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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一次年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镇党委、镇政府《2014年目标管理考核意见》,结合市对各乡镇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现对2014年度各村(居)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幸福美好新广陵目标追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抢抓机遇、克难奋进,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广陵进程,在市实现“三个共创”、争当苏中“三个排头兵”的总目标中增添广陵元素,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夯实基础。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工作(8分,由组织科考核)
1、基层组织建设(4分)
(1)认真开展“基层组织创规范,百名书记争优秀”活动,积极争创示范村、合格村(1分),验收不合格的村不得分。
(2)认真开展“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活动(0.5分),未开展“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活动不得分。
(3)村部建设规范、“”活动正常(2分),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0.5分,无村部的不得分。
(4)党群服务社组建到位,功能发挥良好(0.5分)。
2、党员队伍建设(3分)
(1)党员教育管理(1.5分):认真开展党员党性考核、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0.5分);全年至少发展1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的年轻党员、女党员(0.5分),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结构不合理的见一例扣0.5分,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扣1分;党费收缴及时足额(0.5分)。
(2)远程教育工作(1分):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定期开展学教活动(0.5分);“三簿一册”记载齐全,操作员能够熟练操作维护(0.5分)。经市、镇两级部门抽查发现问题被通报批评的,在组织工作年度考核中倒扣2分。
(3)党员中心户规范化建设(0.5分):建设不到位不得分,活动不正常、发挥不好的扣0.3分。
3、其它工作(1分)
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一例不完成扣0.2分,扣完为止;各类报表资料上报及时、准确,报送资料不及时或上报资料不准确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此项考核以平时考核记载为准。
4、加分项目:通过市委组织部验收考核,推荐申报市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的,加1分;被市确定为党建示范点的,加1分;创建为示范型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的加1分。
(二)纪检工作(8分,由纪委考核)
1、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1.5分)
(1)惩防体系建设有效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当年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责任制未落实扣0.5分,领导班子成员当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不得分。
(2)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发现一起扣0.5分。
(3)严禁村干部中午饮酒(除双休、节假日),发现一起扣0.5分。
(4)村主要干部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现一起未及时报告扣0.5分,扣完为止。
2、“勤廉”双创工作有序推进(4.5分)
(1)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发挥作用不明显扣1分,确保村级民主理财率、公开率100%,村务公开按村务公开目录及时公布,公布不全、不及时一次扣0.5分。
(2)勤廉合格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按党委要求创建达标,不达标扣1分,村干部勤廉“双述”、做到一年一次,不双述的扣0.5分,测评结果平均低于80分的不得分。按市纪委要求,正常开展村民“直评”村干部活动,不开展“直评”质询的扣2分,质询事项未落实的少一项扣0.5分。
3、认真抓好信访案件检查工作(1.5分)
(1)发生一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不得分。
(2)发生一起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不得分。
(3)发生连续重信重访的不得分。
(4)发生信访案件,查处不配合的不得分。
4、建好村便民服务室(0.5分)。
做到有人员值班,有为民办事全程制度,有为民服务记载簿,缺一项不得分。
5、加减分项目。经市考核验收,创建成勤廉示范村的加2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加1分。村级重点工程项目重要经济活动全部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一项不进交易中心扣2分,直至扣完纪检考核分数。
(三)宣传思想和群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6分,由宣传科考核)
1、深入开展文明和谐创建、开展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1分)。未开展评比的不得分,未及时上交评选材料的扣0.5分。
2、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1.5分)。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0.5分);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宣传教育,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深入开展社科普及(0.5分);把学雷锋活动与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起来,做到活动常态化;多形式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建设(0.5分)。未开展宣传教育和活动的,见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为开展道德讲堂建设的扣0.5分。
3、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1.5分)。确保完成镇下达的任务,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低于90%的不得分。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和关爱、帮扶活动正常(1分)。关爱帮扶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工作有成效,有方案、有活动、有记录、有资料。未按镇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活动的不得分。
5、认真抓好外宣工作和加强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1分)。配备通讯员,按要求上报“百姓新事”,未配备通讯员的不得分;未完成下达的外宣任务(详见《广陵镇对外宣传奖励办法(试行)》)不得分;网上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6、加分项目:深化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获市和谐文明创建称号的加1分,获市文明村称号的加2分;培育和宣传典型,年内在市级以上推出一个典型加2分。农村文化市场和集贸市场创建达标分别加2分。
