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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锹业统筹改革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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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锹业统筹改革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二产上规模”战略,加快推动我县钢锹产业集群优化升级,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钢锹产业集群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充分认识钢锹产业集群优化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县钢锹产业集群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壮大,走出了一条“小钢锹、大战略,小产品、大市场”的产业发展之路,成为全国最大的钢锹生产和出口基地,年被确定为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钢锹产业集群在多年发展中,也存在集中度偏低、无序竞争严重、创新能力不强、产品档次不高、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效益偏低等矛盾和问题。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加快产业集群建设的要求,我县钢锹产业集群正在努力打造省级示范产业集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相关镇、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赶超跨越”的要求,把促进钢锹产业集群优化升级作为一项紧迫而现实的重要任务,扎扎实实地组织实施。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创建省级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为抓手,以淘汰落后、联合重组、技术改造为重点,以优化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为中心,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效益提高为前提,进一步扩大钢锹产业规模,优化产品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省级示范产业集群,实现我县钢锹产业集群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自愿与协会组织相结合。在企业优化升级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平等协商、协会推动,实现钢锹产业资源优化配置。

2、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相结合。坚持技术改造与淘汰落后并重,提高钢锹产业工艺装备水平。

3、严格准入与优化存量相结合。制定准入标准,严格控制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建立有助于钢锹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4、鼓励扶持与管理约束相结合。对于积极参与优化升级的企业,在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方面给予支持;对于工艺落后、违规经营、不当竞争的企业,采用政策“倒逼”机制,使其退出行业市场。

5、统筹发展与差异化发展相结合。制定总体规划,实施改造提升、联合重组、延伸链条、综合配套等多种形式的升级改造。结合具体情况,培育发展集团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小微企业及上下游企业互补共赢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三)主要目标

从统一生产标准、统一组织销售、统一平台融资、统一创新开发和统一职工权益保障等“五个统一”入手,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动钢锹产业集群由生产钢锹为主向生产园艺工具为主转变、由分散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由燃煤向燃气转变、由贴牌生产向打造知名品牌转变、由粗放式生产向精细化生产转变等“五个转变”,实现产业布局升级、产品档次升级、工艺装备升级、产业集约升级、行业管理升级、节能减排升级、产业链升级等“七个升级”,最终实现产业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升。

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促进产业布局升级。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科学编制钢锹产业集群总体规划。结合企业整合重组,优化钢锹集团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小微企业及上下游企业的布局,并使之与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企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二)开发高附加值产品,促进产品档次升级。在燕南农具技术有限公司等现有技术平台的基础上,以钢锹产业协会为主导,积极引进科技人才,搭建企业技术创新研发平台,鼓励企业研发“专精特新”产品,拓展产业链条,实现由传统钢锹产品向园艺工具、精密配件、五金工具、农业机械配件的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力争到“十二五”末,建立产品研发中心的企业达到5家,钢锹产业集群申报国家专利20项以上,“专精特新”产品产值达到集群总产值的30%以上、利润的50%以上。

(三)大力实施技改创新,促进工艺装备升级。工信、发改、科技等部门要积极为企业向国家和省、市争取技改资金,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对企业现有生产设备、装备、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实现技术先进化、工艺现代化、装备大型化、流程连续自动化、生产集约化。

(四)大力推进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集约升级。钢锹产业协会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结合骨干企业,修订完善钢锹产品省级地方标准,引导较大企业积极开展ISO9000、ISO14000等体系认证,培育一批产品档次高、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龙头骨干企业。对新建钢锹企业严格准入门槛,规范管理。同时,充分发挥“根”、“燕南”等品牌引领带动作用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职能,积极引导钢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变更等方式,培育集团企业,到“十二五”末力争打造年产值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

(五)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促进行业管理升级。加强钢锹行业协会建设,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维权、创新发展等机制,使其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作用:在标准上,统筹研发力量,编制修订国家级钢锹行业标准,促进我县先进的科技成果转换,全面提升我县钢锹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话语权;在生产上,统筹采购原料、统一行业技术标准、集中研发技术;在经营上,统一包装宣传,统一确定价格、应对市场风险;在管理上,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商标保护标准,大力推行协会与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制度,促进钢锹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协调一致,制止恶性竞争行为;在融资上,把集群内企业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建立为集群内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基金。同时,加强企业经理、员工的培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通过行业协会多方面的协调推进,不断提高我县钢锹产业集群在全国钢锹行业和国际钢锹市场的影响力,使产品优势、技术优势最大程度地转化为竞争优势和经济效益。

