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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效能提升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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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效能提升工作意见

各基层分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竞争执法与经济检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现就整合执法资源,提升办案效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履行市场执法监管职能为核心,以有效解决执法力量分散、执法成本较大、执法效率较低等问题为突破口,按照职责明确、分工合理、统一高效的原则,明确执法机构职责,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使全系统执法理念进一步更新,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制进一步科学,执法风险进一步降低,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建立起以基层工商分局监管为基础,以公平交易、经检条线为主体的执法办案模式,形成分工有序、合作有力执法办案新格局。

二、合理整合资源

1、调整执法体制。实行经济监督检查大队下辖中队的执法办案管理体制,分别设立东关、北关、头灶、富安、安丰经济监督检查中队。东关经济监督检查中队责任区为东关分局辖区,北关经济监督检查中队责任区为北关分局、五烈分局辖区,头灶经济监督检查中队责任区为头灶分局、三仓分局辖区,富安经济监督检查中队责任区为富安分局、唐洋分局、新街分局辖区,安丰经济监督检查中队责任区为安丰分局、时堰分局辖区。

2、明确执法职责。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要求,基层工商分局依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查处个体工商户违反《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集市贸易中的经营者违反集市贸易管理法规的行为(除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暂扣营业执照);依委托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实施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000元以下、罚款20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机关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依据职能查处简易程序案件,协助经济监督检查大队查处涉及本业务科室专业的案件,不再办理一般程序案件。经济监督检查大队及其所属中队负责查处基层工商分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和机关相关职能机构查处的简易程序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

3、配强执法力量。调整充实经济监督检查大队力量,确保专业执法机构满编足员。推行基层分局“登记受理于一身,监管执法于一体,重大案件归经检”的运行模式,基层分局监管执法组的人员不得低于分局人员70%。

4、统筹执法管理。公平交易监督科负责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市场执法监管的时段、季节特点,提出年度执法办案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各类监管信息的筛选,适时提出执法监管办案的工作重点。负责备案的案件线索、机关相关职能机构和基层分局移交超出本机构执法职责的案件,通过标准化管理内部流转系统进行分流、交办、督办。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实施、督查。

三、健全执法机制

1、建立案源线索管理机制。机关各科室、经济监督检查大队及其所属中队、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基层分局所有依法获得的案源线索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录入到标准化管理内部流转系统。基层分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对自己登记的案源线索以及公平交易监督科转交的案源线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查清线索内容,并通过标准化管理内部流转系统向公平交易监督科反馈;属于职责范围的依法处理,超出职责范围或者依法不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连同案源线索检查情况转交公平交易监督科。公平交易监督科通过标准化管理内部流转系统实时筛查,对机关综合科室以及12315投诉举报中心录入的案源线索;对基层分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未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处理并反馈的案源线索或者超出职责的案源线索进行梳理归类,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交(督办)手续,并实施评价考核。凡不及时录入案源线索丧失查处机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局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2、建立内外联动执法机制。基层分局推行网格联动监管执法,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统筹网格间的执法力量,实行执法人员与监管人员A、B角配备,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形成执法办案合力。推行经济监督检查中队与责任区内基层分局联动执法,基层分局在经济监督检查中队依法查处本辖区违法案件时,要指定专人配合;经济监督检查中队对责任区内基层分局在查处职责范围案件时,可根据案情派员指导;基层分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超出职责范围的案件,要连同案件调查资料一并移交相关经济监督检查中队;经济监督检查中队在案件查处结案后,即时反馈相关分局实施监管。推行经济监督检查大队统一指挥,中队联动执法,根据执法办案工作需要,适时调度执法力量,统筹执法资源。推行外部联动执法。推进由封闭式执法向开放执法转变,建立与纪委、检察院、公安、质监、药监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定期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

3、建立执法效能考评机制。实行“捆绑式”考核,基层分局报送的案源线索的数量质量与相关经济监督检查中队执法绩效捆绑考核;监督管理科、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登记注册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报送的案源线索的数量质量与经济监督检查大队执法绩效捆绑考核。同时,要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机制,细化评价内容,清晰评价标准,加大考核频次,促进执法办案效能的提升。

四、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执法资源,提升办案效能是当前拓展执法空间,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市局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职能科室、大队和基层分局要将整合执法资源,提升办案效能作为纳入目标管考核,公平交易科要定期召开执法资源整合协调会,及时沟通、分析、解决问题。要增强制度办法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去繁就简,促进执法办案效能的提升。

3、加大保障力度。增强经济监督检查大队的预算,为经济监督检查中队配备执法专用车辆,积极降低办案成本。加快相关软件的研发和并网,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作用,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利用,提升信息对执法办案工作的支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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