(四)老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1分,由关工委考核)。
组织完善、活动正常,建有校外教育辅导站,达“五有”、“五落实”标准。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先进社区创建工作达标。
(五)社会事业(20分)
1、教育工作(2.5分,由科教文卫体考核)
(1)动员初中流生返校就读,控制辍学人数(0.5分),见1个辍学扣0.2分。
(2)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小学入学率达100%(0.5分);
(3)禁止非法办幼儿园(班)(0.5分),见一个非法办幼儿园(班)不得分,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1分)。
卫生工作(3.5分,由科教文卫体考核)
(1)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农业人口的98%以上(1分),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2)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1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得分;
(3)按程序和要求做好农村家宴管理的登记、申报、检查(0.5分),不按食品安全考核规定要求的不得分;
(4)完成献血任务(每村10人)(1分),少1人扣0.1分;
(5)有改厕任务的村居,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的,加2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验收不达标的倒扣2分。
3、体育工作(1.5分,由科教文卫体考核)
(1)组织群众正常开展体育活动(0.5分);
(2)按规定参加镇组织的群众运动会(0.5分);
(3)搞好农民健身场地管理(0.5分);
(4)加分项目:参加市以上体育比赛或项目展示的加1分。
4、科技工作(1分,由科教文卫体考核)
村科协分会正常开展活动,资料齐全(1分),新组建专业协会的加1分,年终被市、市评为科普示范村的分别加1分、2分,年内新增科技示范基地的每增1个加0.5分。
5、民政工作(3分,由民政科考核)
(1)五保供养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无责任事故发生计1分;(2)殡葬改革火化率达100%,计2分,按火化率比例考核计分,见一例土葬的不得分。
6、残联工作(1分,由民政科考核)
组织健全、活动正常,按时按质完成镇残联工作任务计1分。
7、村建环保工作(4.5分,由村建所考核,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8、文化工作(2分,由文化站考核)
(1)建立村文化活动室(1分):明确兼职管理人员(0.1分),有35平方米的活动室(0.2分),有藏书1000册(0.5分),每少200册扣0.1分,有5种以上报刊杂志、有四项文体活动(0.2分)。
(2)农家书屋设施齐全(0.6分),有牌子、有桌子、有书架、有制度,少一样扣0.2分,每周开放3天以上(0.4分)。
(3)发展扶持5户文化专业户(含特色文化户)0.4分。
(4)加分项目:建有业余文艺团队的加0.5分,有参加市以上文化赛事的加1分。
9、有线广播电视(1分,由广电站考核)
继续抓好有线电视的发展工作,联网入户率达85%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信访维稳、法治建设工作(35分,由综治办考核,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七)安全生产工作(3分,由安全办考核)
1、组织机构建设(0.5分),未建的不得分。
2、规章制度建设(0.5分),未签订各级安全责任状的不得分。
3、安全生产规范管理(1分),未建立各类安全工作台帐的扣0.2分,辖区内安全监管不到位的见一例扣0.5分(烟花爆竹、建筑、浴室、交通、用电、食品安全、土制锅炉等)。
4、其它基础工作(1分),应参加培训而未参加的见一例扣0.1分,日常工作管理不规范的扣0.1分,扣完为止。
(八)计生工作(10分,由计生办考核,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九)人武、统战、工会、群团工作(9分)
1、人武工作(4分,由人武部考核)
(1)党管武装(0.4分)。未配备民兵干部的不得分,没有领导分管民兵工作的扣0.1分,民兵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不落实的扣0.2分,民兵干部不参加会议的见一次扣0.1分。
(2)军政训练(0.4分)。民兵干部不参加培训、学习的扣0.2分,不按要求组织民兵训练的扣0.2分,各类资料不齐全、未装订成册的扣0.4分。
(3)规范化建设(1分)。按要求做好规范化建设,检查不达标的扣1分;不能达标的,取消任务工作中一切评先资格和奖金。
(4)整组、兵役登记(1分)。各类表册上报不及时的,见一次扣0.1分,组织不落实,人名不符的扣0.2分,参点率达不到100%,少一人扣0.1分,适龄青年摸底不清,见一例扣0.1分,每错登、漏登一人扣0.1分。
(5)征兵工作(1.2分)。有一个应检未检青年的扣0.2分;有一个因思想工作不到位,故意逃避兵役的扣0.2分。
加分项目:每送走一个合格兵,任务数3个的村加0.2分,任务数2个村的加0.3分,每多送走一个合格兵加1分。
2、统战工作(2分,由民宗科考核)
(1)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和责任网络,规范宗教管理,确保本村无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0.5分)。
(2)及时取缔非法活动场所和非法宗教活动,制止乱建土地庙(0.5分),发现私自建土地庙的扣0.5分。
(3)重视并切实解决统战信访问题(0.5分),应解决的问题未能解决的一次扣0.1分。
(4)其他工作(0.5分),认真完成统战、宗教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3、工会工作(1分,由工会考核)
辖区内的企业不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扣1分;因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矛盾反映到村联合工会未调处,发现一起扣0.5分;活动不正常,“十个有”少一项扣0.2分,不按时参加会议或无故缺席的见一次扣0.2分;不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或报表的缺报一次扣0.5分。
4、共青团工作(1分,由团委考核)
(1)组织健全,按时缴纳团费(0.2分)。
(2)及时上报各项材料(0.3分),少一次扣0.1分。
(3)积极参加镇组织的各项活动(0.3分),少一次扣0.2分。
(4)组建青年志愿者队伍并定期开展活动0.2分。
5、妇联工作(1分,由妇联考核)
(1)组织宣传(0.1分):妇委会班子齐全,开展活动正常,台帐、资料齐全。
(2)农村妇女工作(0.5分):开展扎实有效的“双学双比”工作,围绕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做好妇女劳动力的转移工作(0.2分);组织女党员、女干部与贫困妇女结对,科技人员与女能手结对(0.2分);按时上报各种表格(0.1分)。
(3)维权工作(0.2分):协助各单位部门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发现一起因不配合工作造成妇女儿童伤害的不得分。
(4)日常工作(0.2分):按时出席妇联召开的各类会议,按要求参加妇联各项中心活动0.1分,按时上报各种资料表格,准确率达100%(0.1分)。
三、考核办法
做好2014年度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达小康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强化领导、理清思路、创新载体、扎实工作,不断提高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平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年终考核时要严格对照本《意见》规定的内容进行考核,不得任意增加、删减考核内容,考核时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打人情分、照顾分,坚持标准,一视同仁,对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获奖资格,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