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环保管理体系革新工作意见范文

环保管理体系革新工作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环保管理体系革新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环保管理体系革新工作意见

为了营造良好的县城市容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建立科学有序的环卫管理体制和充满活力的环卫运行机制,促进环卫事业健康发展,经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对县环卫处提出如下改革意见:

总体要求

按照以目标考核为核心,以事定岗,以岗定责,人与事相衔接,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企业化管理的新型环卫管理机制,实行管干分离,逐步将环卫一线作业推向市场化。

理顺运行机制,推行管干分离

(一)环卫处机构设置:环卫处是隶属建设局的全民事业股级单位,内设督查室和综合管理办公室。

1、人员配置:环卫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兼支部书记)1人,督查员2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财务(兼办公室工作)2人,收费员2人,驾驶员4人,垃圾转运站6人,其余正式员工(不含退休人员)安排一线清扫、保洁工作。

2、工作职能和运作方式

(1)督查室:负责组织对城区环境卫生质量督查、考评管理(一周一公布),并将考评、处理意见及时报综合管理办公室汇总;负责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督导。

(2)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内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教育培训、信息、宣传、计生等工作;负责劳资、资产的管理,环卫设施配置,垃圾中转站管理工作;负责环卫经费预算、核算、调配、下拨等工作。

(二)城区街道(不含二级巷道和茗溪新区)清扫保洁实行标段承包

1、城区街道清扫保洁标段划分由建设局和环卫处共同确定,承包费用为人均每月1400元(含工资、社保、劳保、福利、加班工资、劳动工具等所有费用)。

2、承包人的选定采取自荐、推荐方式产生,报建设局研究审定。

3、人员组合,采取优化组合的形式进行。

4、清扫、保洁人员的工资由保底和奖惩工资构成,保底工资占43%,奖惩工资占57%(由承包人酌情发放),旨在重奖重惩。

5、环卫处必须将标段承包金提留30%作为奖惩金。奖惩金根据督查考评情况发放。

6、各标段的督查、考评采用每月1000分制:⑴由县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定时或不定时督查、考评,1次/周,100分/次,4次/月,计400分;⑵环卫处组织不定时督查,2次/月,100分/次,计200分。⑶发放民意测评(问卷),1次/月,100分/次,计100分。⑷县综合执法队、群众督查投诉或媒体曝光100分,每次扣5分,100分扣完封顶。⑸有关领导及主管部门督查投诉200分,每次扣10分,200分扣完封顶;⑹环卫工人每天上街清扫保洁不能少于6次,少1次扣10分。

7、承包标段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参照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人员分流、安置有关规定

为了早日将环卫一线作业全面推向市场化,当前必须全力做好现有环卫工作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

(一)正式员工:

1、年龄55周岁以上或环卫工龄达30年以上或确属无法从事体力劳动的长病者(必须持县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可以签订《内退协议》,工资按应发工资的80%发放,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以及调资晋级按正常办理,但不享受在职员工的其他一切待遇,福利方面享受退休员工的待遇,到退休年龄再办理退休手续。

2、愿意承包标段或参与承包的,环卫处予以保留工资档案(承包期间,工资、劳保、福利、劳动工具等所有费用进入承包金),“三保”及调资晋级按正常进行。承包后,本人必须在岗,不得转包,否则,取消承包资格。

3、优化组合落聘人员,另行安排卫生责任区工作,按原来工资发放。

4、在编不在岗和不服从组织安排,且又无法调出的环卫处正式员工,其人事关系和档案转到县人才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二)临时工

1、愿意与环卫处解除劳动关系的,按其环卫工龄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每一年工龄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工龄按半年算,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并予以补缴在环卫工作期间的社保费(指单位承担部份)。

2、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优化组合承包标段,具备一定条件的个人可以报名竞争标段承包人。承包期间,工资、社保、劳保、福利、劳动工具等所有费用进入承包金。承包后,本人必须在岗,不得转包,否则,取消承包资格。

3、优化组合落聘的,另行安排卫生责任区,按原来工资发放。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