(六)发展先进与淘汰落后并重,促进节能减排升级。加快煤改气工程和水循环利用、亚硝酸盐回收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普及推广,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实现清洁生产。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打击一批准入手续不齐备的违法经营企业;关停一批未按期实施煤改气、水循环利用及排污处理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淘汰一批规模小、无品牌、质量差、设备工艺落后的企业,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集群可持续健康发展腾出空间。

(七)不断完善产品结构,促进产业链升级。建立钢锹企业内部完整的工艺生产链,资源综合利用链。鼓励企业在着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的同时,大力发展钢锹上下游产业,使产业链更加完善。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宋道口等相关镇,县工信、发改、环保、财政、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安监、国土、水务、电力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县钢锹产业集群优化升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优化升级相关工作。县工信局履行办公室职责,协调钢锹产业协会共同负责优化升级方案的审查,组织对钢锹企业优化升级工作实施效果的督导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对经批准的钢锹企业整合重组、技术改造等项目在项目审批、环境评价、资金保障、税收政策、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用地、用水、供电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科学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按照本实施意见及总体发展规划,切实抓好对钢锹产业集群优化升级工作的组织实施。

工信部门,在创建省级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工作中,要结合宋道口镇、规划局、国土局等单位,综合考虑与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企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引入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科学编制钢锹产业集群总体规划。

发改部门,要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程,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实现清洁生产;在巩固传统钢锹及农机具生产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发展园艺工具、精密配件、五金工具、农业机械配件等项目,大力推进用冷轧带钢替代废旧钢轨做原料,提高集群项目结构水平。

质监部门,要全面加强钢锹行业的质量监管工作,加大质量抽查力度,对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促进钢锹企业的合理竞争;要大力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法,在引导企业开展ISO9000、ISO14000体系认证基础上,以燕南制锹为试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结合钢锹协会做好各级标准的编制修订工作,力争在2012年底前制定省级钢锹地方标准,2013年底前获批修改原轻工业部颁发的钢锹、钢镐、机制钢叉标准。

环保部门,对新、改、扩建的钢锹企业,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加强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确保企业所排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组织企业建立、完善、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记录档案;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实行清洁生产;调动企业煤改气的积极性,结合相关镇,确保供气管道开口辐射范围内的钢锹企业全部改燃天然气;积极推广淬火废水治理、亚硝酸盐回收专利技术,确保所有淬火工艺钢锹企业全部配置废水污染防治设施。

国土部门,要在项目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方面严把产业入口关,综合运用土地供应、地价等政策工具,对钢锹产业集群内低效利用、供而未用、违规用地情况进行清理。

工商部门,要杜绝钢锹企业之间过度模仿、仿冒、甚至假冒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注册登记职能,积极引导我县钢锹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变更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提高企业融资授信额度;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培育发展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指导龙头企业合理扩大商标注册类别,指导出口型企业及时到境外注册商标,实行商品出口、商标先行,拓展国际市场;同时,积极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帮扶工作。

税务部门,对其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及累计经营亏损,未连续享受减免税照顾,高级管理人员平均工资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4倍的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钢锹行业劳动用工管理,督促企业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为企业和职工办理各项参保手续,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商务部门,要完善为产业集群企业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营销服务的商务平台,加快钢锹产业集群由出口聚集区向出口基地的迈进;引导、鼓励企业加大力度开拓国际市场,不断提升国际市场份额;积极为企业争取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技改贷款贴息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等各项资金。

安监部门,要加强钢锹企业监管,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企业生产现场管理;督导钢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规范生产行为,不断提升安全水平;企业新建、技改项目施工前,要严格履行安全预评价及专家评审手续;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竣工后,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制度。

金融部门,要按照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全部贷款增速的要求,切实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进“四台一会”融资模式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构建由组织平台、融资平台、担保平台、公示监督平台和信用协会构成的“四台一会”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三)严格落实责任。相关镇对辖区内钢锹企业优化升级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钢锹企业要担负起钢锹产业集群优化升级工作实施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优化升级工程,对不具备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产品准入、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必要手续的企业,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财税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限期进行整改,直至关停取缔。