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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成果,健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包河区委办公室关于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完善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带头走访活动
1.创新走访活动载体。街道机关干部和村(居)干部要坚持以走访调研、接访下访、问题排查处理、中小企业帮扶、社区走访等为载体,重点走访征迁户、信访户、困难户,走访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走访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走访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一步了解基层情况,总结基层经验,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与共性问题。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住村(居)不少于5天,走访不少于40户;村(居)党组织书记要把登门走访群众作为经常性工作。
2.严明走访纪律要求。街道机关干部和村(居)干部走访要严格执行“四个不准”要求,即:不准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不准以日常性检查工作、现场办公、项目调度等代替走访;不准层层陪同、迎来送往,不准以任何形式悬挂、张贴、显示欢迎标语。进一步强化“三不”纪律约束,即不走过场、不开“小灶”、不看“台词”。住村(居)入户时,一律安排在普通居民家中食宿,按规定交纳食宿费。
3.坚持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街道每个工作日至少安排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值班接访;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要做到群众随访随接。严格执行包案包点制度。
4.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精减会议、文件,推动领导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原则上把每月第一周作为“无会周”。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70天,并向区委提交1—2篇调研报告;其他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50天,并撰写1篇以上调研报告。
进一步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
5.定期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及省、市、区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召开后,街道机关干部和村(居)干部要深入基层宣讲,及时把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传递给群众。要大力宣传包河建区10年来的发展成就和经验启示,以及打造全省最美最现代化“首善之区”的奋斗目标、建设“中心、第一城区、善治包河”的美好蓝图,进一步把鼓足“立大志、担大任、吃大苦、创大业”的精气神,把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包河新一轮跨越赶超,为“新跨越、进十强”勇挑重担、多作贡献上来。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每年与群众进行1—2次直接互动。广大村(居)干部要采取“村口会”、“田头会”、“板凳会”等形式,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6.不断拓宽民意表达渠道。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要注意加强同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每年开展1—2次谈心活动。街道和村(居)干部要积极采取“入户听诉”、“驻点夜访”等形式,开展民情恳谈,记录民情日记,建立民情台账。完善网络问政平台,街道、村(居)班子成员要通过公开电子信箱、办理网友留言、在线交流、热线电话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及时研究办理并予以回复。巩固和扩大“阳光村(居)务工程建设”成果,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认真落实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
7.扩大群众参与决策途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法规、重大决策等,要通过座谈会、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对反对意见较多或意见分歧较大的,要慎重决策。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经验,充分发挥其在做好群众工作、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助推大建设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大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项暂缓实施或不实施。
进一步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8.完善联系帮扶制度。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进一步完善村(居)、企业、“两新”组织、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基层联系点,每年深入联系点走访不少于2次。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结对帮扶1个村(社区)。
9.深入开展送温暖和“三下乡”活动。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和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要深入群众集中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要建立健全困难群众调查摸底和登记制度,广泛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结对帮扶1名困难群众,在困难群众遇到重大疾病和其他突发事件时,实施及时有效的帮扶救助。
10.畅通为民服务渠道。按照“统一受理、分级处置、归口办理、限时办结、过错问责”和“首接负责制”、“办理实名制”的原则,构建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服务优质化的新机制,着力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畅通、高效的服务。
11.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机关“效能革命”,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服务,办好实事。深化为民服务全程制,拓宽和完善服务内容。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探索实行网上办事,充分发挥街道、村(居)的作用,努力提供治安、社保、养老、救助等服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践行雷锋精神和沈浩精神,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进一步解决好基层群众的具体问题
12.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纳入民生工程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疑难问题排查,认真梳理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征地拆迁、房屋质量、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问题,以及群众的具体问题、个案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继续坚持“三榜公示、两级认照、房屋征收评估”等有效做法。
13.积极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经常性深入辖区小微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特别是街道经济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14.完善解决具体问题的机制。继续坚持动态排查问题机制,随时排查、随时汇总、随时分析。坚持分级解决、分类解决相结合机制,根据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逐级负责包保解决。根据问题的性质,对符合政策、能立即解决的,及时解决;对需要一定时限、通过努力能解决的,明确责任人、制定时间表;对涉及面广、普遍性强的共性问题,坚持党政领导集体研究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群众说明原因。坚持问题解决督办机制,实行跟踪督办、挂牌督办、限时督办、动态督办。注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研究政策措施,及时制定、完善和废止相关制度。
进一步完善科学的监督考评机制
15.完善督促检查机制。街道党工委要定期研究部署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采取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因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6.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把街道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