣传、扶持工作;综合运用培育关联担保企业、企业股权质押、企业动产抵押、注册商标权质押贷款等手段,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全面履行工商职能的过程中,持续提升行政指导工作水平。
3.做好行政指导事项梳理工作,确保行政指导有序推进。要根据职能划转、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以及《公司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情况,进一步做好行政指导事项梳理工作,确保依职权、职责,合理、合法开展行政指导。
五、继续深入开展“六五”普法。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法制机构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广泛调动各业务部门认真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会同相关部门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手段,积极宣传“六五”普法新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好典型、好经验。要以法治建设宣传月、“12•4”等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体现工商部门特色,宣传效果显著,社会反响积极的普法活动,发动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及其他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加强与普法办的沟通协调,主动取得支持,增强工作成效。要积极向省局主办的《工商法制通讯》、《行政指导工作简报》、红盾信息网相关栏目,以及《工商法制论坛》等刊物投稿。
六、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要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法制人才的培养和机构的建设。一是要加强基层法制员业务培训。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法制员业务水平。二是要适时组织开展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件等的分析研讨。通过不同观点的交流和碰撞,拓展工作思路,达成更多共识,切实解决难题,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加强对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更加重视法制工作,更加关心法制干部,切实帮助法制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法制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