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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县工商系统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以创新监管机制为关键,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为重点,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目标,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助推农村经济发展
(一)打好农资监管基础,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充分发挥基层工商分局的作用,贯彻落实《基层工商分局农资监管工作规范》,进一步健全农资监管工作机制,对农资市场实施规范、动态管理,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一是认真落实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制度。以落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全面抓好购销台帐、索证索票制度、市场预警、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劣质农资“黑名单”等制度的落实,积极构建健全农资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抓好农资市场信用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的作用,不断充实农资经营主体数据库,对农资经营主体实行信用分类监管,针对不同的类别实施差别化监管,明晰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率。搞好部门协调,继续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明确工作原则,细化标准,完善后续检查和退出机制。年内,争取培育3-5家省级示范店、10家市级农资示范店、100家县级示范店。三是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农资案件查处工作。以种子、化肥、农药三大主要农资为重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与农业、质监等农资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对案件线索要认真梳理,特别要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查处大案要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四是继续深入推进农资连锁经营。进一步加快全市农资连锁经营体系建设。积极引导润民农资、邮政连锁、中昊农资等农资连锁企业规范产品经销管理、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售后和技术服务、打造和提升企业的市场信誉度。
(二)积极培育优化农村市场体系
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培育农村市场体系,推动农产品进城、日用消费品下乡。加大对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乡镇特色市场、农村田头市场等市场的帮扶力度,提高农产品流通水平;支持城市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鼓励、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对传统农家店的升级改造,实施“农超”对接,促进农村现代流通业的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农民增收,拉动农民消费。
二、构筑长效监管机制,深化市场信用建设
(一)积极指导落实信用管理制度
一是推进市场信用管理与日常管理的融合。要根据市场不同情况,指导市场开办者将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日常管理要求整合起来,建立起涵盖经营者日常经营活动全过程的信用评定标准和细则,全面收集信用信息,客观公正地进行信用评定。把信用管理打造成日常管理的平台,切实解决市场信用管理与日常管理两张皮、相互脱节的问题。二是构建“守信者得利,失信者失利”的导向机制。把市场、经营者的诚信表现与其切身利益直接挂钩,一方面要使守信者受益,对守信市场和经营者,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在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降低其经营成本;另一方面要使失信者受损,要运用经济、舆论等手段进行惩戒。三是推进工商部门与市场开办者信息系统互联共享。要指导有条件的市场建立现代化的网络监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信用管理工作。年内力争全市所有实施信用分类的市场要全部实施对场内经营户的信用管理。
(二)建立完善科学的信用监管制度
一是不断完善征信制度。要在现有市场信用分类指标,及时、准确征集市场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征信制度,扩大征信渠道,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信用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与政府征信系统及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试点。二是完善市场巡查制度。要积极探索实施整体监管巡查制度,依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不同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充分运用信用分类结果,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三是探索建立信用公示制度。在公开市场经营者信用等级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市场开办者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使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对市场信用状态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促进其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三)深化信用联盟兴业助贷工程
进一步加强与银行分行沟通、密切合作,认真总结工程实施以来的经验,切实抓好基础工作,积极培育优质市场,打造优良经营户,不断创优合作机制,加大对获贷企业和经营户信用状况的跟踪掌握,并及时通报银行,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确保工程健康发展。积极协调银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在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息,缩短办贷时间上实现新突破。
(四)努力推进市场规范化管理
一是积极完善农副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要抓住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工作的契机,进一步强化农副产品市场作为公益性、服务性设施的定位,积极推动政府投入和组织推进力度,切实解决市场规划和基础设施问题。二是积极做好稳定物价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炒作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市场管理与服务职责,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降低经营者成本,积极组织货源,共同维护物价稳定。三是继续做好市场企业化登记工作,力争2011年底,全县市场企业化登记率要达到100%。
(五)深入推进文明诚信市场和平安市场创建
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文明诚信市场创建的经验,积极推动工作创新,不断扩大市场创建的覆盖面。要调动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对已认定的市场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不断巩固创建成果。积极发挥平安市场创建的牵头协调作用,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完善齐抓共管格局。在平安市场创建中,继续突出“食品安全”和“放心消费”两大主题,与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平安市场评选认定活动。
三、积极探索网络监管途径,深化商品交易行为监管
1、依托监管平台,创新监管手段。充分依托省局的监管服务平台,切实做好网上巡查搜索、消费者申诉处理、网络交易秩序监管等工作。研究制定网络监管系统使用规范。并本着“以网管网”的思路,开展搭建本级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的探索。同时,进一步明确基层工商分局在网络监管中的责任。
2、完善主体数据,健全监管基础。采取多种途径,摸清本地区网站的数量、规模、分布和类别等信息,按时完成人工比对、录入等常规工作,积极推进网站主体数据库的建设,尽快建立起全市统一、上下联动、信息完善、动态更新的网站经营主体数据库。
3、选准突破口,有序开展监管。将网络交易平台和网上商城作为重点监管网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重点监管行业。突出抓好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交易主体真实身份信息审查登记公示、交易合同、交易信息审查、网络消费维权、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所承担管理责任的落实,研究制定相关自律规范。
4、实施信用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快网络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深入研究网络交易主体信用特点,建立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等级管理。积极探索网络交易信用管理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有效衔接的途径和方法。全面推行重点网站联系制度、网上巡查制度、调研制度、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等,及时了解掌握主要网站基本信息,做到网上巡查与网下实地检查相结合,以点带面,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
四、加大重要商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商品市场秩序
(一)加强品牌汽车、二手车市场监管
贯彻落实总局及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品牌汽车销售和二手车市场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大对品牌汽车销售市场、二手车市场的监管力度,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二手车市场秩序,要联合公安、国税、地税、物价、劳动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工作配合协调机制,重点加大对注册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范围等审查,确保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
(二)继续做好“限塑”等日常监管工作
不断强化“限塑”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限塑”整治工作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完善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及时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提高放心消费水平。同时,配合做好粮食、棉花、蚕茧、旅游、成品油、房地产、建材、电子信息产品等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落实基层工作规则,强化合同监管力度
1、加大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加强舆论导向作用,健全监督举报网络,鼓励公民、法人和社会各界举报不公平合同条款。对社会影响较大,拒不备案或拒不改正的“霸王条款”,邀请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共同整治,并向社会公示,揭露其危害性,迫使提供方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要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特别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陷阱、进行欺诈的案件,维护公平、公正、和谐的市场环境。
2、加强对合同指导站的规范管理。在基层合同指导站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履行义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各分局要培养基层合同指导站典型一个,准备典型经验材料。
3、加强对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继续开展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农、买卖、加工承揽、旅游、中介服务、重要生产资料等类合同中的欺诈行为。
4、做好动产抵押工作。一是要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要求;二是要从维护抵押双方相关权益的角度出发,不仅要发挥工商部门企业监管的优势,特别是依托工商信息管理系统,审查抵押人的工商登记信息,及时提示抵押权人防范风险,重点关注动产抵押过程中有关情况;三是积极为各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开辟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绿色通道。
5、加强对拍卖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全市拍卖企业的巡查,实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加强对本局网络管理人员的沟通和协调,制订相关工作规程,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相关软件;加强对拍卖会的现场监管工作。
六、加强对协会的指导,提升协会服务能力
指导企业信用管理协会开展重守活动宣传工作,做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发展及年度复查工作。通过专题培训、上门辅导等措施,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其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指导汽车行业协会宣传国家汽车流通管理法律、法规,指导和开展行业自律,规范会员经营行为。指导农资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行规,深入开展农资示范店创建活动,协助会员破解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七、加强履职能力,打造高素质市场合同监管队伍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加强工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切实提高市场合同监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尤其要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用监管等创新性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全面提升市场合同监管队伍应用现代技术手段的能力和整体创新的能力。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服务理念,强化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努力锻造一支争先创优团结协作的市场合同监管队伍。针对新一轮机构改革,市管条线机构设置发生的新变化,要对原有的工作方法、方式进行调整,进一步调动基层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当前市场合同监管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调查研究、学习考察、业务研讨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市场合同工条线的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